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霍山县】【澄清文件】霍山县绿色小水电建设工程(霍山绿色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水口等六座电站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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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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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5/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标段信息 第一次澄清文件
答疑澄清信息
答疑澄清文件列表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1 | E341525001002820001 | 霍山县绿色小水电建设工程(霍山绿色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水口等六座电站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 公开招标 | 685.0 |
答疑澄清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23-05-24 17:16:54.0 |
主要修改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1、现就招标文件网上匿名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招标文件“P17 10.9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七日内支付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30% (预付款支付前中标人须提供预付款担保,形式可为保函、保证、保险或其他担保措施等);2、进度款:每1座电站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合格后10日内,招标人向承包人支付该座电站设备总价的50%款项;3、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定案价款的98%,剩余2%为质保金,缺陷 责任期满后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方式:工程款预留 、现金转账、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招标文件“P58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9.支付 19.1 预付款 合同签订后,卖方向买方提供同等金额的预付款担保,经监理人确认后,买方在 14 天内支付给卖方合同价格 (不含暂列金、暂估价,下同) 的 %作为预付款。 19.2 进度付款 设备全部制造完毕,并已运到工地买方指定地点,经工地交接验收合格,买方结算金额为合同价格的 %,抵扣全部预付款后,支付给卖方金额为合同价格的 %进度款。 联合试运行合格后(说明:也可另行约定),结算合同价格的 %。 19.3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后 28 日 内, 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说明:由招标人确定) 。 如果依照合同第15条,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用。 在买方向卖方支付最后一笔进度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可在向买方提交同等金额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形式可以为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 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方需是水轮发电机组制造商,本标段限价683.641588万元。其中水轮发电机组价格约占限价的20%,其余附属设备约占限价的80%。水轮发电机组厂家基本上不生产附属设备,附属设备均需配套外购。附属设备厂家在设备发货前基本上都要求支付至总价的95%,需要中标方水轮发电机组厂家垫付大量资金。招标文件约定“2、进度款:每1座电站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合格后10日内,招标人向承包人支付该座电站设备总价的50%款项”;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又约定“19.2 进度付款 设备全部制造完毕,并已运到工地买方指定地点,经工地交接验收合格,买方结算金额为合同价格的 %,抵扣全部预付款后,支付给卖方金额为合同价格的 %进度款;联合试运行合格后(说明:也可另行约定),结算合同价格的 %。”。 鉴于以上方面,建议将支付方式适当变更为“1、合同签订后七日内支付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30% ;2、进度款:每1座电站设备全部制造完毕,并已运到工地买方指定地点,经工地交接清点验收合格,招标人向承包人支付该座电站设备总价的55%款项,联合试运行合格后招标人向承包人支付该座电站设备总价的10%款项;3、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定案价款的98%,剩余2%为质保金,缺陷 责任期满后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方式:工程款预留 、现金转账、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回复:付款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2、原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截止时间不变。 3、望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本回复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霍山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安徽淠河水能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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