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22]jx[gk]2018010
预算金额4.5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施银焕18965058999
公告正文
政务专用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122]JX[GK]2018010 作者:连江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4-11 17:30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连江县政府办公室

乙方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江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2]JX[GK]2018010政务专用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1 1-1 视频会议控制台 视频会议控制台 1 299940 详见应标文件 详见应标文件 详见应标文件
1 1-2 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器 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器 2 125360 详见应标文件 详见应标文件 详见应标文件
1 1-3 视频会议会议室终端 视频会议会议室终端 27 1168020 详见应标文件 详见应标文件 详见应标文件
1 1-4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1 45680 详见应标文件 详见应标文件 详见应标文件
合计: 1639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叁万玖仟元整(¥1639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要求 (1)技术培训:乙方结合货物安装、调试等阶段,派原厂工程师持证上门安装(提供资质证书),同步地免费对甲方的技术人员就有关系统安装、维护、操作使用等方面进行现场技术培训,使受训人员能熟练掌握所有的安装测试和维护方法以及操作命令的使用。(2)技术资料:乙方向甲方提供不少于以下列明的中文(或英文)技术资料,在设备供货时同时提供;并提供货物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资料,其费用包括在报价内。提供的技术资料如下:1)出厂明细表(装箱单);2)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3)安装手册;操作手册(中文);维修手册;4)使用说明书;5)设备安装、调试、维修线路原理图等安装调试资料;6)提供原产地制造商的产品证明;5.2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要求 (1)乙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所有产品提供至少1年的(现场)免费保修(“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有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2)乙方在免费保修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提供7*24小时响应,遇到故障6小时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排除故障或提供备机服务。(3)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4)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在设备使用地区指定有维修能力的代理机构对设备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合理收取维修成本费。 5.3专用工具 专用工具:乙方向甲方提供一套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及清单(清单附在投标文件中)。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标准: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乙方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2)出厂检验:乙方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货物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供货地点。 (3)到货验收:货物送至甲方安装现场后,乙方和甲方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乙方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项目单位。 (4)试运行:货物安装部署完成后,乙方对货物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自检合格后,转入为期1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交自检记录和试运行记录,并提出验收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和乙方共同进行设备的验收。 (5)最终验收:甲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在此期间,乙方在甲方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合同签订后全部货物交货安装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转账方式15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费用 。结算货款时,乙方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以便审核。a.合同总金额100%货款的增值税普通发票。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 c.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合格凭证。d.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5年

10、违约责任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交货完工期的违约责任: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和完工的(不可抗力除外),视为违约,交货完工期违约金比率为每逾期1天,按合同总金额的3‰计算,若乙方逾期交货完工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按上述约定支付逾期交货完工期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2)除本合同特别约定外,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3)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4)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5)若因乙方原因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连江县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无。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连江县政府办公室 乙方: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江分公司
住所: 连江县816北路81号 住所: 连江县凤城镇仙塔路52号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郑攸华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施银焕
联系方法: 62999166
联系方法: 1896505899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连江支行
账号: 账号: 416964386303


签订地点:连江县凤城镇


签订日期: 2018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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