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荷塘撇洪渠(湘江新区汇水范围)排水管网系统改造工程施工答疑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30191202310110123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荷塘撇洪渠(湘江新区汇水范围)排水管网系统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430191202310110123 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湘江新区
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对荷塘撇洪渠(湘江新区汇水范围)排水管网系统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于2024年08月02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规定时间于2024年08月06日17时00分截止。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现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如下:
一、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
问题1:招标文件要求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300万元的市政排水工程施工业绩。请问市政工程项目中包含排水工程施工金额不少于1300万元,并提供投标时报价工程量清单满足要求?
答复如下: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300万元的市政排水工程施工业绩”。
2、投标人提供市政工程项目包含市政排水工程的业绩,其中市政排水工程金额须不少于1300万元。
3、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资料不能体现其规模的,须提供其他证明资料:
①市政工程项目包含市政排水工程的工程造价汇总表(格式自拟,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
②“业主证明”(格式自拟,内容至少包括类似工程业绩项目名称、该项目中市政排水工程部分的金额等,并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
4、投标人因提供的佐证资料不充分,被评标委员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产生质疑、投诉时,由被投诉人提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证明材料,证明其类似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问题2:招标文件要求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300万元的市政排水工程施工业绩。请问市政工程项目中包含排水工程施工金额不少于1300万元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如下:详见问题1答复。
 
问题3:清单中的包干及暂估价等费用是否可另计管理费利润等取费费用。
答复如下:包干价中单价措施-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应另计取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取费费用;其他包干价为全费用包干价,不再另计取费费用。暂估价仅另计销项税额。
 
问题4:在“投标报价成本评审办法”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第1.3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报价评审警戒线的,报价评审警戒线为进入报价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5%”。是否可以理解为投标报价在进入报价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投标算术平均值95%以上的则未低于成本价,无需进行成本评审流程?
答复如下: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件2-3:投标报价成本评审办法”执行。
 
问题5:投标信息表中暂估价是填写“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还是“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
答复如下:本项目《投标信息表》中暂估价填写只填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金额。
 
问题6:土石方外运地点未明确,是否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消纳等费用?
答复如下:按照荷塘撇洪渠(湘江新区汇水范围)排水管网系统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公示说明第六点要求,土方消纳费,投标时只能按公示的招标控制价进行报价,不得进行任何调整。
二、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均不变。
三、本次招标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招标澄清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应以本招标澄清答疑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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