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人民医院非标专项债资金采购一批医用设备项目(第一批)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AFWHZ0006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长市人民医院非标专项债资金采购一批医用设备项目(第一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1.6违约责任中“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修改为:“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2.招标文件第五章1.6违约责任中“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修改为:“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3.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更正日期:2024年02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长市人民医院
地 址:天长市建设东路137号
联系方式:0550-70421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62220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光
电 话:0551-62220227
五、附件
无。
附件信息:
天长市人民医院非标专项债资金采购一批医用设备项目(第一批)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