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浙建航单2023282号
二、项目名称: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机关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总报价:1440000(元) | 丽水市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大洋路262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机关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机关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江建颖,李群(采购人代表),王爱华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5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地 址:丽水市绿谷大道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冯怡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957068845
质疑联系人:李群
质疑联系方式:135871988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07室
传 真:0578-2303501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美恒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139203
质疑联系人:朱建丽
质疑联系方式:0578-213920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国资部
地 址:丽水市绿谷大道238号
传 真:
联系人:朱晓晓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00138
附件信息:
成交人公告内容.docx
16.6K
单一来源文件(终稿)办公用房租赁.doc
180K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112.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