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大楼南侧发光字改造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金额
9.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8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8
公告正文
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大楼南侧发光字改造项目采购公开比选,请参比单位按要求准备比选文件。
一、 项目名称: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大楼南侧发光字改造项目
二、 预算金额:9.8万元
三、 评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四、 采购需求清单:
1. 拆除:“上海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文高度4800mm,共10个;需负责拆除后字迹清理,提供有偿回收服务;
2. 新做及安装:南侧发光字“WENZHOU PEOPLE'S HOSPITAL”,英文高度2200mm,共22个,字体由业主指定;
3. 加固:加固南侧“温州市人民医院”七个字体(使用不锈钢膨胀螺栓加固),不涉及字体光亮设备及其线路。
4. 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新增发光字的工艺及颜色要与之前做的一致;需要考虑高空安装相关的费用(包括审批、机械、高空维护、搬运清理、文明施工费用等);电气部分需要考虑电缆线一条(从屋面强电井配电箱引出),配电箱及时空器等以及重新接线和功率核算(包含额外因功率调整所引起的电缆布线费用);
5. 字钢架及安装方式必须满足12级或以上台风抗风要求,并且出具完整抗风计算书稿件加盖公章(具有对应资质的设计院或公司)。
五、 新增发光字的技术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发光标识灯珠及其电力设备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各项标准。
1. 工艺:2.5mm纯铝板折弯氟碳烤漆规定颜色(与原来的颜色一致),面层激光冲孔,配户外专用防水高清四颗灯珠LED模块(蓝景四点下穿防水模组(BV-BC2-4):电压:DC12V,功率:0.72w,色温:2700-12000K可选),厚度120mm。字形结构钢架采用40*40*3.0热镀锌方管焊接。与墙体部分钢板及铝制角码连接,防水修复。
2. 亮化效果:需与原有发光字亮化效果一致,包括字体大小、字体厚度、字体围边、字体面板、字体边条、字体底板、字体光源照度、外观颜色等。
3. 防水要求:发光字需做好防水措施,LED、变压器必须达到防水标准,定期检查LED底板是否存在积水,变压器是否漏水,变压器电源布置合理,变压器位置处有防雨设备。如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延长发光字使用寿命。
4. 楼顶发光字、户外导向立牌的风荷载、抗拔力要求:在标准12级台风情况下保证发光字、户外导向立牌不会出现倾倒和损坏。
5. 发光字自带时控器,亮灯时长需满足医院的要求,每日亮灯时间至少11小时以上。
6. 安装:包括高空拆除以及安装。
7. 工期:20日历天完成。
8. 参考样图:
 
六、 售后服务要求:
1. 本项目内所有更换配件基础免费保修2年,未承诺免费质保或质保期2年以下的,做无效标处理;
2. 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 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12  个小时内响应,  24  个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 24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若乙方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未能及时顺利为甲方排除故障,甲方可自行安排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 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 参加比选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营业执照包含广告标识设计相关的营业范围。
3.比选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
(1) 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竞选均无效;
(3) 不允许联合体。
八、 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8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2:00-16:00,法定休息日除外)(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前获取比选文件均有效,未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拒绝参加竞选)。
九、 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供应商简介;
3、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次所提交书面资料仅作为获取比选文件之用,并不作为比选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比选时提交资料为准。
十、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 14:00。
十一、 递交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古岸路299号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B1702室。
十二、 开标时间:2024年6月28日 14:00。
十三、 开标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古岸路299号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B1721小会议室。
十四、 开标要求:
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评定表(技术分70分,权值70%,技术分评定表见附件),按要求填写报价,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报价表(权值30%,报价表格式见附件),按要求填写报价,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若非单位法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加盖公章(授权书不需要密封),投标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投标,报价函需一式叁份,同时还需携带效期内的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
十五、 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比选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比选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起算)起3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比选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古岸路299号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B1703,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7-88306690。
十六、 联系方式:
比选人:温州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询问):0577-88306691
比选监督部门:温州市人民医院监察室
电话:0577-88059969
 
                                           温州市人民医院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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