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2023年南岗区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x0100g2301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451-818888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4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ZX0100G23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2023年南岗区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已批准建设,已经由哈南发改字【2022】3号、哈南发改字【202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南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威立雅(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哈尔滨住宅新区供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万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灵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供热公司、哈尔滨国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金山堡供热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2023年南岗区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项目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
2.3服务规模: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主要包括更换楼内立管141114.1米、更换楼体室外直埋及地沟管线45639米以及阀门设施。
2.4招标范围:根据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人委托要求,完成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设计所有工作内容;
(1)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义务,包括工程建设手续办理、设计优化及设计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及移交管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所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审批验收工作具体包括前后期工程建设审批手续、临时水电、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等;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 通过(如规划、国土、环保、水利、人防、气象、排污、交通等);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工程档案;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督促管理;协调管理各参建部门推进项目建设。
(2)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提供纸质报告、提供清单配合甲方财审等服务。
(3)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4)施工监理工作内容:全过程监理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 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服务期限: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 9月30 日,总服务期 160日历天(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 6851960.32 元(项目管理最高限价:1404672.00元,招标控制价编制最高限价:515082.24元,设计最高限价:2885267.20元,监理最高限价:2046938.88元);
2.9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
2.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项目管理单位为牵头人,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以下条件:
(1)全过程项目管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2)造价咨询: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工程监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
(4)工程设计: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2设计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2)工程造价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壹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企相符。
(3)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证企相符。
(4)项目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5)项目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以上拟派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2年12月到2023年2月),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6)监理其他人员按《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执行,增加的监理人员应考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数量及专业搭配合理)。
(7)其他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负责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9时00分至2023年3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年4月14 日9时3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4月14日9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如有)等工作。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南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威立雅(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哈尔滨住宅新区供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万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灵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供热公司、哈尔滨国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金山堡供热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十字街100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51-82727322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451-81888888/17745649000
授权传真:0451-88188888
授权E-mail:975989795@qq.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项目编码:ZX0100G23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2023年南岗区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已批准建设,已经由哈南发改字【2022】3号、哈南发改字【202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南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威立雅(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哈尔滨住宅新区供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万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灵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供热公司、哈尔滨国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金山堡供热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2023年南岗区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项目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
2.3服务规模: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主要包括更换楼内立管141114.1米、更换楼体室外直埋及地沟管线45639米以及阀门设施。
2.4招标范围:根据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人委托要求,完成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设计所有工作内容;
(1)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义务,包括工程建设手续办理、设计优化及设计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及移交管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所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审批验收工作具体包括前后期工程建设审批手续、临时水电、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等;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 通过(如规划、国土、环保、水利、人防、气象、排污、交通等);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工程档案;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督促管理;协调管理各参建部门推进项目建设。
(2)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提供纸质报告、提供清单配合甲方财审等服务。
(3)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4)施工监理工作内容:全过程监理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 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服务期限: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 9月30 日,总服务期 160日历天(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 6851960.32 元(项目管理最高限价:1404672.00元,招标控制价编制最高限价:515082.24元,设计最高限价:2885267.20元,监理最高限价:2046938.88元);
2.9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
2.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项目管理单位为牵头人,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以下条件:
(1)全过程项目管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2)造价咨询: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工程监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
(4)工程设计: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2设计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2)工程造价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壹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企相符。
(3)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证企相符。
(4)项目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5)项目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以上拟派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2年12月到2023年2月),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6)监理其他人员按《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执行,增加的监理人员应考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数量及专业搭配合理)。
(7)其他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负责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9时00分至2023年3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年4月14 日9时3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4月14日9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如有)等工作。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南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威立雅(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哈尔滨住宅新区供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万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灵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供热公司、哈尔滨国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金山堡供热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十字街100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51-82727322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451-81888888/17745649000
授权传真:0451-88188888
授权E-mail:975989795@qq.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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