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口市港湾小学综合楼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海口市港湾小学 | ||
行政区域 | 海口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9月12日 16:41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一号A1702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2018年09月12日 08:30至2018年09月14日 17:30 | ||
预算金额 | ¥26.18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冯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5347183 | ||
采购单位 | 海口市港湾小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872170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座17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347183 |
谈 判 邀 请 函
受海口市港湾小学(“采购人”)的委托,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就海口市港湾小学综合楼校园文化建设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QH-2018-077)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价项目
1、项目名称:海口市港湾小学综合楼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FJQH-2018-077
3、用 途:墙面、天棚艺术涂鸦等。详见用户需求书。
4、采购预算:261800.00元
5、本项目分包情况:不分包
6、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报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年至2018年任意1个月企业纳税证明或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本地有分公司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8年09月12日至2018年09月14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2、文件发售地点: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一号A1702。
3、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和资格要求中的各项证明材料。(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均需现场核查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提供虚假材料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4、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请于2018年09月14日17:30前转入以下账号:(缴纳保证金时请注明所报价的项目编号及包号(如有),项目分包时请分包分别缴纳)
户 名: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兴支行
账 户:8115801012700021123
6、报价人提问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4日17:00时(北京时间)。
四、报价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 09月17日09:30时前;
2、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 09月17日09:30时前;
3、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8年 09月14日17:30时前;
4、谈判时间:2018年 09月17日09:30时;
5、谈判地点: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一号A1702;
6、公告媒介: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五、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口市港湾小学
联系人:梁老师电话:0898-6872170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点: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一号A1702
电 话:0898-65347183 传真:0898-65347183
联系人:冯工 电子邮箱:13700494649@13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