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青秀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就“青秀区生态文明创建专题宣传片制作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XQZC2019C31386)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QXQZC2019C31386
项目名称:青秀区生态文明创建专题宣传片制作服务采购
项目联系人:黄及红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青秀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QXQZC2019C31386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1月20日
成交日期:2019年12月06日
总成交金额:15.69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按固定10000元,由采购人支付。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详见公告正文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南宁市青秀生态环境局委托,于2019 年12月2日9时30分就青秀区生态文明创建专题宣传片制作服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青秀区生态文明创建专题宣传片制作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QXQZC2019C31386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预算:19万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01 |
青秀区生态文明创建专题宣传片制作服务 |
1 |
项 |
一、项目背景: 为全面系统筛选青秀区在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经济发展、生态文化培育、生态制度建设、生态生活转变等层面取得的成效,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编制专题宣传片3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系列,生态创建副片一系列、生态创建副片二系列)。 ……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
三、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zfcg.nanning.gov.cn/index.do(南宁市政府采购网),www.nnggzy.org.cn/gxnnzbw/(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2019年11月20日。
定标日期:2019年12月5日
四、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黄渭健、郑燕芳、韦芝荣(采购人代表)。
磋商时间:2019年12月2日9时30分后
磋商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
五、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六、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影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壹拾伍万陆仟玖佰元整(¥156900.00)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7号财富国际广场4号楼6层/530000
合同履约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个月内制作完成并交付使用。
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元) |
1 |
青秀区生态文明创建专题宣传片制作服务 |
1、根据项目背景的主题内容拍摄3部宣传片。 1) 前期勘景,根据主题选定适合的取景地点(至少勘景3次); 2) 策划方案,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的要求编制整体的执行方案(至少3篇); 3) 撰写文稿,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采购人的要求、拍摄的内容及主题编制文稿(至少3篇); 4) 分镜脚本设计,根据拍摄的内容,取景地点的特点、项目的实际情况及采购人的要求设计分镜脚本(至少3篇); 5) 后期制作及修改,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采购人的要求、拍摄的内容、主题的要求进行后期制作(至少包含特效、调色、包装、字幕等); 6) 配音,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采购人的要求、拍摄的内容及主题配音。 …… |
1项 |
156900.00 |
七、代理服务费标准:本项目成交服务费按固定10000元,由采购人支付。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
银行账号:623660979180
开户行行号:104611010017
八、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凌智华、黄及红
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楼E座
联系电话:0771-2618118
采购人:南宁市青秀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李卓斌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68号
联系电话:0771-5826678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青秀生态环境局或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1:采购文件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6日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七、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