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油气调控中心调度电话光通信电路调整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c23060sp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霓1326906195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5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油气调控中心调度电话光通信电路调整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油气调控中心调度电话光通信电路调整技术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
TC23060SP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油气调控中心


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
北京市


标段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天然气管道调度电话系统建设项目油气调控中心部分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调度软交换核心系统扩容及光通信电路调整两部分。主要工程量为开通管网集团所属62条天然气管线、544座站场和65个所属企业管理机构调度话音数据向油气调控中心及廊坊备控中心传输电路,共计1210条2M SDH电路,7条OTN电路,并配合进行调度电话系统安装调试。

油气调控中心调度电话光通信电路调整技术服务项目(二次)



标段编号:
TC23060SP-0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3-11-24 17: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1-30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

获取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下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12-15 13:30:00

开标时间:
2023-12-15 13:30:00


递交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递交地址:
/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油气调控中心调度电话光通信电路调整技术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油气调控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主要内容 《天然气管道调度电话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经批复(油气调控【2022】117号)。项目通过在调控中心目前已建成的液体管道调度电话交换系统基础上扩容,建设天然气管道调度电话交换系统。项目工程范围涵盖油气调控中心及国家管网集团所属的62条天然气管道、544座站场和65个所属企业管理机构。 天然气管道调度电话系统建设项目油气调控中心部分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调度软交换核心系统扩容及光通信电路调整两部分。主要工程量为开通管网集团所属62条天然气管线、544座站场和65个所属企业管理机构调度话音数据向油气调控中心及廊坊备控中心传输电路,共计1210条2M SDH电路,7条OTN电路,并配合进行调度电话系统安装调试。 2.2招标范围 开通管网集团所属62条天然气管线544座站场和65个所属企业管理机构调度话音数据向油气调控中心及廊坊备控中心传输电路,共计1210条2M SDH电路,7条OTN电路,并配合进行调度电话系统安装调试。 2.3服务地点 北京市、河北省廊坊市。 2.4服务(交付)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的光通信系统(OTN或SDH)建设或技术服务的合同业绩1份(包括但不限于:与委托人签订的委托合同的首页、委托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盖章页并加盖公章以作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 3.5.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4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5 没有国家管网集团及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招标人列入黑名单。投标人未处于被国家管网集团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6 人员资格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承担过光通信系统(OTN或SDH)建设或技术服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工作经历(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主要页扫描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3.7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8 其他要求 3.8.1 投标人需承诺本项目所涉及全部成果物及知识产权内容归国家管网集团公司独有。 3.8.2 投标人应承诺遵从招标人对项目执行、集中办公、承包商管理、外协人员管理以及保密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3.8.3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承诺未发生一般A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较大以上质量事故、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较大以上环境保护违法违规事件。 一般A生产安全事故定义: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4日17点00分至2023年11月30日17点00分。 获取方法:在线报名,注册并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http://iscm.pipechina.com.cn:8090/home/)进行项目报名。 (1)“注册”方式详见【数字供应链平台-操作指南-《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2)“项目报名”方式详见《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3)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CA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办理CA(与购买标书同时办理,办理时间约五个工作日,具体操作请见数字供应链平台-操作指南-《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手册-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 (4)潜在投标人如遇到电子招标平台使用问题,可致电客服热线:010-21362559。服务时间8:00-18:00(工作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5日13点30分 递交方法:网上递交。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http://iscm.pipechina.com.cn:8090/home/)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仪式。考虑到投标人众多,为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保障平台技术支持的有效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及方式: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开标大厅(http://iscm.pipechina.com.cn:8090/home/)。投标人应准时进入开标大厅,并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20分钟内确认开标结果。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http://iscm.pipechina.com.cn:8090/home/)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正常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油气调控中心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5号城科大厦 联 系 人: 胡经理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资本大厦9层906C 联 系 人: 张霓、潘小丽、郭泽伟 电 话: 13269061951 电 子 邮 件: guozewei@cntcitc.com.cn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的光通信系统(OTN或SDH)建设或技术服务的合同业绩1份(包括但不限于:与委托人签订的委托合同的首页、委托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盖章页并加盖公章以作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 3.5.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4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5 没有国家管网集团及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招标人列入黑名单。投标人未处于被国家管网集团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6 人员资格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承担过光通信系统(OTN或SDH)建设或技术服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工作经历(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主要页扫描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3.7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8 其他要求 3.8.1 投标人需承诺本项目所涉及全部成果物及知识产权内容归国家管网集团公司独有。 3.8.2 投标人应承诺遵从招标人对项目执行、集中办公、承包商管理、外协人员管理以及保密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3.8.3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承诺未发生一般A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较大以上质量事故、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较大以上环境保护违法违规事件。 一般A生产安全事故定义: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其他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油气调控中心

地址:



联系人:
胡经理

电话:
13701390160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郭泽伟

电话:
13269061951


电子邮件:
guozewei@cntcit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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