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乡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工作经费合同公告
金额
17.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9/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g-201908190090
预算金额17.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宁乡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工作经费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JZ-201908190090-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自然资源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永信土地规划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2019年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工作经费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190819009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见附件 1 175000
 合计金额小写: 175000
 合计金额大写:壹拾柒万伍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2019年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工作经费

包号:/金额单位:元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宁乡市2019年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

/

每项

宁乡市2019年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

175000

1

175000

合计

175000

1

175000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175000.00元人民币整大写:壹拾柒万伍仟元人民币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19-09-05 —— 2019-10-31

3.2 履行地点:宁乡市自然资源局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方式:乙方负责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5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00,说明:审查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瑞支行(长沙永信土地规划咨询有限责任公司:800127832802016)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成果内容

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形成报告、数据库、表格等成果。

(2)成果格式

文字类电子成果为WORD格式,表格类电子成果为EXCEL格式,图形数据类电子成果为ARCGIS格式,图像类电子成果为JPG格式。

(3)成果提交

201910月底前,按要求提交成果。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根据自然资源部的要求,做好宁乡市2019年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工作。即在最新的耕地质量等别更新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全国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039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湖南省2019年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和《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宁乡市2019年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工作。

结合宁乡市2018年度土地变更数据,对建设占用、退耕还林、灾毁减少耕地进行核减,对土地开发、土地整治等质量建设的耕地进行更新,对新增耕地进行等别评定,最终形成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工作报告,建立更新数据库。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配合乙方提供基础资料

乙方提供:1、技术支持;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现场服务。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7.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解决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南路148号 地址: 劳动东路238号
法定代理人: 罗亿清 法定代理人: 刘震宇
委托代理人: 李平超 委托代理人: 李俊佳
电话: 0731-87890413 电话: 0731-82190656
传真: 0731-87881472 传真: 0731-82190656

竞价报名或更多资讯请点击: 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html/2/placard/municipal/after/contract/178630.htm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