招标
通州区金沙街道万亩粮田土地租赁项目二标段(北侧段)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23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86518183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1506273758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4
公告正文
002001001 17fbe62d-53d3-4772-8551-944f0364523b 2024/10/14 09:30 通州专区

 

通州区金沙街道万亩粮田土地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受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通州区金沙街道万亩粮田土地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投标。

项目概况

通州区金沙街道万亩粮田土地租赁项目的潜在投标单位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通州专区(http://tongzhou.etrading.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  1014 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通州区金沙街道万亩粮田土地租赁项目

2.招租方式:为更好引导种植主体互促互进,拟公开招标2个种植主体。

3.标段划分:

本次租赁勘测耕种面积为7216.57亩,四址:东至金沙街道港北村头总路、西至G228国道、南至运盐河北路、北至万亩粮田北横河,以“江海一锅”南侧道路至余丰河余中桥为相对分界,分为南北两块。

1)租赁土地:一标段:南侧标段面积3921.02 亩;二标段:北侧标段面积3295.55亩(2818.86亩及余丰河东476.69亩)。

2)配套设施:位于万亩粮田内的现有仓库、烘干房、农业机械及在建现代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

4.租赁价:

一标段(南侧段):土地租金(含配套)人民币950元/亩•年,其中南侧段租金价含现代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内1473平方米烘干房及 6台30吨烘干设备(以50元/亩•年收取费用,目前待建中,建成交付后开始收取租金);含配套仓库1314平方米,晒场面积2121.4平方米,智慧农场控制中心及种植核心区域500亩(以20元/亩•年收取费用);现有耕种管收农业机械设备南北段共用,大忙季节服从业主调配,机械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自行解决(以30元/亩•年收取机械租赁等配套费用)。

二标段(北侧段): 土地租金(含配套)人民币930元/亩•年,其中北侧段租金价含配套648平方米烘干房及16台12吨烘干设备(以50元/亩•年收取费用);现有耕种管收农业机械设备南北段共用,大忙季节服从业主调配,机械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自行解决(以30元/亩•年收取机械租赁等配套费用)。

5.租赁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6.租赁期限:2024年11月16日(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2029年11月15日止。备注(1)合同签订时间为20241116日(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至2027831日。在农村土地三轮承包新规出台后,若不违背,则续签至20291115日止;若与新规不符,则合约到期,自动终止。(2)在租赁期内,出租方如管理到位,且在万亩粮田里投资强度高,经园区管理办公室集体会商,可延长租赁期限,原则上延长期限不超过5年)

7.联合体:不接受多个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招租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1.9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914日至2024年1014日。

2.方式: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通州专区(http://tongzhou.etrading.cn/)。

3.方式: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014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1014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交易中心开标大屏)(地址: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区政府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五、投标保证金

特别说明:两个标段,投标单位只需提供一份投标保证金6万元整。

1.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本工程每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在本工程开标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现金方式和非现金方式。现金方式包含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非现金方式包含银行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醒:(1)投标人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保证金,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账的时间风险,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办理相关事项并再次确认是否已成功缴纳。

2)如采用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从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

3)各类保函、保单的费用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具体操作如下:

一、招标通操作方法: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注:若使用数字人民币缴纳的也同样需缴纳至江苏银行);账号:使用CA锁报名登记,在保证金查询页面获取。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汇)出,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与诚信库中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账户号不一致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二、如采用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电子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

2)电子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

3)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推行银行及保险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

各类保函、保单的费用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三、其他: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被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或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或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

1.1)放弃中标项目的;

1.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本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各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时,可咨询相关技术人员:

3.1)交易系统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13-59001839

3.2)保证金业务银行驻场人员联系电话: 江苏银行 0513-86526600

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其定标后予以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生效后一周内予以无息退还。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六、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按照第一年租金总额10%收取,自合同签订之前交纳,在租赁期满,承租商全数退还承租土地后,如无履约纠纷,并如期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出租方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银行转账或现金支票或银行履约保函。

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送达后的30日内,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已经缴纳的凭证,与招标人签订本项目租赁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4.由于中标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约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中标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中标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适当履约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进行相应的扣除,若提前毁约,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七、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日历天。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3份。

2.对项目需求部分(投标单位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出租方提出,由出租方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出租方代理机构或出租方提出。

3.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中标的投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4.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用户注册网址:http://58.221.250.50:8090/TPBidder。“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的办理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系统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网址:http://ggzyjy.nantong.gov.cn/bszn/008004/20191024/4e69d046-a524-4102-9fc1-5c0f5b0e6dbd.html)。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注册页面投标单位操作手册)。

注:如潜在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如根据上述操作无法查看项目信息,请在“信息管理”→“主体类型修改”中勾选投标人和投标单位选项后添加保存,点击右上角【关闭】按钮退出重新登录即可)。

九、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出租方信息

名 称: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

 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8651818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南通市通州区锦绣路118号锦安妮纺织品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陈先生、秦女士

 话:15062737585、15996537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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