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二十二冶鼎力公司(华中分公司中央储备粮邓州项目)机电设备招标书0013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5/0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金晶荣0315-3226801
招标代理机构二十二冶鼎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0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310-2025-DLGS-S-0013-机电设备-华中分公司中央储备粮邓州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二十二冶鼎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公司中央储备粮邓州直属库穰东分公司新建仓项目 所需机电设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一、 基本情况:
1.招标人: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2.招标机构:二十二冶鼎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华中公司中央储备粮邓州直属库穰东分公司新建仓项目
4.招标内容:

招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机电设备

(台)

645

详见附件:物资采购明细

二、资格预审报名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 9日15:00--2025年1月13日15:00
2.报名方式:登录中国五矿集团供应链管理平台进行网上资格预审申请录入。
网址:(https://ec.minmetals.com.cn/logonAction.do)
3.报名联系人:金晶荣 联系电话:0315-3226801
三、资格预审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如投标人是经销商,被代理人也需提供);
2.法人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生产企业或经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资质能力,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建议删除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增加: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要求制造商在中国境内生产,不接受在国外生产或在国内建厂但还没有足够生产能力制造商;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活动下的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8.投标商需具有开据银行履约保函的能力,中标后不能开据履约保函的投标商,我公司有权取消该投标商的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9.报价过程中发现投标人被列入五矿集团“黑名单”供应商的,其报价将视为无效;已经进入评标阶段的,将做废标处理:处于定标阶段的不予授标。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中标人接收中标通知后,3日内缴纳(自动转化为年度保证金)。
1、缴纳时间:2025年1月13日15:00 ---2025年1月20日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保证金要求在每月1日-24日期间工作日8:00~16:00之间缴纳,其他非工作日切勿缴纳)。
2、缴纳方式:银行电汇(注:必须以投标单位名称电汇;在电汇“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二十二冶鼎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年度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215273963@qq.com)
保证金:小写:200000元 大写:贰拾万元整
收款单位:二十二冶鼎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唐山新城道支行
收款账号:100148264309
开户行联行行号:10412400029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中国五矿集团供应链管理平台进行网上下载
网址:(https://ec.minmetals.com.cn/logonAction.do)
投标方式
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做成PDF格式,在离线工具中做成投标格式上传到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平台。网址:(https://ec.minmetals.com.cn/logonAction.do)
八、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20日15:00
开 标 时 间:2025年1月20日15:00
开 标 地 点: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平台
九、付款方式
设备全部进场验收合格后,出具结算单,双方以确认的机械设备结算单进行结算,并开具足额发票(13%增值税专用发票)。预付款30%,设备全部进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65%,系统重载联动试车及功能担保测试完成并验收合格,且经项目预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5%,项目通过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7%;余款为结算总价的3%作为设备质保金,质保期24个月,质保期满24个月后且承包人按约履行质保义务且承包人付清暂估价项目供应商质量保证金及其他费用且无违约情形后一次付清。
支付方式:电汇。
买方支付上述款项前,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合法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征收率为13%)(若遇税率调整,按国家政策执行,合同金额也做适当调整)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供货周期及工期
日历天240天,含设备制造120日历天,安装调试120天。
十一、质量保修期
质保期24个月。
十二、重要提示
本次招投标全程无纸化,所有过程均在中国五矿集团供应链管理平台网上体现,包括不限于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报价、评标、定标过程,各投标人要密切关注网上信息,由此而引起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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