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交公告]关于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一标段降尘、排淡河、烧香河、重点污染源、碳排放等监测服务项目的中标公告
金额
2614.00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701-j-2022051601114-1
预算金额155万元
招标公司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李瑶瑶0518-82300973
中标公司连云区丰益高分子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2614.00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江苏绿水青山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交公告]关于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一标段降尘、排淡河、烧香河、重点污染源、碳排放等监测服务项目的中标公告
[成交公告]关于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一标段降尘、排淡河、烧香河、重点污染源、碳排放等监测服务项目的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320701-J-2022051601114-1
二、项目名称:一标段降尘、排淡河、烧香河、重点污染源、碳排放等监测服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连云港绿水青山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圣湖路38号(薏仁园)
中标金额: 壹佰伍拾叁万捌仟捌佰元整(¥15388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 :一标段降尘、排淡河、烧香河、重点污染源、碳排放等监测服务
服务范围:按照项目需求开展检测任务并按时报送数据和报告。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治龙、唐文、韩照祥、蒋俊、陈克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海昌南路78号
联系方式:0518-85683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21室
联系方式:李瑶瑶 0518-823009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科长
电 话:0518-8568398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6月27日
附件:
-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 2022.6.2定稿一标段降尘、排淡河、烧香河、重点污染源、碳排放等监测服务.docx2022.6.2定稿一标段降尘、排淡河、烧香河、重点污染源、碳排放等监测服务.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的一标段降尘、排
淡河、烧香河、重点污染源、碳排放等监测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一标段降尘、排淡河、烧香河、重点污染源、碳排放等监测服务,属于其他
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连云港绿水青山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8
人,营业收入为959万元,资产总额为122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业名(盖
期22年06月24日
070a0
采购代理机构: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标段编号:320701-J-2022051601114-1标段名称:一标段降尘、排淡河、烧香河、重点污染源、碳排放等监测服务招标文件连云港市政府采购
第三部分评标办法19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8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目录2目录2022年6月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管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分别为: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9第五部分合同22第四部分项目需求20
项目概况 一标段降尘、排淡河、烧香河、重点污染源、碳排放等监测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6月27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评标、中标规则如下:投标人四个标段皆可投,但只中一个标段。四标段噪声、直排海污染源及生活垃圾焚烧厂等监测服务。三标段市控断面、农村环境、海水浴场及应急监测等监测服务;二标段河长制河流、入境入海河流水质水量同步等监测服务;一标段降尘、排淡河、烧香河、重点污染源、碳排放等监测服务;
采购需求:本项目根据《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及《2022年连云港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要求急需开展网格化降尘监测、排淡河加密监测、烧香河加密监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及其他委托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碳排放协同监测、涉危险废物企业监督监测等,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预算金额:15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标段名称:一标段降尘、排淡河、烧香河、重点污染源、碳排放等监测服务标段编号:320701-J-2022051601114-1一、项目基本情况开标、评标的顺序以一、二、三、四标段依次进行,中标顺序以评标顺序确定。如投标人一标段被确定为中标人,二标段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2)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实验室CMA资质证书。检验检测能力附表须同时包含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土壤、噪声、降尘等监测能力。
售价:0元方式:在线获取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时间: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3日18:00:00止(北京时间)三、获取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6月27日上午9:00:00(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与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6月27日上午9:00:00(北京时间)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http://218.92.36.85:818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开标大厅网址: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
名称: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1.本次公开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联系方式:李瑶瑶0518-82300973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21室名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518-85683983地址:连云港市海州海昌南路78号
2.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注册、CA办理、激活、诚信库信息完善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电子招投标说明电话:0518-85683983项目联系人:陈科长3.项目联系方式
2.开标(采购)当日,供应商可在任意地点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如自主决定抵达开标(采购)现场,请自备笔记本电脑、热点网络等(现场不提供),并提前做好调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承担因供应商自身准备原因造成的损失。1.不见面交易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音响等)完成远程解密、现场疑义及回复、开标唱标(开启)等交互环节。注意事项说明如下:九、不见面交易,供应商注意事项特别说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放弃投标”模块,提交放弃说明(流程详见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系统操作咨询:400-998-0000;0518-85861319。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5.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配置的硬件环境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数字证书、音视频设备(耳麦、高清摄像头)等;软件环境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建议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硬件、软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配置的软硬件环境无法满足系统正常使用、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错用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无效,系统内投标(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开评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不见面开标大厅运行无故障。4.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工作人员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发出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限定在发出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注:供应商在签到时,须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在整个招标采购过程中,该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否则澄清、说明、答疑等联系不到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网]。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工作人员提前进入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须分别完成),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供应商将无法收到解密指令、疑义回复等实时内容,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和放弃对开标(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集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招标需求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本次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一、适用范围:一、说明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2022年6月6日
四、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说明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三、投标费用:“招标人”(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机构;“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研发)商或供应商;“投标人代表”系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获其授权的代理人。二、定义:
第五部分合同第四部分项目需求第三部分评标办法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一部分投标邀请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投标程序等,具体由下述部分组成: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六、编制要求: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的修改书(若有)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五、招标文件的修改: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按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并附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电子件。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或授权书)。八、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报价要求在详细报价书上列明各项投标单价、总价等,未全部列示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本项目投标报价最高不得超过预算价(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七、投标报价:
(2)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的;(1)投标人在开标后要求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3、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由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集采机构无息退还;涉及质疑和投诉的供应商,在质疑和投诉调查处理结束前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1、招标文件约定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交纳。电汇、网银等方式:转账成功页面截图,电子件上传;现金解款单方式:转账凭证(红联+蓝联)与投标人银行开户许可证电子件上传。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注明标段编号。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使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请及时关注版本更新。十一、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结束后60天内。十、投标有效期: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响应函: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2、商务文件:(政府采购政策有关材料可选提交;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投标无效;其他文件必须提交,否则投标无效)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等内容。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评审因素所需材料和其他材料等内容,相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可提供扫描件。十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财务状况报告可以通过同步诚信库后挑选;税收证明、社保证明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请按给定的格式填写;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其他资格审查材料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5)资格审查材料:(4)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填报要求详见“九、政策功能”。(3)报价明细表:请按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报价明细表”格式及要求填写。(2)开标一览表: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
4、评审因素所需材料:(2)项目需求响应:格式自定。(1)技术标:可以但不限于技术方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等,格式自定。3、技术文件:(以下文件必须提交,否则该投标人投标无效)(8)售后服务承诺书: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7)商务条款偏离表: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并根据投标人投标承诺的商务条件与“合同条款”“项目需求”等的差异填写。
电子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出现上述情况应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内容可以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件)或使用电子签章,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公章是指刻有投标人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十三、生成投标文件:如有,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5、其他材料:如有,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对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撤回文件,并上传新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最终完成上传的为准。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后可以对其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或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上传。十四、投标文件的上传、修改和撤回:四、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内容相同、加密与未加密两个版本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版本用于提交上传,未加密版本用于特殊情况处理。
十七、开标:五、开标和评标十六、电报、电话、传真以及纸质投标文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规定的接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迟于截止时间的不予接收。十五、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投标文件,也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
十八、评标委员会: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后,集采机构当众宣读每份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各项内容以及集采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并记录,唱标顺序按开标系统投标人先后顺序进行。供应商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见面交易的,供应商必须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如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供应商将无法收到解密指令、疑义回复等实时内容,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和放弃对开标(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线下开标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时间递交CA数字证书,超过截止时间的集采机构有权拒收,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和放弃对开标(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集采机构将在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备身份证件和用于生成、加密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参加开标会。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十九、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确定:评标期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获其授权的代理人必须候场,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以解答。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6)编写评标报告。(5)向采购人、集采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对商务、技术及其他内容的比较和评价结束前,评标委员会不得比较和评价投标报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5、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4、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或重要的商务条款或除上述以外的多项指标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保留或给予纠正这些偏离的机会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标委员会2/3及以上成员的认定。评标委员会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且其余非实质性技术及商务条款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评标委员会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二十一、评标原则、方法和现场开标特殊情况处理:投标人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方式进行答疑和澄清,如未按规定作出,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书面形式,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作出,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后提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从评标系统发起)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二十、投标文件的澄清: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署、盖章的;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十二、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因“开评标系统”自身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将使用投标文件备份U盘继续进行开标活动(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招标的本条款不适用);“开评标系统”自身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对于不同载体的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及认定顺序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备份U盘,前项不能读取的可按后项评审。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得分,评标方法详见第三部分“评标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7、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备份U盘(仅现场开标适用)均因其自身原因出现问题导致无法电子评标的;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指投标人自身原因)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补救方案(仅现场开标适用)补救不成功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六、中标结果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十三、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应予废标:
七、合同集采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回投标文件。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由集采机构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由集采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一份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投标文件。二十五、中标通知书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二十四、中标人的确定
二十七、质疑八、质疑、投诉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的修改。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若有)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再经政府采购中心见证。二十六、签订合同
质疑函应当使用范本(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监管信息-意见反馈)。质疑函的接收方式为供应商书面原件提交。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供应商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集采机构。采购人、集采机构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获取招标文件之日、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采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的提出
(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9)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8)采购文件(交易文件)下载回执函;(7)必要的证明材料;(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供应商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质疑投诉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3、质疑处理采购人、集采机构负责将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及相关材料提供给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并将答复意见回复质疑供应商。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供应商转发《质疑函》及相关材料。被质疑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材料。对不符合质疑要求的,采购人、集采机构有权要求其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未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对符合质疑要求的,采购人、集采机构接收并登记《质疑函登记表》。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供应商进一步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答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质疑供应商应当保证其提出的质疑事项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不能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原件形式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必要的证明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集采机构不负责搜集必要的证明材料等工作。
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质疑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视为严重失信行为。质疑供应商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的,视为严重失信行为。(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质疑查无实据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质疑供应商投诉受理期间,就同一事项多头举报,干扰财政部门投诉处理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质疑供应商不配合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
2、价格给予扣除标准:1、对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以扣除优惠比率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不作为中标价和合同签约价。中标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投标文件中的一次报价为准。二十九、政策功能九、政策功能投诉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二十八、投诉
(2)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供应商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应当提供的材料:本项目价格扣除计算方法如下:参与报价得分计算的价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报价×10%。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依据现有规范性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办法》。
二、评标原则: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第三部分评标办法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中标标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总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2、本项目评分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三、评标标准: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2.技术商务分:90分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价格分:10分综合评分法
分值 | 评分要求 |
项目实施方案 (8分) | 优:实施方案内容系统、完善,技术路线清晰、科学、可行的得6-8分; 良:实施方案内容比较系统、完善,技术路线比较清晰、科学、可行的得3-5分; 一般:实施方案内容基本系统、完善,技术路线基本清晰、科学、可行的得1-2分; 未提供不得分。 |
质量控制措施及服务保障方案 (8分) | 优:质量管理保证、技术管理保证、进度管理措施完善,项目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措施完整有效的得6-8分; 良:质量管理保证、技术管理保证、进度管理措施较为完善,项目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措施较为完整有效的得3-5分; 一般:质量管理保证、技术管理保证、进度管理措施基本完善,项目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措施基本完整有效的得1-2分。 未提供不得分。 |
应急响应方案 (8分) | 优:应急响应方案系统、完善,可行性高的得6-8分; 良:应急响应方案比较系统、完善,具有可行性的得3-5分; 一般:应急响应方案基本系统、完善,基本可行的得1-2分。 未提供不得分。 |
应急响应能 力 (4分) | 投标人能够配合采购人开展辖区内突发应急监测,并提供应急响应服务承诺书,承诺能在1小时内响应并到达采购人办公地点的得4分;承诺能在2小时内响应并到达采购人办公地点的得2分。 注:须提供承诺书并提供CMA资质证书上的地址等能证明实验室与采购人办公地点距离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条件如有一项不符合均不得分。 |
实验室检测 能力 (18分) | (1)投标人实验室CMA资质批准的检测能力达到200项的得4分,每增加100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提供CMA证书及能力附表扫描件、电子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CMA资质批准的检测能力项目数量以附表序列号为准,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2)投标人实验室检测能力在省级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公开且备案项目总数达到80项的得6分,每增加10项得2分,未登记备案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注:提供登记通知及备案能力项目附表扫描件、电子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项目实施及质控能力 (14分) | (1)投标人可以为本项目提供专用采样或样品运输车辆,提供2辆的1分,每增加1辆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提供车辆采购或租借证明及车辆行驶证、保险的扫描件、电子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条件有一项不符合均不得分。 |
(2)投标人可以为本项目提供3-4台执法记录仪得3分;提供5台及以上执法记录仪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提供执法记录仪购买合同或发票扫描件、电子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3)投标人实验室监控系统具备5个摄像头为实验分析过程全程录像的得2分,每增加2个摄像头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提供实验室监控系统采购合同及摄像终端画面图片个数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人员能力 (20分) | (1)项目组成员 本项目拟派项目组成员具有5名环保或化工等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在上述基础上每增加一名中级职称得0.5分;每增加一名副高得1分;每增加一名正高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 注:同一人的职称证书不重复计分;提供证书扫描件、电子件或复印件及2022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2)自2018年6月以来,投标人实验室参加省级及以上能力验证考核项目(同时包含水质、空气、土壤3个类别)且通过项总计达到20项的得2分,每增加2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提供自2018年6月以来考核通过的能力验证结果通知单扫描件、电子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业绩 (10分) | 2020年01月0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类似业绩且合同内容包含应急检测和监督监测的: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及以上的,每有一个得5分;单个合同金额在70万(含70万)至100万(不含)的,每有一个得3分;单个合同额金额在40万(含)至70万(不含)的,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提供完整合同扫描件、电子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二、项目概况及需求:本项目根据《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及《2022年连云港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要求急需开展网格化降尘监测、排淡河加密监测、烧香河加密监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及其他委托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碳排放协同监测、涉危险废物企业监督监测等。一、项目背景:说明: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第四部分项目需求备注: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未按要求响应造成打分项不能及时得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质量保证每月监测,周期30±2d。②、监测频次全市共有39个降尘监测点。①、监测范围1、全市网格化降尘监测
小排淡河黄崖闸、运盐河入排淡河河口、排淡河经十五路桥、引水河入排淡河河口、芙蓉沟入排淡河河口、墅港河入排淡河河口、驳盐河入排淡河河口、港城大道桥、猴嘴闸南排洪沟、大圣湖溢洪河杏坛路桥、东盐河振华路桥、万达南河道、淮工河、苍梧河、东盐河郁洲南路桥共15个断面。①、监测范围2、排淡河加密监测每月8日前(含8日,节假日周末顺延),各任务承担机构向市生态环境局监测处报送上月数据,邮箱:lyghjjcc@163.com。④、数据传输及格式要求依据《“2+26”城市县(市、区)环境空气降尘监测方案》(环办监测〔2017〕46号)和《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城市环境空气降尘监测方案》(环办监测函〔2018〕1519号)、《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加强降尘监测点位运行管理及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苏环监〔2021〕66号)、《环境空气降尘的测定重量法》(HJ1221-2021)开展质控工作。
每周三前提交上周监测数据报表至市生态环境局监测处。④、数据报送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③、监测项目原则上每周监测1次,预计全年监测50次左右。②、监测频次
③、监测项目原则上每周监测1次,预计全年监测50次左右。②、监测频次烧香河16个断面,每周加密监测,具体点位名称:烧香河228国道桥、运盐河、驳盐河、板桥街道市场河、凤凰河开发区连云区交界处、凤凰河入烧香河河口、烧香河凤凰村桥、东干河、新沟河、西干河、妇联河大岛山西南桥、妇联河徐新路桥、烧香河徐新路桥、妇联河云南线桥、烧香河G25桥、烧香河通灌南路桥。①、监测范围3、烧香河加密监测
各级监测机构根据《关于加强江苏省设区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明确并切实落实执法监测、应急监测以及核与辐射监测事权,按照同时应对区域内两起较大以上规模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要求,以形成区域主要特征污染物快速监测能力为目标,推进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配齐满足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需求的基础装备物资,并结合属地重点环境风险行业和企业特征,有针对性地增加部分特征因子监测仪器装备,切实增强监测技术力量,提升监测能力水平。①、能力建设4、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及其他委托监测每周三前提交上周监测数据报表至市生态环境局监测处。④、数据报送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
⑤、工作任务市局监测处年内组织1次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技术培训。各监测机构年内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12月底前将应急监测演练脚本和应急监测演练报告报市局监测处。④、培训与演练各监测机构要做好日常应急监测值守值班工作,定期维护仪器装备、及时更新试剂耗材,确保应急监测仪器装备保持最佳状态。②、日常管理各环境监测机构6月底前完成辖区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预案修编,探索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参与应急监测。
监督监测(执法监测)按照执行的排放标准、环评及批复和排污许可证等要求确定主要监测指标。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抽测,按照《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0】335号),根据已出台的VOCs排放标准确定监测项目。比对监测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排污单位自动检测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9〕348号)对重点排污单位开展自动监测比对。②、监测内容污染源监督监测范围应包含除30万千瓦以上火电厂固定污染源废气以外的重点排污单位,以及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相关堆场、尾矿库等,安装有验收合格的自动监控设施的,应进行对比监测。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企业应100%监测,年度监测企业数量不少于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数的5%,其中10%为涉废气VOCs排放企业,VOCs排放企业数量不足的,以实际企业数量为准。①、监测范围5、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执法监测)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应急监测及其他委托监测,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未知(根据工作经验,任务频次约为2-3天一次,监测项目不超过投标单位资质认定能力范围),监测任务超过100次的以100次结算,少于100次的以实际开展次数结算。报价明细表中应包含应急监测报价。投标人须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应急监测和其他委托监测工作安排。
环境监测机构完成监督监测(执法监测)的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总站数据平台-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系统(以下简称污染源管理系统)⑤、数据报送及格式要求承担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的各级监测机构,应严格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19)、《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92-2002)、《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技术规范》(HJ/T373-2007)等要求,对污染源监测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④、质量保证对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重点监控企业监督监测(执法监测)每年不少于2次;国家、地方排放标准或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中规定的监测频次每年高于2次的,按照规定的频次开展监测;对于存在监测超标、群众投诉等现象的,应适当增加监测频次。③、监测频次
①、监测内容6、碳排放协同监测各监测单位完成上、下半年数据报送工作,并编制本辖区内半年和年度污染源监督监测报告及总结,分别于每年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监测处,邮箱:lyghjjcc@163.com。完成数据填报,并及时将超标监测结果向同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环境执法部门通报。表1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名单
序号 | 县(区) | 企业名称 | 行业类别 | 监测项目 |
1 | 连云区 | 丰益高分子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 | 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 |
2 | 连云区 | 江苏三吉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 |
3 | 连云区 | 连云港市东方医院 | 8411|综合医院 | 水环境,大气环境 |
4 | 海州区 | 江苏国信连云港发电有限公司 | 4411|火力发电 | 大气环境 |
5 | 海州区 | 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 | 4411|火力发电 | 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 |
6 | 海州区 | 连云港市中医院 | 8411|综合医院 | 水环境 |
7 | 海州区 |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 8411|综合医院 | 水环境,土壤环境,其他环境 |
8 | 海州区 | 连云港市通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495|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 大气环境 |
9 | 海州区 | 连云港西都生化有限公司 | 2613|无机盐制造 | 大气环境 |
10 | 连云区 | 丰益油脂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 | 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大气环境 |
11 | 连云区 | 丰益醇工业(连云港)有限公司 | 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 水环境,大气环境 |
12 | 连云区 | 江苏国源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 3232|稀土金属冶炼 | 水环境,大气环境 |
13 | 连云区 | 江苏瑞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 水环境,大气环境 |
14 | 连云区 | 科邦石化(连云港)有限公司 | 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 大气环境 |
15 | 连云区 | 连云港环海化工有限公司 | 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大气环境,土壤环境 |
16 | 连云区 | 金桥丰益氯碱(连云港)有限公司 | 2612|无机碱制造 | 大气环境 |
17 | 海州区 |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 | 8411|综合医院 | 水环境 |
18 | 海州区 | 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海州院区) | 8411|综合医院 | 水环境 |
19 | 海州区 | 连云港杰瑞药业有限公司(宋跳厂区) | 2720|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 水环境,大气环境 |
20 | 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江苏澳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2761|生物药品制造 | 水环境,大气环境 |
21 | 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江苏瑞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水环境,大气环境 |
22 | 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连云港本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 大气环境 |
23 | 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锦太洋(连云港)新材料有限公司 | 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 水环境,大气环境 |
24 | 连云区 | 丰益表面活性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 | 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大气环境,土壤环境 |
25 | 连云区 | 江苏思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 |
26 | 连云区 | 江苏赛科化学有限公司 | 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 |
27 | 连云区 | 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 1331|食用植物油加工 | 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 |
28 | 连云区 | 连云港华乐合金有限公司 | 3140|铁合金冶炼 | 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 |
29 | 海州区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720|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 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 |
30 | 海州区 | 江苏齐天铁塔制造有限公司 | 3921|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 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 |
31 | 海州区 | 青岛啤酒(连云港)有限公司 | 1513|啤酒制造 | 水环境,大气环境 |
32 | 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中复神鹰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 | 2823|腈纶纤维制造 | 水环境,土壤环境 |
33 | 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江苏中金玛泰医药包装有限公司 | 2780|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 | 土壤环境 |
34 | 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江苏宇田医药有限公司 | 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 |
35 | 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宁) | 2720|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 土壤环境 |
36 | 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剂) | 2720|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 水环境,大气环境 |
37 | 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浦) | 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水环境,大气环境 |
38 | 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 |
39 | 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连云港晨兴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 7820|环境卫生管理 | 大气环境,土壤环境 |
40 | 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连云港杰瑞药业有限公司(大浦厂区) | 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水环境,大气环境 |
③、质量保证每年不少于2次。②、监测频次表2碳排放协同监测名单监测排口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323号)要求,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碳、废气流量开展协同监测。并同步记录自动监控设施的年废气排放量。
序号 | 县(区) | 企业名称 | 行业类别 |
1 | 连云区 | 丰益高分子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 | 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2 | 连云区 | 江苏三吉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3 | 连云区 | 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 | 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4 | 连云区 | 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5 | 连云区 | 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 | 2653|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 |
6 | 连云区 | 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 | 4412|热电联产 |
7 | 海州区 | 江苏国信连云港发电有限公司 | 4411|火力发电 |
8 | 海州区 | 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 | 4411|火力发电 |
9 | 海州区 | 连云港杰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10 | 连云区 | 金桥丰益氯碱(连云港)有限公司 | 2612|无机碱制造 |
11 | 连云区 | 丰益表面活性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 | 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12 | 连云区 | 连云港华乐合金有限公司 | 3140|铁合金冶炼 |
13 | 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连云港鑫能污泥发电有限公司 | 4412|热电联产 |
7、涉危险废物企业监督监测监测任务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监测报告发送至市局监测处。⑤、数据报送及格式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完成应急及其他委托监测100次,最终以实际监测次数结算。④、工作任务各任务承担机构应严格按照《江苏省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323号)、《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技术规范》(HJ/T373-2007)等要求,对污染源监测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③、数据上报全年至少开展1次监测。对于监测超标的企业,适当增加监测频次。②、监测频次监测范围为我市辖区内8家涉危险废物企业。①、监测范围
序号 | 县(区) | 企业名称 | 行业类别 | 监测项目 |
1 | 连云区 | 中节能(连云港)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7724|危险废物治理 | 大气环境,土壤环境 |
2 | 连云区 | 丰益高分子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 | 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 |
3 | 海州区 | 江苏致和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5990|其他仓储业 | 土壤环境 |
4 | 灌南县 | 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 | 7724|危险废物治理 | 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 |
5 | 赣榆区 | 渤海宏铄(连云港)清洁技术有限公司 | 7724|危险废物治理 | 水环境 |
6 | 海州区 | 连云港坤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5990|其他仓储业 | 土壤环境 |
7 | 灌云县 | 光大环保(连云港)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 7724|危险废物治理 | 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 |
8 | 灌南县 | 灌南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7724|危险废物治理 | 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 |
(1)正常情况下前一天下达监测任务,确定监测工作事项,监测当天准时开展监测工作;3、其他要求:★2、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1、服务范围和要求:按照项目需求开展检测任务并按时报送数据和报告。三、服务技术要求及其他:监测任务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监测报告发送至市局监测处。
(5)现场监测时如认定不具备监测条件,投标人应说明具体原因。★如出现违反《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等法律法规行为,以及被行政管理部门通报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原件)(4)投标人对监测结果质量、准确性、真实性负责。★(3)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提供至少2台执法记录仪,对现场采样全程录像,并在提交报告时一并提交现场采样及实验室分析视频录像。需提供执法记录仪购买合同或发票。★(2)投标人须按时按质完成监测工作,没有按时完成数据报送且无正当理由的扣除当次监测费用,造成重大影响的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投标人对于承担的监测项目接受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及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实验室能力验证考核及现场监督检查中,考核不合格的每次扣除2000元监测费,并按要求进行整改。中标人须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应急监测和其他委托监测工作任务安排,违反此项要求的每次扣除2000元监测费。(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投标人须承诺自备采样监测车辆,遇紧急信访、应急事件等特殊情况时(含夜间突发情况),监测人员须立即响应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时间内到达采购单位报到。(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不能按照承诺时间到达,迟到一次则处2000元罚款,罚款费用从监测费中扣除。
(2)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人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采购人按合同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合同签订前提交。(1)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2、履约保证金:★1、付款方式:项目开展后3个月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40%,2022年年底支付合同金额的20%,合同期满支付扣除罚款后的尾款。四、付款方式与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合同编号:合同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第五部分合同中标人违约的,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应当依法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
项目更改及补充文件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书目录中标人:
乙方:(卖方)_________甲方: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合同以下为中标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中标单位澄清函投标报价表
1.3补充条款:。1.2服务期限:。1.1产品/服务内容:。一、采购标的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一标段降尘、排淡河、烧香河、重点污染源、碳排放等监测服务项目(标段编号:320701-J-2022051601114-1)招标的结果,签订本合同。见证方: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三、技术资料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产品和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人民币。二、合同金额
6.1乙方提交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六、履约保证金5.1乙方保证所交付标的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产权担保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四、知识产权
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1本合同范围内产品或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七、转包或分包6.3乙方违约的,甲方将扣除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应当依法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6.2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由甲方退还(不计利息)。
9.3交付地点:_________。9.2交付方式:_________。9.1交付期:_________。九、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8.1服务期年。八、服务期
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税费10.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根据实际使用量提供产品和服务,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10.1付款方式:。十、合同款支付
12.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或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2)合同终止处理:合同终止,并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发生任何费用。(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2.2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质保期内因其本身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2.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产品或服务。
13.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3.4对技术复杂的产品或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3.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使用前,乙方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试用,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3.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或服务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服务一起提交甲方。13.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产品或服务依据招标文件上的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十三、验收
14.5合同标的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已送达。14.4合同标的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3乙方在合同标的交付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准备接收。14.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一并提交甲方。14.1乙方应保证合同标的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十四、合同内容的交付
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4乙方所交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15.3乙方逾期交付合同标的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5.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十五、违约责任
(1)向连云港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十七、争议解决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甲方:乙方:18.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2)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连云港市。
签订日期:年月日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
标段名称:一标段降尘、排淡河、烧香河、重点污染源、碳排放等监测服务投标文件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见证日期:年月日见证方: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日期: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时填写)法定代表人: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标段编号:320701-J-2022051601114-1
1.按采购文件项目需求提交响应报价,报价、交货期等详见开标一览表。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标段(标段编号:)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活动,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致: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响应函格式1、响应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2.我方同意在本标段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8.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成交)的唯一条件。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6.如果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5.我方已详细审核采购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方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注:未按照本响应函的格式要求填写的,将造成非实质响应,从而导致该供应商响应无效。日期: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投标人(盖章):标段名称:一标段降尘、排淡河、烧香河、重点污染源、碳排放等监测服务标段编号:320701-J-2022051601114-1开标一览表格式2、开标一览表
标题 | 内容 |
投标报价 | |
服务期限 |
投标人(盖章):(根据招标文件报价要求报价,报价明细表中应包含应急监测报价,格式自定。)详细报价书格式3、详细报价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4、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报说明: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全部服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开。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
格式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2、中标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开。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填报说明: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声明人(盖章):注:须附证明材料。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主要设备有:。(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格式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日期:年月日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委托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姓名和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一标段降尘、排淡河、烧香河、重点污染源、碳排放等监测服务项目(标段编号:320701-J-2022051601114-1)的招标采购及合同签订、执行、完成,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
2.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买卖。1.委托书内容填写应当明确、文字工整清楚,涂改无效。说明:附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正反面电子件。签发日期:年月日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注:“偏离说明”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请逐条对应采购文件“项目需求”等内容要求的商务条件,填写该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9、商务条款偏离表3.委托代理人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将此委托书提交给采购单位作为合同附件。
项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说明 |
(供应商按“项目需求”等内容要求自行填写,格式自定)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10、售后服务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
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格式11、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
姓 名 | 本项目拟任 职 务 | 技术 职称 | 主要资历及担任过的职务 |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12、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签订时间 | 采购单位 | 合同金额 |
(供应商按“项目需求”等内容要求自行填写,格式自定)项目需求响应格式13、项目需求响应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响应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或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材料)其它材料格式14、其他材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