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双鸭山至宝清高速双鸭山至七星泡镇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662100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31943fw00010181
预算金额662100万元
招标公司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招标联系人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4
公告正文
公告
双鸭山至宝清高速双鸭山至七星泡镇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Z31943FW0001018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双鸭山至宝清高速双鸭山至七星泡镇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编号:ZZ31943FW0001018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a.评影响评价文件编制;b.环境现状调查监测;c.陆生生态专题报告编;d.水生生态专题报告编制;e.专家组技术评审;f.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修改及完善;g.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7月28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8月01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4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七、其他公告内容
双鸭山至宝清高速双鸭山至七星泡镇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询比采购编号:ZZ31943FW00010181
双鸭山至宝清高速双鸭山至七星泡镇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横一线”绥芬河至满洲里高速公路(G10)的联络线,编号G1016,同时也是黑龙江省综合立体交通规划与省道网规划中重要的横向通道。本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双鸭山至宝清高速双鸭山至七星泡镇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
1.2采购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1.3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中央车购税补贴资金、专项债券、银行贷款等。
1.5采购项目概况:
路线主要控制点:哈同高速、太保镇、福前铁路、升昌镇、红兴隆、凤岗镇、成富乡、七星河乡、友宝铁路。本项目建设标准拟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27m,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他标准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主要涉及行政区域为双鸭山市、四方台区、集贤县、友谊县、宝清县、红兴隆管理局友谊农场、五九七农场。项目估算投资66.21亿元。计划2024年1月开工,2026年12月交工。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2.2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对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3服务地点:双鸭山市、四方台区、集贤县、友谊县、宝清县、红兴隆管理局友谊农场、五九七农场。
2.4服务范围: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达到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批条件,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审批手续。
2.5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技术标准: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
(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
(9)《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
(10)《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指标要求。
2.7安全目标:服务过程中无人员伤亡,安全生产零事故。
2.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资格要求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为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1.3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credit.hlj.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7月1日至询比采购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或询比采购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4业绩要求:
近5年来(2018年7月1日至询比采购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项目合同(或采购人证明或咨询成果报告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应明确表述所涉及到的项目说明、工程内容、工作内容等相关指标,如供应商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该业绩不予认定。如供应商提供合同(或采购人证明)的信息无法证实该业绩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业绩要求或评审得分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公路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
3.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申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供应商不得为对应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也不得与编制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否则,供应商相关响应文件均为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从2023年7月28日09:00到2023年8月1日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采购文件采取线上发售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招标代理公司。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上述工作时间,供应商须将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标书款汇款凭证、以及供应商联系表一份(包括申请标段、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等资料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代理邮箱1160343423@qq.com;购买采购文件联系电话0451-81888888转861(邮件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在上述时间内(资料齐全且收到标书款),将以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询比采购文件。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因询比采购文件晚到所引起的责任。
标书款对公账户信息如下:
帐户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行 号:309261000028
账 号:562010100100913721
4.3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PDF扫描版),文件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09时00分,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开标大厅。供应商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递交至询比地点。采购人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供应商自行前往踏勘。
8.2本次询比采购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联系电话:0451-55553989
采购人: 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
联系人:毕先生
联系电话:0451-55553918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邮政编码:150090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451-81888888转861、18145636223
电子邮箱:1160343423@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
联系人:毕先生
电话:0451-555539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汉水路76-6号软件园二期A栋1-2层17号办公
联系人:郭银红
电话:18145636223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双鸭山至宝清高速双鸭山至七星泡镇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Z31943FW0001018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双鸭山至宝清高速双鸭山至七星泡镇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编号:ZZ31943FW0001018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a.评影响评价文件编制;b.环境现状调查监测;c.陆生生态专题报告编;d.水生生态专题报告编制;e.专家组技术评审;f.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修改及完善;g.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7月28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8月01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4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七、其他公告内容
双鸭山至宝清高速双鸭山至七星泡镇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询比采购编号:ZZ31943FW00010181
双鸭山至宝清高速双鸭山至七星泡镇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横一线”绥芬河至满洲里高速公路(G10)的联络线,编号G1016,同时也是黑龙江省综合立体交通规划与省道网规划中重要的横向通道。本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双鸭山至宝清高速双鸭山至七星泡镇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
1.2采购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1.3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中央车购税补贴资金、专项债券、银行贷款等。
1.5采购项目概况:
路线主要控制点:哈同高速、太保镇、福前铁路、升昌镇、红兴隆、凤岗镇、成富乡、七星河乡、友宝铁路。本项目建设标准拟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27m,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他标准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主要涉及行政区域为双鸭山市、四方台区、集贤县、友谊县、宝清县、红兴隆管理局友谊农场、五九七农场。项目估算投资66.21亿元。计划2024年1月开工,2026年12月交工。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标段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招标内容 | 最高响应限价 (万元) |
HP 1 | 主线 | 双鸭山至宝清高速双鸭山至七星泡镇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 |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集贤县、友谊县、宝清县、红兴隆管理局友谊农场、五九七农场 | a.评影响评价文件编制;b.环境现状调查监测;c.陆生生态专题报告编;d.水生生态专题报告编制;e.专家组技术评审;f.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修改及完善;g.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 | 142.9 |
2.2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对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3服务地点:双鸭山市、四方台区、集贤县、友谊县、宝清县、红兴隆管理局友谊农场、五九七农场。
2.4服务范围: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达到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批条件,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审批手续。
2.5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技术标准: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
(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
(9)《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
(10)《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指标要求。
2.7安全目标:服务过程中无人员伤亡,安全生产零事故。
2.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资格要求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为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1.3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credit.hlj.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7月1日至询比采购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或询比采购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4业绩要求:
近5年来(2018年7月1日至询比采购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项目合同(或采购人证明或咨询成果报告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应明确表述所涉及到的项目说明、工程内容、工作内容等相关指标,如供应商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该业绩不予认定。如供应商提供合同(或采购人证明)的信息无法证实该业绩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业绩要求或评审得分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公路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
3.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申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供应商不得为对应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也不得与编制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否则,供应商相关响应文件均为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从2023年7月28日09:00到2023年8月1日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采购文件采取线上发售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招标代理公司。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上述工作时间,供应商须将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标书款汇款凭证、以及供应商联系表一份(包括申请标段、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等资料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代理邮箱1160343423@qq.com;购买采购文件联系电话0451-81888888转861(邮件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在上述时间内(资料齐全且收到标书款),将以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询比采购文件。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因询比采购文件晚到所引起的责任。
标书款对公账户信息如下:
帐户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行 号:309261000028
账 号:562010100100913721
4.3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PDF扫描版),文件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09时00分,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开标大厅。供应商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递交至询比地点。采购人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供应商自行前往踏勘。
8.2本次询比采购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联系电话:0451-55553989
采购人: 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
联系人:毕先生
联系电话:0451-55553918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邮政编码:150090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451-81888888转861、18145636223
电子邮箱:1160343423@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
联系人:毕先生
电话:0451-555539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汉水路76-6号软件园二期A栋1-2层17号办公
联系人:郭银红
电话:18145636223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