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jax2020-c-02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苏州市动物园
招标联系人王云贤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俊傲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晴芳
标书截止时间2020/12/22
投标截止时间2020/12/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动物园智能化系统维保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编号:SZJAX2020-C-029

二、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1、磋商项目名称:动物园智能化系统维保

2、采购预算:捌拾万元整(¥800000.00)

3、维保期限:2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第一个月为试用期,如乙方服务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在此期间随时解除合同。

4、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三、采购需求

1、系统概述:

苏州市动物园智能化系统由视频监控系统、周界报警系统(电子围栏)、防盗报警系统、巡更系统、门禁系统、停车场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背景音乐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无线对讲系统、机房工程系统共计十二个分项系统构成。

2、服务目标

要求通过各种运维措施保障维护设备及系统的正常运行。当设备发生故障时,技术人员要及时响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确保招标方系统设备设施能得到及时维护;平时要对设备进行定期的预防性维护,做好系统运行的调优工作,及时发现系统存在的潜在隐患。在日常维保过程中,可通过视频运维巡查系统等对日常维护进行管理,方便统一指挥调度,保证问题能得到及时处理。

3、服务内容

3.1投标方在开标前自行组织勘察现场,投标方由于未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或对设备现状理解产生的歧义,其后果自行承担。另外,投标方还需对所有智能化系统的设备现状予以评估,对设备现状生成报表提交采购方,对所有智能化系统的损坏设备在维修时限内修复完毕,中标后如遇有设备损坏需要更换设备或其他需要产生费用的情况,需一并考虑在报价中,该笔费用由中标方承担,采购方不予以支付。

3.2对所有已经过保的设备提供二年的设备硬件保修服务,包括对设备的维修、更换或提供设备的备品备件并进行安装调试服务。厂家的保修由中标方负责协调和管理。

3.3必须派遣至少3名驻场服务人员和后台至少2名专业维保工程师(需为投标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原件),法定节假日安排照常专业人员至采购方现场,上班时间应于动物园职工上班时间相同。排除系统故障,保障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驻场人员进场及离岗时,需向采购方管理层上报及请批(现场采用刷脸考勤),离岗时须安排代班技术人员驻场进行服务。

维保工程师需具有两年以上弱电及智能化设备维护工作经验,熟悉相关设备并具备实际维护运维经验,能独立解决常见系统及设备故障。成交单位服务人员必须是响应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社保证明),须在签订合同后2天内经受甲方面试和考核,考核通过后须在2天内到岗;两年内人员原则上不能调岗,否则甲方有权拒签合同。

3.4对整个系统进行定期巡检服务,及时发现设备的损坏或系统的功能异常。

3.5对整个系统所有设备进行必要的定期保养服务。

3.6负责所有智能化系统平台软件的功能维护及软件版本升级。

3.7对采购方的重大事件和重大活动进行技术支持和现场保障服务。

3.8负责所有智能化系统的维护并保证其正常运行,以及对室外监控、电源、机柜以及机柜内的交换机等设备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设备异常并立即修复。

4、维修时限要求

4.1应承诺派遣至少3名驻场服务人员(现场刷脸考勤)和后台至少2名专业维保工程师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及维修检测装备。驻场人员离岗时,需向采购方管理层上报请批,并安排代班技术人员驻场进行服务。

4.2承诺在苏州本地常驻服务机构对驻场技术人员可以提供长期的技术服务支持。

4.3当设备及其承载的系统发生故障,使用方向中标方提出故障响应请求后的1小时内响应,同时需满足下列要求:

1)、故障导致系统不能运行中标方应在1小时内恢复系统;

2)、故障发生在室外则中标方应在4小时内恢复系统;

3)、故障不影响系统运行则中标方应在24小时内恢复系统;

4)、故障点在室外并且是由于电力供应或光缆引起的故障,则对中标方响应时间从电力供应或光缆修复后开始计算。

5)、中标方应承担因操作失误而造成故障扩大、数据损坏、误操作等的赔偿和安全责任。

6)、每次维修必须进行详细记录并经使用方确认,每月向采购方报送维修报表。

5、日常巡检和保养

5.1定期对维保范围内设备的网络、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存储数据进行巡检、保养;

5.2定期对所有外场设备进行巡检、保养;

5.3定期对所有外场设备的金属部件进行防锈保养;

5.4定期清除监控和电网附近的爬藤植物、树枝等有碍设备正常使用的障碍物,修剪完成后清理现场,不得影响园容景观。如果树木遮挡严重,负责移栽树木,如因修剪过重导致树木死亡的,应补植同规格树木;

5.5确保智能系统的防雨、防鼠措施到位,定期巡检整改;

5.6平时按需进行摄像机清洁,在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前,对所有摄像机清洁一次。

5.7由于动物园监控系统已实现与局机关智慧园林监控平台联网接入,为确保维保工作的正常进行,响应单位必须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保障动物园监控在智慧园林平台实现完整功能。

5.8定期巡查

1)、对动物园相关安防设备进行每日巡检,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或修复,并要制作每日书面巡检表,每月末向采购单位提交当月每日巡检表。每次维护保养任务后,应对维修和养护工作进行总结检查,并在《日常维修保养服务记录表》及《设备故障处理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并提出服务改进意见。

2)、按月到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对设备进行清理、调整、检测和测试等,并免费更换正常使用下损坏之零件,以确保设备运行在稳定状态。巡检除对设备硬件本身进行检测外,还将对系统的性能进行调优,确保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并对可能出现的故障提出解决预案及系统功能改进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工作,并提出必要的现场指导。每月向甲方出具书面月度巡检报告,报告维保设备的运行情况,以及当月在维护保养中已更换的设备、零部件的数量及费用清单等;

3)、每季度末出具书面季度报告说明整个智能化系统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及改进措施。

4)、每年度末出具书面年度报告,总结维保项目工作内容,对相关隐患设备提出处理建议,并对整个项目涉及的所有设备提供科学保养意见。

5.9定期采购方对中标方进行维保工作考核,中标方须提供当次考核期内的工作量报表及维护工作说明并由各监控员签字确认,对未达到合同要求的条款进行维保费考核。

为了保证维保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我们设立了维保考核制度,对维保工作未达标的评分情况予以扣除相应比例的维保费,同时运维期的考核分数也将作为下一年运维招标的评分参考项。

6、备品备件

6.1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清单中含有部分备品备件,对这些设备的维护标准等同于运行设备。若中标方在故障维修中用备品备件顶替原设备运行,则换下的故障设备应在最短时间内送修后作为备品备件,其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6.2除投标方提供的备品备件外,应准备必须的备品备件来保证维修的及时进行,并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备品备件的所有权归采购方)。

7、其他

7.1投标方必须对采购方提出的所有智能化系统维保内容及维保要求予以明确的认定,未明确的,视作不能满足相应条款。

7.2若投标方为竞标需要故意承诺能够缩短故障恢复时间而中标,但在实际发生设备故障时无法在投标时所承诺的时间内修复故障,采购方有权利加倍加重合同违约的处罚力度,并视情节轻重,直至单方面中止合同关系,并要求退还采购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

投标方应根据自身实力通过本招标范围内设备的风险分析,合理承诺所能达到故障恢复时间。

7.3所有因系统设备故障而免费更换的设备系统配件必须是同等档次同品牌的设备,所有配件必须通过合法渠道采购。本项目中出现的任何涉及非法采购设备、配件的纠纷,均与采购方无关,由中标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4为确保系统维保不致中断,采购方在确定中标方后应速与中标方就维保范围和要求进行洽谈,若中标单位对本项目的维保任务和要求均无异议,则服务立即生效。若中标单位拒绝承担中标的项目任务,或提出新的条件而招标单位不能接受,致使合同谈判无法顺利进行,招标单位将取消中标资格,考虑与其他投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7.5维保期间采购单位有权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经采购单位发布3次以上整改通知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如果造成损失的可以向维保单位索赔。

7.6本项目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保待遇不得低于苏州地区目前人均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缴费标准,并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安排员工工作。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将在服务期限内人均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缴费标准进行调整的情况考虑在内,采购单位不再为此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相关服务人员与采购单位无任何劳动人事关系,用工事宜由中标人负责。

7.7采购单位与维护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人员由成交单位自行管理,成交单位和维保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由成交单位自负,与采购单位无涉。

7.8各投标单位需根据采购单位的作息时间合理安排人员工作时间及实施方案,中标单位必须确保驻地有随时专人在现场。应采购方要求,在重要的节假日或特殊安保期内,维保商需安排技术人员进行全程现场值守,开展保障工作。

7.9投标人所提供的相关服务应符合根据国家标准和规范,并遵循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服务的质量和标准应达到或优于招标要求,并提供详细的服务说明。如其中某些条款不能完全满足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逐条列出。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维护方案。

7.10 建立维护档案:详细记录设备型号、出厂编号、版本号、工作状态;提供现场工作报告、巡检报告、年度维护报告。

7.11保密要求:对维保单位的网络、主机、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的密码、核心参数、业务数据等负有保密责任,不得随意复制和传播。

7.12制定项目管理制度:设立项目负责人,制定适合采购人工作要求的详细工作服务流程与工作制度,制定对项目实施服务人员的考核办法;

7.13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7.14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全部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内容都应符合已颁布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部颁、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化组织以及等效或更优的其他国家的权威性标准和规范的有关条文。如果这些标准内容有矛盾时,应按最高标准的条款执行。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参加磋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2日。

2、申领CA: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中“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陆”—“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手册下载”获取CA操作指南及“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4、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定期关注。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5、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

6、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7、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网上投标。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文档网上投标。

(1)投标单位需要通过CA证书,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2)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应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上传;

(3)纸质投标文件数量要求为一本正本,两本副本,装订成册;装在一个文件袋里密封,封口处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醒目的采购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全称;纸质响应文件中的资料要求加盖公章的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电子文件为准。

(5)开标时,投标单位需携带加密文件的CA证书至现场解密,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8. 在网上报名和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805640413、864274166;咨询电话:13914088964。

六、提交响应文件及磋商时间、地点:

1.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020年 12 月25日10:30前(北京时间)。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 12 月 25 日10:00-10:30(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开标厅,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12月25日10:30(北京时间)

七、开启:

1. 开标时间:2020年12 月25日10:30(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开标厅,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联系单位:

1、采购人:苏州市动物园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吴越路南200米上方山森林动物世界

联 系 人:王云贤

联系电话:18962513189

2、采购代理机构:苏州俊傲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珠江南路209号C座10楼1009室

联系人:朱晴芳、潘雅

联系电话:0512-66950430

九、请贵单位获取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十、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十一、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二、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成交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敬请留意。

苏州俊傲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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