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晋江市金井镇新市村公园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36.97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7/03/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闽才泉招【2017】001号
预算金额136.97万元
招标联系人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先生13505974857
标书截止时间2017/03/30
投标截止时间2017/04/12
公告正文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才泉招【2017】00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市金井镇新市村公园景观工程,招标人为晋江市金井镇新市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晋江市金井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136.9799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划分标段的,说明各标段的划分情况):晋江市金井镇新市村公园景观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30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园林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园林绿化专业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无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3 24 日至2017 3 30 日(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凭公司介绍信到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育成基地办公楼三楼;联系电话:13505974857、0595-22878857 联系人:周先生)。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200元/每份,售后不退。如需要图纸可另外预定,每份300元。本项目不支持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前汇到晋江市金井镇新市村民委员会(账号:9070423010010900030190;开户行: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井支行;户名:晋江市金井镇新市村民委员会);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用途栏上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5万元人民币(下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4 1215 00 分,提交地点为晋江市金井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地点:晋江市金井镇人民政府三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应随带本人身份证,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和纸质授权委托书,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晋江市金井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及晋江市金井镇新市村民委会公示栏及晋江经济报、晋江政务网http://www.jinjiang.gov.cn/zfmlshow.aspx?Ctlgid=25452226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金井镇新市村民委会

地址:晋江市金井镇新市村,邮编:/

电话:85335053传真:/

联系人: 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科技路育成基地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 周先生 , 邮 编: 362000

电 话: 13505974857 、0595-22878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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