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hj-zb-2023012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市宏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27-8473881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市政道路健康管理平台项目(二期)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WHHJ-ZB-2023012
 
 
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单位:武汉市宏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
          总则 ............................................................... - 8 -
          项目概况 .................................................... -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
          招标范围、履约期限、质量要求、资格审查方式和招标方式 ........ - 8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8 -
          费用承担 .................................................... - 9 -
          保密 ........................................................ - 9 -
          语言文字 ................................................... - 10 -
          计量单位 ................................................... - 10 -
          踏勘现场 ................................................... - 10 -
          投标预备会 ................................................ - 10 -
          分包 ...................................................... - 10 -
          偏离 ...................................................... - 10 -
          招标文件的组成 ............................................. - 11 -
          招标文件的澄清 ............................................. - 11 -
          招标文件的修改 ............................................. - 11 -
          招标文件的异议 ............................................. - 12 -
          投标文件 .......................................................... - 12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 12 -
          投标报价 ................................................... - 13 -
          投标有效期 ................................................. - 13 -
          投标保证金 ................................................. - 13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5 -
          开标程序 ................................................... - 16 -
          5.4 开标异议 ................................................... - 16 -
          评标 .............................................................. - 16 -
          评标委员会 ................................................. - 16 -
          评标原则 ................................................... - 17 -
          评标 ....................................................... - 17 -
          合同授予 .......................................................... - 17 -
          定标方式 ................................................... - 17 -
          履约能力的审查(如有) ..................................... - 17 -
          中标通知 ................................................... - 17 -
          履约保证金 ................................................. - 17 -
          签订合同 ................................................... - 18 -
          重新招标、不再招标和终止招标 ...................................... - 18 -
          重新招标 ................................................... - 18 -
          不再招标 ................................................... - 18 -
          终止招标 ................................................... - 18 -
          纪律和监督 ........................................................ - 19 -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 - 19 -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 19 -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 19 -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 19 -
          投诉 ....................................................... - 2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0
          多标段投标 ................................................ 20
          知识产权 .................................................. 20
    2. 评审标准 .......................................................... - 25 -
          初步评审标准 ............................................... - 25 -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 - 25 -
    3. 评标程序 .......................................................... - 25 -
          评标准备 ................................................... - 25 -
          初步评审 ................................................... - 26 -
          详细评审 ................................................... - 27 -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 - 27 -
          评标结果 ................................................... - 27 
10.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
20
10.4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20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标打分制) ...................................
21
         评标办法前附表 .......................................................
21
          1. 评标方法 ..........................................................
25

          4.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 - 28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 29 -
     第五章 采购需求 .............................................................. - 45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47 -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 49 -
         (一)投标函 ......................................................... - 49 -
         (二)投标函附录 ..................................................... - 50 -
         (三)分项报价表 ..................................................... - 51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52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53 -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 54 -
         四、项目管理机构 ..................................................... - 55 -
         (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 55 -
         (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 56 -
         五、资格审查资料 ..................................................... 57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7
         (二)近年财务状况............................................. 58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59
         (四)近年获奖情况.............................................
60
         六、企业信誉声明 .....................................................
61
         七、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
62
         八、技术部分 .........................................................
63

         九、其他材料 ......................................................... - 64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市政道路健康管理平台项目(二期) 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武汉市宏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汉阳区华中电子商务产业园B7栋20栋-1五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 8 月 2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HJ-ZB-2023012 采购计划备案号: / 项目名称:市政道路健康管理平台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260(万元) 最高限价: 260(万元)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为 1 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为:市政道路病害识别算法、市政道路资产识别算法、二代车载终端设备研发及流量采购、测试、集成。 合同履行期限:70日(开始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成员)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在近五年内(2018年8月至今)拥有视频/图片数据分析与处理、数字资产、病害或资产识别等方面的项目业绩。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意一方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可。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 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③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④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 8 月 4 日至 2023 年 8 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宏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汉阳区华中电子商务产业园B7栋20栋-1五楼)。 获取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报名费及授权委托书领取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报名表领取。
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表现场领取。
售价:4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始时间:2023 年 8 月 25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 年 8 月 2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江汉区常青路40号)。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江汉区常青路40号
联系方式: 曹工 027-85798020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市宏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汉阳区华中电子商务产业园B7栋20栋-1五楼。
联系方式:027-847388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27-8473881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江汉区常青路40号联系人:曹工
电 话:027-85798020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武汉市宏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地 址:汉阳区华中电子商务产业园B7栋20栋-1五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27-84738810
1.1.4
标段(包)名称
1包
1.1.5
建设地点
/
1.2.1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 1 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为:市政道路病害识别算法、市政道路资产识别算法、二代车载终端设备研发及流量采购、测试、集成。
1.3.2
 
履约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70日(开始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1.3.3
质量要求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3.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
1.3.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成员)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在近五年内(2018年8月至今)拥有视频/图片数据分析与处理、数字资产、病害或资产识别等方面的项目业绩。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意一方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可。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声明函)
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声明函)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并

 

 

 
加盖公章。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③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④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1.9.1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1
分包
不允许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
偏离
不允许
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 偏差调整方法:/
2.1(8)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澄清和修改内容将在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 ( http://www.whmedri.com.cn/ )上公布。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要求澄清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日招标人计划发布澄清通知时间:收到澄清通知后 24 小时内
(以发出时间为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3.2.3
最高投标限价
□不设最高投标限价
☑ 设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260万元。
备注: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日内有效
3.4.1
投标保证金
不提交
3.4.3
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
本项目不提交投标保证金。

 
3.5.1
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
年份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8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证明材料要求:至少独立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视频/图片数据分析与处理、数字资产、病害或资产识别等方面的项目业绩)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4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版投标文件(U 盘备份)一份;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 8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名 称: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江汉区常青路40号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 5 人;
7.1.1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媒介
 
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7.2.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人。
 
7.5.1
履约保证金
☑不提交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
9.5
行政监督部门
/

 
综合监督管理部门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多标段(包)投标
投标人可同时对本次招标标段中的 1 个标段(包)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 招标人按标段(包)择优选择中标人。
□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包),且每个标段(包) 拟投入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重复。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包)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包)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包)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包)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0.2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4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4.2
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日起前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以裁判日期为准)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10.4.3
失信被执行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将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报名申请人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10.4.4
开标程序
现场开标,按投标文件递交先后逆次序。
10.4.5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0.4.6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须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允许出现活页、漏页、错页和夹页,否则作为不合格投标文件处理。
10.4.7
其他相关补充内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的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
10.4.8
政府相关政策
1、中小企业政策:不支持。
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供应商应对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存在虚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节能环保政策:不支持。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文件执行。如投标人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政策支持要求的,将给予技术分总分加 1 分,加分为一次性加分,加之技术分得分满分为止。
监狱企业:不支持。 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
4、促进残疾人就业:不支持。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 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包)进行招标。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包)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标段(包)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包)建设(服务、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招标标段(包)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标段(包)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履约期限、质量要求、资格审查方式和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包)的履约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包)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包)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包)的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为本标段(包)的监理人;  
为本标段(包)的代建人;  
为本标段(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与本标段(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与本标段(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1.4.4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踏勘现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表 2.2 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澄清文件。  
分包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偏离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  
评标办法;  
合同条款及格式;  
图纸资料;(如有)  
技术标准和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应时时关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出的澄清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 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发出。如果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并且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应时时关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 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2.4.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有异议
的, 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异议与答复应通过“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以书面形式完成。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
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人投标而向招标人提出的质疑。
2.4.2 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 2.2 款、第
 
2.3 款规定办理。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详细内容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项目管理机构  
资格审查资料;  
企业信誉声明;  
失信被执人查询结果;  
其他材料;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中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报价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所申请项目的全部费用。  
投标有效期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提交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内容填写,并按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本招标文件中“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 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业绩证明文件、社保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候选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该中标候选人被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如有)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履约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资料请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再次提供。
 
3.7.4 投标文件包含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 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
 
3.7.6 纸质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2 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 盘备份)应单独密封,纸质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应合并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 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以下内容: 招标人的名称; “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和“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开启”字样; 投标人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未按本章第 4.1.2(1)、(2)目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 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递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 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撤回的书面通知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按本章第 4.3.2 项的规定撤回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
4.3.4 任何情况下,投标人都有义务保证其递交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 盘备份)的内容和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5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准
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宣布开标纪律;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代表到场;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交货期、质量目标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开标结束。  
5.4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密封、唱标内容、开标记录、唱标次序以及投标人和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等提出的质疑。
投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开标工作人员包括监督人员不应在开标现场对相关投标作出有效或者无效的判断。 评标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合同授予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履约能力的审查(如有)  
如果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后,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履约保证金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5.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重新招标、不再招标和终止招标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第一中标候选人或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终止招标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将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及时退还所收取的投标保
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纪律和监督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
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应当回避而不回避,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 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诉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招标人监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自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其中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开标、评标结果进行
投诉的,应当按本章第 2.3 款、第 3.2.3 项、第 5.4 款、第 6.4 项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后,方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规定的投诉时效期限内。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应按照《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湖北省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综合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多标段投标  
多标段投标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知识产权  
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另行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标打分制)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未招标公告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 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

 

 
参加开标会
参加开标会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多标段(包)投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0.1 款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投标人身份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利益冲突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4 项规定的情形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 项规定

 

 
 
履约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70日历天(开始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保证金
不提交。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投标价格
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未 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投标报价:20 分商务评审:30 分技术评审:50 分
 
条款号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评分标准
 
 
 
 
2.2.2
(1)
 
 
 
 
 
投标报价(20 分)
 
 
 
 
 
投标报价
(20 分)
最高投标限价:260 万元。 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多于 5 家(含 5 家)时,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的报价后剩余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少于 5 家时,以所有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报价得分价的,得满分20 分;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 1% 的,扣 0.05 分。扣完为止。 报价得分=20-|(评标价-标价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100*0.05。
 
2.2.2 (2)
商务评审(30 分)
投标人项目业绩(10 分)
2018年以来投标人提供的视频或图片数据分析与处
理、数字资产、病害或资产识别等方面的项目业绩,每一项得2分,满分10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加盖牵头方公章),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显示页以及签字盖章页,缺少其中一项视为无效案例,不计得分。没有提供或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意一方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可。

 

 
 
投标人综合能力(5分)
投标人投入的项目团队成员有国家级一等奖每项2分;国家级二等奖每项1分,省部级一等奖或一级协会行业一等奖每项0.5分。

 

 

 
投标人软件开发能力(3分)
投标人有在影像城市、车载移动环境监测和实景三维方面的软件著作权,每1项1分,其他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加盖牵头方公章未提供或所提供资料模糊不清的不得分。
 
 
投标人专利研发能力(4分)
为确保项目研发实力,项目团队在视频数据或图片数据处理方面的专利能力,每项授权发明专利0.5分,满分4分;注:如为联合体,则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才可作为有效。

 

 
项目负责人实力
(4分)
项目负责人为长江学者、杰青、千人、万人等国字号人才,得4分;项目负责人为高级职称,得2分;项目负责人为中级职称,得1分;项目负责人为初级职称或无职称,不得分;

 

 
项目团队实力
(不包括项目负责人)(4分)
项目团队成员有高级职称以上,得4分。
项目团队成员有高级职称,得3分;。
项目团队成员有中级职称,得2分。
项目团队成员有初级职称,得1分项目团队成员无职称,不得分。
 
2.2.2
(3)
技术评审(50 分)
硬件研发要求
(12分)
 
CPU、相机选型参测型号不低于4种,并提供选型测试报告,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技术指标 硬件设备连续稳定工作的时长不低于6小时; 设备可适应-10至50℃的环境温度,30%至70%的环境湿度; 实时采集影像尺寸不低于500万像素; 采集影像视场角不小于90°; 实时组合导航系统,位姿输出频率不低于10hz,支持RTK接入; 支持4G全网通; 模块支持OTA升级及AI模型远程更新。 以上指标满足一项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累计得分不超过7分。

 

 
项目总体方案设计(28分)
对本项目背景、建设需求的了解程度,同类项目实施经验总结、结合本项目建设的合理化建议。
1)对本项目背景、建设需求的了解程度高,同类项目实施经验丰富、合理化建议科学、详细的,得8分。 2)对本项目背景、建设需求的了解程度一般,同类项目实施经验少、建议内容一般的,得4分。
3)对本项目背景、建设需求的了解程度低,没有同类项目实施经验的,得2分。
4)缺失的不得分。

 

 

 
1)技术方案整体架构合理、方案设计完整、可行性
强、功能实现等方面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 分。

 

 

 

 
2)技术方案整体架构较合理、方案设计较完整、可行性一般、功能实现等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 分。
3)技术方案整体架构一般、方案设计基本完整、可行性较差、功能实现等方面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
4)缺失的不得分。

 

 

 
1)技术方案对识别算法的各个功能模块的理解透彻,整合方案合理、详细、可行的,得5分。
2)技术方案对软件架构、识别算法的各个功能模块的理解较透彻,整合方案较详细、可行的,得3分。
3)技术方案对软件架构、识别算法的各个功能模块的理解较模糊,整合方案不够详细、可行的,得1分。
4)缺失的不得分。
 
 

 
1)项目管理与质量保障方案先进合理,从质量、安全、文明、工期等科学、合理、规范、详细,可操作性高的,得5分。
2)项目管理与质量保障方案较先进合理,从质量、安全、文明、工期等合理、规范、详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
3)项目管理与质量保障方案较合理,从质量、安全、文明、工期等科学、合理、规范、详细,可操作性低的,得2分。
4)缺失的不得分。
 
 
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10分)
1)售后服务队伍人员实力、机械配备、保证措施、服务流程、响应速度等售后服务方案合理、详细、可行,售后服务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
2)售后服务队伍人员实力、机械配备、保证措施、服务流程、响应速度等售后服务方案较详细、可行,售后服务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良好得3分。
3)售后服务队伍人员实力、机械配备、保证措施、服务流程、响应速度等售后服务方案不够详细,售后服务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
4)缺失的不得分。

 

 

 
1)投标人设置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方案至少包含网络、人工智能、硬件、大数据、应用软件5项,且培训方案、培训计划、培训内容等方面合理、规范、详细,可操作性高,则得5分。
2)投标人设置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方案至少网络、人工智能、硬件、大数据、应用软件5项等3项以上,且培训方案、培训计划、培训内容等方面较合理、规范、详细,可操作性一般的,则得3分。
3)投标人设置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方案只包含网络、人工智能、硬件、大数据、应用软件5项其中1项或没有,且培训方案、培训计划、培训内容等方面可操作性差的,则得1分。
4)缺失的不得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商务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技术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其他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商务评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技术评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其他评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由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具有同等表决权。
 
熟悉文件资料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目标和履约期限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评标流程。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了解招标工程概况及招标文件内容。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相关数据资料,主要包括: 招标文件;  
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投标文件;  
开标记录;  
最高投标限价。  
3.2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或者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时明显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 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3 详细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了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3. 2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A;  
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评审计算出得分 B;  
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评审计算出得分 C;  
按本章第 2.2.2(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评审计算出得分 D。  
3.3. 3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 4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的综合评分为其各分项得分之和,即投标人得分=A+B+C+D。
 
3.3.5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综合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的算术平均值。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附件七),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附件八)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评标结果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招标文件允许多标段(包)投标、多标段(包)中标的,各标段(包)中标候选人的推 荐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0.1 款规定执行,对某些标段(包)由此产生的空缺由排序在后的投标人依次替补。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4.1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 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 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4.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4.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4.2.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4.3 评标争议处理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不得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集体决议或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拒绝在集体决议或评标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集体决议或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范本(参考)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市政道路健康管理平台项目(二期) 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签约地点:武汉市江汉区
 
 
一、合同双方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共同签订: 甲方(采购人):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 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40号
乙方(中标人):
地 址: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 (中标人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市政道路健康管理平台项目(二期)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本合同。
二、合同定义
定义 “合同” 是指所有合同双方的授权代表签署的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合同附件(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项目建设廉洁协议书),及双方对本合同的书面修改和增补。
“服务” 指该合同所包含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车载设备和算法的研发、测试、培训、技术支持等服务以及本合同列明的其它服务条款。
“安装”指在甲方协助下由乙方执行车载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验收”指在完成车载设备和算法的研发后,进行的测试、初步验收、与项目中涉及到的平台联合测试及竣工验收。
本合同的详细条款、条件、技术规范及由合同附件列明的关于合同应用系统的其它特定信息,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工程内容、实施分期、价格及工期
工程内容 1.市政道路健康管理平台道路病害识别算法、道路资产识别算法、二代车载终端设备研发及流量采购、测试、集成等。
 
 
2.二代车载终端设备上车安装及实测等。
3.与现状业务平台的集成、测试等。
交付 产出指标 ①装备1套:城市市政道路车载终端设备 1套, 2400G 流量(有效期一年)。
②算法2个:城市市政道路病害识别算法1个,资产识别算法1个。
③知识产权: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发表SCI/EI检索论文不少于1篇。
性能指标 ①研发城市市政道路车载终端设备。在道路实际测试中,终端可连续稳定工作的时长不低于6小时,并且装备可适应-10℃至65℃的环境温度,30%至85%的环境湿度。
②研发城市市政道路病害识别算法。对线状裂缝和块状破损两类需求类别,一级类别道路病害的识别率达到90%(识别率=识别命中数量/检测到的目标总数);二级类别道路病害仅需识别到,并且在线状裂缝长度大于1m时提供裂缝长度参考值,块状破损面积大于0.3m2时提供相应破损面积参考数值。
道路病害名称及指标
序号
一级类别名称
二级类别名称
验收精度指标
1
线状裂缝
纵缝、横缝、网状密集裂纹
一级类别名称道路病害的识别率达到 90%以上
(识别率=识别命中数量/检测到的目标总数);
二级类别名称道路病害仅需识别到,并且在线状裂缝长度大于1m时提供裂缝长度参考值,块状破损面积大于0.3m2时提供相应破损面积参考数值。
2
块状破损
井盖凹陷、井盖凸起、井盖破损、桥头跳车、桥梁伸缩缝、雍包、车辙、沉陷

 

③研发城市市政道路资产识别算法:识别内容:行道树、绿篱;垃圾桶、垃圾箱。灯杆、交通标牌、道路交通卡口、交通信号灯、监控视屏等。识别指标:新增或丢失资产标注位置、内容及现场照片。识别准确率90%以上。
道路资产名称及指标
序号
名称
指标
1
识别内容:行道树、绿篱;垃圾桶、垃圾箱。灯杆、交通标牌、道路交通卡口、交通信号灯、监控视屏等
识别指标:新增或丢失资产标注位置、内容及现场照片。识别准确率90%以上

集成 与车载终端设备集成:2套算法须移植至本研发的车载终端设备上,并稳定运行。
与现状业务平台集成:2套算法须将车载终端设备拍照获得的照片进行识别,将识别发现的道路病害、道路资产等结果信息上报至现状业务平台。
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0 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
合同款支付 (一)支付方式
1.预付款:自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 万元(人民币 元整)项目预付款;
2.进度款:二代车载终端设备研发及样机完成、道路病害识别算法和道路资产算法研发完成,并移植至二代车载终端设备样机,集成并调试完毕,安装至指定测试车辆后,乙方书面提出请款申请,甲方收到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初步验收款,金额为合同总额的 %,即¥ 万元(人民币 元整);
3.初步验收款:试运行30天后,试运行合格,即可开展初步验收,验收
通过后,甲方收到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初步验收款,金额为合同总额的 %,即¥ 万元(人民币 元整);
4.尾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甲方收到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 %尾款,即¥ 万元(人民币 元整)。
后续各分期实施阶段支付方式参照第一期执行。
本合同以人民币计价。 公司账户信息(若联合体中标的,附联合体所有成员账户信息):公司名称: 统一信用代码: 地址: 开户行: 账号: 行号: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合同双方完全享有和承担合同中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无特别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任何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负责对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及组织验收,并负责有关协调处理工作。 甲方协助乙方在需求调研过程中与相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协调。 负责审批乙方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方案及测试方案等。 审核乙方提交的设计变更及设计变更签证和工程进度报表。 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项目进度款。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由乙方指定专人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负责行使、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职责,负责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2.乙方负责本次项目车载终端设备开发、生产、安装、调试,与平台的联合调试,服务器的安装与调试工作。
3.乙方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完成实施方案的设计并提交给甲方,对提交的设计文件质量负责。
4.乙方提交的实施方案需通过甲方内部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并提交成果报告2套。
5.乙方对实施方案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和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交付实施方案后,按照规定参加甲方组织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和补充。乙方负责设计交底、处理实施中有关设计问题。
7.实施方案设计过程中,乙方应认真执行国家各项管理规定,并为此承担全
部法律责任。
8.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范围内的所有约定内容。
9.乙方提交的所有成果质量应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发的车载终端设备等应满足甲方业务需求。
10.严格遵守实施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出席现场实施协调会,落实协调会议的要求。
11.接受甲方的工作监督与指导,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初步验收及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负责办理项目质量检查和安全防范方面的有关手续,并在竣工验收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不少于四份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3份纸质和1份电子档)。
12.乙方应做好项目现场的管理工作,制定应急管理的措施及相关预案。如发生人身伤害、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如因此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应由其承担一切损失。
13.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甲方的要求,按照实施方案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安全、廉政等方面法律、法规和规定,乙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4.乙方须在全部开发完成后,将全部设计方案的电子档提供给甲方。
15.甲方提供的合同技术文件与资料以及本合同招标文件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上述技术文件、资料及本合同招标文件等泄密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或公开发表,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16.下列风险发生时由乙方承担:
价格风险:由于市场环境、采购方式、人为方式导致车载设备可能出现涨价而引起的采购风险。 技术进步风险:由于社会技术进步引起贬值、无形损耗甚至被淘汰,原有已采购产品因质量不符合要求而造成损失。 包装运输风险:车载设备运输中设备和人员安全出现问题。 安装测试风险:车载设备测试安装过程中设备和人员安全出现问题,联合调试方案车载设备出现问题。
六、安装及验收
验收在样机设备安装完成后,由双方共同进行。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书面提交实施过程记录、安装调试文件等。 验收按照实施方案和配置文档进行。 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标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实施方案、重要会议纪要的要求,参照《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DB34∕T 3059-2017)执行。 乙方完成设备样机的安装调试后,应出具自测报告给甲方审核。 经甲方确定可以进入初步验收阶段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验收申请报告》。甲方应在接到《初步验收申请报告》的10日内,按照验收标准对项目进行初步验收,若甲方在收到乙方《初步验收申请报告》10日内未组织验收,则项目工期顺延,乙方不构成违约。若验收不合格,整改后由乙方重新向甲方提起初步验收申请,由此导致项目延期产生违约的情况,按本合同第八章执行。 经甲方核实可以进入竣工验收阶段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甲方应在接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30日内,按照验收标准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出据《竣工验收报告》。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相关条款追究乙方的责任。 七、保修和售后服务
该项目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保修期内乙方承担免费保修及免费上门维护服务。 在保修期内,须提供全年7×24小时,半小时内响应服务,并且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包括电话技术支持及上门维护服务等。在试运行期间必须安排不少于1名驻地运维人员,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可以另增派人员,运维人员必须具备类似项目的运维经验和相关技术能力。 (三)保修期结束后,每年度的售后维护费用不高于合同总金额的10%,具体
双方另行协商。
八、违约及索赔
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项目不能按合同的计划进度验收,每逾期一天按项目合同总价的0.2%交纳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当该项目违约金达到5%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履行合同或交付产品等存在重大缺陷以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在履行期限届满后5日内提出,乙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本项目中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款项,并向甲方总计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项目不能按照实施方案约定的进度及人员投入执行的责任: 乙方不能按照实施方案约定的进度及人员执行,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2000元/次)并追究责任。
乙方未能按照实施方案约定投入人员或项目人员不能按时到岗,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1000元/次)并追究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责任 由于甲方自身原因造成逾期付款的,超过30日后,每逾期7天,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0.1%的违约金,不足7天按7天计算,最高不超过逾期应付款的5%。
项目人员责任 在实施阶段,乙方应使现场项目人员保持稳定,除健康等原因外,不得随意调换(健康原因调换应提供健康证明材料)。当乙方因工作安排或其他原因确需调换项目人员时,须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准。即使在甲方认为可以接受或另有要求或其他特殊原因的情况下,乙方必须提前十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材料并取得甲方的书面批准以后,才能派调换的项目人员进场。应提供:书面请示报告、替换人的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技术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工作经历与业绩等有关证明材料。
九、不可抗力
如果任何一方在执行合同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合同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执行本合同的时间可根据协商一致的时间延期执行。 合同双方应于任何时候采取所有合理措施,将由于不可抗力引致的工期延误减至最小。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3天内,尽快通过电传等合理方式通知合同其它方,并用航空挂号信件邮寄相关主管机关签发的证书,以便其他方审查和确认。 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合同执行应由合同双方友好协商,并尽快达成协议。如果未能达成协议,合同也无法履行或没有履行必要,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解约责任。 十、侵权责任
乙方保证,本合同设备和合同技术所涉及项的软件、专利、著作权,注册商标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均无任何瑕疵。 甲方因正常使用合同设备或合同技术而造成对第三方的专利、著作权,注册商标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的侵权,从而导致被采取行动或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承担所有知识产权瑕疵造成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应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1.为甲方及其客户争得按当前方式继续使用系统的权利;
2.免费替换或修改系统以使其不再导致任何侵权,同时保证替换或修改过的系统至少应保持与原系统相当的功能;
3.平息纠纷或为因甲方继续使用设备导致的进一步索赔及诉讼进行辩护;
4.如果此类补救不合理或不经济,甲方可退还乙方本项目中开发的全部设备,
并可要求乙方退还给甲方合同款。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进行索赔的权利。
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本项目中开发的硬件、文档、报告等技术开发成果及知识产权,本项目产生的所有数据的所有权由甲方享有,乙方应当配合甲方进行技术成果申报。 十一、知识产权
本项目的所有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的项目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源代码,设计文件,图纸及其它所有相关技术文档或资料。 甲乙双方均对本项目所有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将相关成果,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用途,或泄露给第三方。
十二、争议解决
与合同执行有关的所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调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税金
按照法律、法规因本合同和执行本合同应向乙方征收的税金和其他税项,由乙方支付。 按照法律、法规因本合同和执行本合同应向甲方征收的税金和其他税项,由甲方支付。 合同的终止 如果合同一方严重违约,并在收到另一方对其发出的违约书面通知书后30日内仍未做出改正违约行为的努力,另一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其它 (一)本合同自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以前的关于合同
的所有口头和书面声明、文件、信函或其它协议均视为无效。(二)所有修改、补充及变更应由合同双方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设计文件、招标及投标文件以及设计变更单、需求变更单均视为本合同附件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合同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签章页)
 
 
甲方(盖章):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乙方: (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签字日期: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市政道路健康管理平台项目建设廉洁协议书
 
甲方: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项目名称: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市政道路健康管理平台(二期)项目
项目地址:武汉市江汉区
为加强廉洁建设,规范承发包双方的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第308号令的有关规定,由甲方与乙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第308号令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项目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廉洁建设的行为,应向其上级部门或纪检、监察等有关机关举报。影响合同履行的,可按合同中关于合同解除的约定处理。
 
 
第二条甲方责任
(一)甲方作为项目的建设单位,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和资金的监督管理,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甲方责任。
(二)甲方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财物和其他利益。财物是
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佣金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
(三)甲方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四)甲方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等安排提方便。
(五)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友不得从事与乙方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六)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约定以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乙方责任
(一)乙方作为项目的实施责任主体,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与规范,依照合同负责承担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资金控制。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人员给付财物和其他利益。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佣金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
及娱乐活动,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四)乙方不向甲方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等安排提供便利。
(五)乙方不接受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友从事或明示、暗示干涉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的要求。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二)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三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五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六条协议法律效力
本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
方签署后生效。
第七条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签章页)
甲方: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字日期:
 
 
 
乙方: (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签字日期:
 
 
第五章 采购需求
 
1、项目技术要求
城市市政道路在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几十年城市市政道路在世界各国得到迅速发展,有利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然而随着城市市政道路的建成,随之而来的建后保养就成为主要问题,其需要定期地对道路路面状况进行调查,以便做出相应的维护策略。如何在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的情况下,快速对整段路面中影响行车安全的路面目标进行检测,成为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因此,城市市政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可视化是“智慧交通”发展的必然趋势。针对目前存在“道路病害和资产检测智能化程度不高” 等问题,开展相应的关键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项目价值巨大。
项目面向城市市政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要求,从城市市政道路病害移动检测装备研发等方面开展研究,并在武汉选择典型城市市政道路路段,开展示范应用。开展可视化技术在城市市政道路养护的应用研究,研究基于人工智能的城市市政道路病害和资产识别算法,研发城市市政道路车载终端设备,采购流量。
产出指标 ①装备1套:城市市政道路车载终端设备 1套,2400G 流量(有效期一年)。
②算法2个:城市市政道路病害识别算法1个,资产识别算法1个。
③知识产权: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发表SCI/EI检索论文不少于1篇。
性能指标 ①研发城市市政道路车载终端设备。在道路实际测试中,终端可连续稳定工作的时长不低于6小时,并且可适应-10℃至65℃的环境温度,30%至85%的环境湿度。
②研发城市市政道路病害识别算法。对线状裂缝和块状破损两类需求类别,一级类别
道路病害的识别率达到90%(识别率=识别命中数量/检测到的目标总数);二级类别道路病害仅需识别到,并且在线状裂缝长度大于1m时提供裂缝长度参考值,块状破损面积大于
0.3m2时提供相应破损面积参考数值。
道路病害名称及指标
序号
一级类别名称
二级类别名称
验收精度指标
1
线状裂缝
纵缝、横缝、网状密集裂纹
一级类别名称道路病害的识别率达到90%以上(识别率=识别命中数量/ 检测到的目标总数); 二级类别名称道路病
2
块状破损
井盖凹陷、井盖凸起、井盖破损、桥头跳车、桥梁

 

 

 
伸缩缝、雍包、车辙、沉陷
害仅需识别到,并且在线状裂缝长度大于1m时提供裂缝长度参考值,块状破
损面积大于0.3m2时提供相应破损面积参考数值。

③研发城市市政道路资产识别算法:识别内容:行道树、绿篱;垃圾桶、垃圾箱。灯杆、交通标牌、道路交通卡口、交通信号灯、监控视屏等。识别指标:新增或丢失资产标注位置、内容及现场照片。识别准确率90%以上。道路资产名称及指标
序号
名称
指标
1
识别内容:行道树、绿篱;垃圾桶、垃圾箱。灯杆、交通标牌、道路交通卡口、交通信号灯、监控视屏等
识别指标:新增或丢失资产
标注位置、内容及现场照片。识别准确率90%以上

(3)集成
与车载终端集成:2套算法须移植至本研发的车载终端设备上,并稳定运行。
与现状业务平台集成:2套算法须将车载终端拍照获得的照片进行识别,将识别发现的道路病害、道路资产等结果信息上报至现状业务平台。
项目实施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定日起70天完成项目成果研发和结题。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
护。期间所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免费解决(因采购人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任何时候,中标人均不能免除因软件本身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中标人须提供常设7天×24小时服务专线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16小时内处理完毕,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
4.培训
中标人须提供不少于100人次的免费培训。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自行编制目录和页码
 
- 48 -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报价为 (用文字和小写表示总价) 。按上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担本项目的工作,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我方拟选派 同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为 。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如果我方中标: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存在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或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且作为不良行为记录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 3 年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 49 -
 
投标函附录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序号
项目

 
内容
 
1
投标报价
(含税总价)
大写:

 

 

 
小写:

 
2
项目负责人
姓名:

 
3
服务期
 

 

 
备 注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分项报价表  
 
格式自拟。
 
 
 
 
 
 
 
注:1、以上内容为实质性响应内容,投标人漏写,将可能作无效投标处理。
本投标报价为最终价,投标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修改的其他说明或资料,否则为无效投标。 投标报价作为经济分评审依据及合同结算依据。 除含税总价外各报价项目的投标报价为不含税报价,含税报价=不含税报价*(1+增值税税率),含税价与不含税不一致时以不含税价修正含税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如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现委托 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签名真迹如本授权委托书末尾所示,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不需本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本授权委托书。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的代表参加开标会的,应按上述格式,持纸质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
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
如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四、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 历
 
职 称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
校 专业
近年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主要工作:

 
曾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注: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业绩证明文件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序号
姓名
学历
职称证/资格证
经验年限
本项目中担任职务
备注
 
 
 
 
 
 
 
 
 
 
 
 
 
 
 
 
 
 
 
 
 
 
 
 
 
 
 
 
 
 
 
 
 
 
 

注: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业绩证明文件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注: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财务要求  
(提供声明函)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工程名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电话
 
 
合同额(元)
 
 
服务范围
 
 
服务起止时间
 
 
 
 
备注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本表后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近年获奖情况
 
 
序号
 
获奖名称
 
获奖日期
 
获奖级别
 
颁证单位
 
 
 
 
 
 
 
 
 
 
 
 
 
 
 
 
 
 
 
 
 
 
 
 
 
 
 
 
 
 
 
 
 
 
 
 
 
 
 
 
 
 
 
 
 
 
 
 
 
 
 
 
 
 
 
 
 
 
 
 
 
 
 
 
 
 
 
 
 
 
 
 
 
 
 
 
 
 
 
 
 
 
 
 
 
 
 
 
 
 

注:附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企业信誉声明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截止本招标项目截止时间,我方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被责令停业;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投标人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我方保障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
后果。
 
 
 
 
 
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注: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本表中。
 
技术部分  
格式自拟。
 
 
- 63 -
九、其他材料
 
注:1.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64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