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市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车定点保险(第3次)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3501822024000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福州市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林晓静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耀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洪平1585910962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3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公车定点保险(第3次)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5日 09时1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福建省耀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福州市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委托,拟对公车定点保险(第3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福州市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联系人:林晓静
3、联系方式:13850171711
4、联系地址: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12号楼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公车定点保险(第3次)
2、征集项目编号:K3501822024000001
3、征集项目简介:本项目为征集人(福州市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法定程序确定为福州市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车辆提供保险服务的供应商,并在规定的服务期内,按指定的各险种自主定价系数,向入围保险服务供应商进行购买公务车辆保险服务的框架协议采购活动。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包1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否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1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24年09月24日至 2024年09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地点: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3、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fujian.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4、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09时1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09时1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fuji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福建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其他补充事宜: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耀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盛丰大厦1号楼1204
项目联系人:洪平、李小丽
联系方式:15859109620
4、保险费率(最高限价):根据商业车险保费改革方案,保险费计算公式为:商业车险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定价系数。其中,基准纯风险保费、无赔款优待系数和交通违法系数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执行,各供应商应一致收费。自主定价系数一律按0.65执行,实施过程中,如金融监管部门会有新出台调整方案政策的,按金融监管部门会规定执行,交强险保费的收取按国家规定执行。
5、开标地点: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湖文路201号福州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层(福州新区管委会隔壁)开标室3
征集人:福州市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4年09月24日
公车定点保险(第3次)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5日 09时1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福建省耀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福州市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委托,拟对公车定点保险(第3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福州市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联系人:林晓静
3、联系方式:13850171711
4、联系地址: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12号楼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公车定点保险(第3次)
2、征集项目编号:K3501822024000001
3、征集项目简介:本项目为征集人(福州市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法定程序确定为福州市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车辆提供保险服务的供应商,并在规定的服务期内,按指定的各险种自主定价系数,向入围保险服务供应商进行购买公务车辆保险服务的框架协议采购活动。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预估采购数量 |
---|---|---|---|---|---|---|
1 | 1 | C18040102财产保险服务 | 财产保险服务 | 项 | 金融业 | 0.00 |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包1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否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 采购人名称 | 采购人所属区划 | ||
---|---|---|---|---|
1 | 福州市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长乐区 | 长乐市解放路27号 | 13705995538 |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1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1.供应商应经金融监管部门会批准具有财产保险服务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车辆保险服务并具有经营保险活动及从事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业务资格的保险人; 2.供应商若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参与征集的,须提供市级或市级以上保险公司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同一法人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 3.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 业务许可证》。 注: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从事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业务单位资格相关证明等的复印件及相关授权函(若有)。以上涉及的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的,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有原件备查,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
2 | 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 应 商 在 投 标 (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24年09月24日至 2024年09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地点: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3、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fujian.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4、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09时1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09时1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fuji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福建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其他补充事宜: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耀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盛丰大厦1号楼1204
项目联系人:洪平、李小丽
联系方式:15859109620
4、保险费率(最高限价):根据商业车险保费改革方案,保险费计算公式为:商业车险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定价系数。其中,基准纯风险保费、无赔款优待系数和交通违法系数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执行,各供应商应一致收费。自主定价系数一律按0.65执行,实施过程中,如金融监管部门会有新出台调整方案政策的,按金融监管部门会规定执行,交强险保费的收取按国家规定执行。
5、开标地点: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湖文路201号福州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层(福州新区管委会隔壁)开标室3
征集人:福州市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4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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