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远安县刘家湾居民服务用房建设项目第3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3/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远安县刘家湾居民服务用房建设项目第3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远安县刘家湾居民服务用房建设项目(项目编号:YAGJS0540-202401-01 )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删除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的条款。
2、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诚信分值”的评分条款”修改为“投标人施工类“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80分,不得分;投标人施工类“80分<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90分,得1分;90分<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100分,得2分;100分<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得3分;(信用等级及分值以投标递交截止时登录“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 专栏”中公布的企业信用等级及分值为准,并在开标现场公布(诚信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 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施工类“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诚信等级认定为A 级,施工类“施工总承 包_建筑工程”诚信总分分值计为100分)”。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4年4月9日上午09时00分延期至2024年4月11日上午09时00分。
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远安县凤祥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乾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3月25日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远安县刘家湾居民服务用房建设项目(项目编号:YAGJS0540-202401-01 )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删除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的条款。
2、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诚信分值”的评分条款”修改为“投标人施工类“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80分,不得分;投标人施工类“80分<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90分,得1分;90分<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100分,得2分;100分<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得3分;(信用等级及分值以投标递交截止时登录“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 专栏”中公布的企业信用等级及分值为准,并在开标现场公布(诚信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 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施工类“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诚信等级认定为A 级,施工类“施工总承 包_建筑工程”诚信总分分值计为100分)”。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4年4月9日上午09时00分延期至2024年4月11日上午09时00分。
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远安县凤祥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乾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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