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城乡公交物流一体化项目——长街镇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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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9)未制定安全专项工作方案或计划,课以 3000 元违约金;安全专项工作落实不到位,2000 元 违约金。
10)未制定消防责任制度,课以 3000 元违约金;消防职责或区域责任人不明确的,课以 1000-2000 元违约金;消防器材管理台账不全的,课以 1000-2000 元违约金。
11)未制定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不全或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课以 3000 元违约金;未 开展培训及演练或演练后未总结的,课以 1000-2000 元违约金;无兼职的应急队伍,或应急救援物资 配备不足,台账不清晰的,课以 2000-3000 元违约金。
12)危险性较大工程无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方案落实相关安全措施的,课以 10000-50000 元违约金;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评审或履行报批程 序的,课以 5000-20000 元/项违约金。
13)重大风险源未制定安全管理方案或未按规定开展桥隧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课以 3000 元违约 金;安全管理方案中未明确责任人或预控措施针对性不强,风险源识别不全或预控措施操作性不强,课以 1000 元/处违约金;重大风险源未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告知,课以 1000 元/项.人违约金。
14)对检查人员要求纠正的问题,未得到改观,或督促整改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落实整 改,或从业人员态度恶劣,发生阻扰检查行为等,课以 5000 元/次违约金,情节严重的课以 10000-30000 元/次违约金。
15)未制定临时用电方案,课以 3000 元违约金;方案中用电设备清单、负荷计算、用电工程图 纸等不完整,现场临时用电未按临时用电方案布设,课以 500 元/项违约金;无电工巡视维修保养记 录或记录不连续的,课以 1000-2000 元违约金。
16)“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不规范,电箱或电焊机固定、上锁、防雨等措施不规范,场内照明及安全电压使用不满足要求,电箱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责任人、联 系电话的,课以 500 元/处违约金。
17)办公生活区设置在风险区域,课以 2000 元违约金;生产、生活区设置不合理,未按规定封 闭设置,安排专人值班,课以 1000 元违约金;生活区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或生产、生活区不满 足防火防爆要求,课以 1000 元违约金;装配式房屋无材料合格证或验收证明,课以 1000 元/处违约 金。
18)未按要求设置栏杆、安全网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的,课以 3000 元/处违约金;防护栏杆不 牢固或安全通道未搭设或搭设不规范,课以 1000-2000 元/处违约金。
19)施工现场明显位置未设置“五牌一图”,交通要到、重要作业场所、危险区域未设置安全警 示标志,标牌,现场机械设备未按要求设置安全操作规程牌,课以 500 元/处违约金。
20)未按规定配置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电焊服。救生衣等》,课以 500 元/人·次违约金。
21)未贯彻落实上级交通组织各项决策部署的,课以 2000 元/次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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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未建立交通组织管理领导小组,课以 2000 元违约金;交通组织管理制度、各级交通管理人 员职责不健全,课以 1000 元/项违约金;交通组织台账不规范或不完整的,课以 1000 元违约金。
23)未按规定进行交通组织方案审批即施工的,课以 20000 元的违约金;未按批准方案组织实 施路段内交通组织措施的,课以 5000 元违约金;对拒绝服从各级交通组织机构监督和管理的,课以 20000 元违约金。
24)未建立交通组织各项应急处置方案,未确保交通组织所需资金、人员、设备投入的,课以 10000 元违约金;未成立项目领导任队长的应急救援队,未配置必要的牵引、拖带设备及人员的课以 5000 元违约金。
25)发生因交通组织措施不力,导致阻车和事故频发或损坏现有营运公路,影响交通安全和运 行的,课以 5000-20000 元违约金。
g. 合同、进度方面
1)承包人必须认真严谨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按规定时间上报与工程进度有关的所有报表,对 不按时上报的课以 1000 元/次违约金。
2)属承包人原因造成连续三个月进度计划不能完成的,视具体情况课以 10000-50000 元/次的违 约金。
3)在工程计量支付过程中,如发现承包人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除扣减虚假工程费用外,并课以 10000 元的违约金。资料不全的,或没有按规定要求填报的每处课以 1000 元的违约金。
4)承包人每月应及时、准确上报近三个月的资金使用计划,如未及时上报或上报的资金计划与 计量期金额差额在 30%(含)以上的,每期课以 1000-5000 元的违约金。
5)发包人、设计代表、监理人、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发包人制定的《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 规定和要求》,需要进行变更时,应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 有关变更手续。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方案,不得实施,不得办理计量支付。一旦发现有“先施工、后变更”的现象,必须严肃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增加或工程延期等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 人或监理人要求承包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上报变更时,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不上报的,每延迟一天课 以 2000 元/天的违约金。
h. 变更方面
1)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发生重大险情必须及时处理的,或技术性要求及时处理得当的,由现 场各方的管理人员联合决定紧急对策,并迅速实施,在 24 小时之内报发包人和有关主管部门,险情 基本控制后,需在建设单位要求的规定时间内按宁海县交通运输局最新发布的关于造价管理办法和 建设单位相关制度上报变更报告单。承包人若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报的,视为违约,每延迟一天课以 3000 元/天的违约金。
2)一般设计变更、较大、重大变更报告单上报发包人后,发现有弄虚作假,不符实际的,对承 包人课以 10000 元/次的违约金。如果承包人与监理人相互串通,以申报签批变更设计等为手段谋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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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利益,一经查实课以虚报金额 8 倍的违约金,发包人同时将承包人的履约评价报交通主管部 门备案。对情节严重,给发包人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承包人及其相关人员,发包人有权向司法机关 提请诉讼。
i.检查方面
1)上级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工地质量大检查,或发包人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存在质 量问题严重且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或被交通主管部门书面通报批评的,发包人视问题严重程度课以 1000-30000 元/次的违约金。
2)承包人无视发包人或监理人的指令,或对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按要求整改 反馈,或整改反馈不彻底,不到位而被有关单位或部门再次检查发现的,除要求限期彻底整改外,课以承包人 10000-50000 元/次违约金。
对 22.1.2 条款中的处罚情况,发包人每月对承包人所扣罚的违约金进行汇总,并在每期计量工程款支 付中扣除,不足部分招标人可在履约担保中直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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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标段养护工程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 议。
1.第标段由 K +至 K +计 km 路面、桥梁座,计长 m 以及其它……。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规范;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养护工程作业方案;
(10)其它合同文件。
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 )。
5.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标准。6.本合同养护工程质量符合
7.为本合同养护工程实施和完成的报酬,发包人承诺按合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子目单价及实际 数量,以计价规范作为工程计量支付依据的约定条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
8.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本养护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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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承包人按照监理人指示进驻,承包期为 日历天。
10.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 生效。全部养护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1.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 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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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廉政合同
廉政合同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 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 及投资效益, (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 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 标段的养护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宁波市交 通运输局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 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 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 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其他物品,不得让承包人 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 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 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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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礼品。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2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 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3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 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 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 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 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 (项目名称) 标段养护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 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人监督单位: (全称) (盖单位章) 承包人监督单位: (全称) (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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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安全生产合同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 (项目名称) 标段养护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 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 包人”)与承包人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 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 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2.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 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筑 养路机械操作规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令〔2012〕300 号《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管理办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 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 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 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 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 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 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 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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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 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 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 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 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 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 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 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 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浙交〔2009〕228 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 管理暂行规定》、浙交监〔2013〕43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 通知》的相关要求以及相关最新规定使用和管理。
(12)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当服从发包人及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指令,并积极做 好相关配合工作。
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 效。
5.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 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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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①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安全负责人 | 1 | 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企业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
注:上述人员应提供投标截止期前已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
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且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允许更换。如
中标人拟派驻的人员数量和资格条件不满足本表要求,招标人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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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①
设备名称 | 规格、功能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注:招标人将在合同谈判阶段要求中标人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为本标段配备的主要设备,在 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投入本标段的主要设备且不允许更换。如中标人拟提供的设备数量和规格指标等 不满足本表要求,招标人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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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 项目经理委任书
(承包人全称)
(合同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委任书
致:(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单位委任(职务、姓名)为(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 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姓 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
承 包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姓名)
(签字)
年 月 日
抄送:(监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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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 履约保证金格式
履约保证金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 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养护工程施工的投标。我 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且承包人按 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之日止。①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 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 15 条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 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① 本条内容可修改为:“本担保自(生效日期)之日起生效,至(失效日期)之日失效。” 如发包人接受履约保函采用固定有效期,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应增加保证承包人在履约保函失效日前向发包人出 具后续阶段履约保函的约束性条款,直至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且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之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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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八 预付款担保格式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名称):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 简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项目名称) 标段公路养护工 程施工承包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发包人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发包人支付相等金 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发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 面通知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 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 15 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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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九 工程质量责任合同
工程质量责任合同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保证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设工程质量, (项目名称) 的发包人 (以下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 下质量责任合同。
第一条 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为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承包人 对本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依法终身负责。施工质量责任人 。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 (项目名称) 第 标段养护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施工业务活动必须坚持科学、公正、诚信、平等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 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施工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 务。
(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施工合同文件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 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
(二)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建设用地,及时解决对工程占地范围以内尚未拆迁的建筑物及其他 障碍物。
(三)甲方不得指使乙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工程的施工活 动。
(四)甲方须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除施工合同的约定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 工程款或拖延工程款的支付。
(五)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向乙方推荐单位或个人承包或分包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
(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回扣或其它好处。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具备与本工程项目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证书。
(二)乙方不得允许其它单位或个人以乙方的名义承揽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不得转包或违 法分包所承揽的本工程的项目施工任务。
(三)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按投标承诺的施工技术人员及时到位。施工技术人员原则 上不得擅自调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换的,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方能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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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乙方必须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按要求配合相应的试验检测人员和设备,并取得工地临 时试验室资质证书。按有关规定做好各类试验,试验资料应真实、完整,统一归档。
(五)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 料。
(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乙方与甲方、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之间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的一切往来函件、报 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施工技术资料应真实、完整。
(八)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按合同规定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的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应 拒绝使用。
(九)乙方不得暗示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提供使用不合格或质量低劣的材料、设备。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 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四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 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设计使用年限之日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 (项目名称) 第 标段养护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 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 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93
附件十 项目图纸资料保密承诺书格式
项目图纸资料保密承诺书
(承包人名称)将完善 (项目名称)工程 图纸资料制作、移交、归档等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图纸资料管理要求。在本工程实施期间及验收完成 后,所有图纸资料均按照内部资料管理,不通过互联网与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与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 交换传递,不通过任何途径向本项目无关方泄露和传播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
特此承诺。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94
附件十一 相关人员在职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致: (发包人名称) :
本人作为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到位,若有更 换,同意按《宁波市公路养护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扣分或纳入负面清 单管理。
特此承诺。
承诺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分别作出承诺。
95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96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 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依据浙江省《交通养护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33/T751-2009)第二部分“公路大中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 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和计价要求等进行编制。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 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是预计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 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 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 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 15.4 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1.4 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技术规范”中计量与支 付条款中的“支付子目”里所标注的“相应计价规范子目”栏的子目编号,即与《交通养护工程工 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二部分中“公路大中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相应细目号相衔接。因 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及“公路大中修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规范”的相应细目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1.5 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 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
1.6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 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7 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 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2.投标报价说明
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 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 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3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它 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2.4 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
97
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2.5 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 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2.6 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2.7 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
/ 。2.8 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3.其它说明
3.1 建筑工程一切险按照第 100 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和安全生产费 用)至第 600 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暂定为 3 ‰,;第三方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 100 万元,保险费率 暂定为 5‰。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内列有上述保险费的支付细目,投标人根据上述保险费率计算出 保险费,填入工程量清单。除上述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以外,所投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 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
3.2 安全生产费:按第 100 章(不含安全生产费、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至 600 章清单 合计金额的 2 % 计取,以后根据实际金额调整。
3.3 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需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同级地方税务机关缴纳工伤保险费。(按宁人 社【2014】115 号、甬人社发【2014】170 号文件执行)。
3.4 取费标准:其它直接费和间接费率标准均按交通部 2005 年《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 办法》,参照其他公路标准取费,其中利润按 3.5%计取,税金按 3.41%计取。
养护工程人工费采用 35.75 元/工日,公路人工费根据浙江省交通厅[2019]116 号关于《转发 交通运输部 2018 年第 86 号公告的通知》取为 127.66 元/工日。
3.5 施工场地内临时供电措施的架设、拆除、维修由承包人负责,此外承包人应根据工程需要 配备发电机组,作为后备电源,以保证电网停电时能继续进行施工。场地外供电临时设施(变压器 等的安装)由业主提供。
3.6 弃方外运运距已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调整。
3.7 施工环保费已包含在相关子目单价中。
3.8 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遗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图纸规定完成合同工程的义务。
4.工程量清单
98
4.1 工程量清单表
工程量清单
清单 第 100 章 总则 | |||||
细目号 | 细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101 | 通则 | ||||
101-1 | 保险费 | ||||
-a |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 | 总额 | 1 | 34770 | 34770 |
-b |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方责任险 | 总额 | 1 | 5000 | 5000 |
102 | 工程管理 | ||||
102-1 | 竣工文件 | 总额 | 1 | 22337 | 22337 |
102-4 | 安全生产费 | 总额 | 1 | 231801 | 231801 |
104 | 承包人驻地建设 | ||||
104-1 | 承包人驻地建设 | 总额 | 1 | 10000 | 10000 |
清单 第 100 章 合计 人民币 303908 元 |
99
工程量清单
清单 第 300 章 路面工程 | |||||
细目号 | 细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301 | 挖除、铣刨、破碎旧路面 | ||||
301-1 | 水泥混凝土路面 | ||||
-a | 水泥路面多锤头碎石化(18cm 厚,含外运) | m2 | 31120 | 13.99 | 435369 |
315 | 水泥混凝土路面修复和加铺 | ||||
315-1 | 水泥混凝土路面破板修复 | ||||
-a | 18cm 厚水泥混凝土路面(含刻槽) | m2 | 31120 | 111.89 | 3482017 |
-b | 水泥调平层 | m3 | 156 | 763.39 | 119089 |
-c | 清缝灌缝 | m | 65158 | 8 | 521264 |
清单 第 300 章 合计 人民币 4557739 元 |
100
工程量清单
清单 第 600 章 沿线设施 | |||||
细目号 | 细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602 | 波形梁护栏维修 | ||||
602-4 | 重建或新增 | ||||
-a | Gr-C-4C | m | 2224 | 165.42 | 367894 |
-b | Gr-C-4C(更换) | m | 6640 | 173.26 | 1150446 |
-c | Gr-C-2C | m | 1142 | 240.11 | 274206 |
-d | Gr-C-2C(更换) | m | 1746 | 251.09 | 438403 |
-e | 圆形端头 | 个 | 52 | 91.76 | 4772 |
-f | 更换圆形端头 | 个 | 508 | 100.32 | 50963 |
-g | 端头反光膜 | m2 | 10 | 310.49 | 3105 |
-h | 端头反光膜(更换) | m2 | 102 | 319.05 | 32543 |
606 | 示警桩维修 | ||||
606-2 | 重建或新增 | ||||
-a | Φ120mm 道口标柱 | 根 | 2488 | 406.53 | 1011447 |
-b | Φ120mm 道口标柱(更换) | 根 | 66 | 410.57 | 27098 |
-c | Φ114mm 道口标柱 | 根 | 178 | 417.56 | 74326 |
608 | 单柱式交通标志维修 | ||||
608-3 | 重建或新增 | ||||
-a | Φ89,D80cm | 个 | 608 | 795.65 | 483755 |
-b | Φ89,D80cm(更换) | 个 | 7 | 806.41 | 5645 |
-c | Φ89,D80cm(更换板面) | 个 | 5 | 325.65 | 1628 |
-d | Φ89,D80cm(拆除) | 个 | 6 | 12.05 | 72 |
-e | Φ89,□120*60cm | 个 | 76 | 1364.55 | 103706 |
-f | Φ89,□120*60cm(更换) | 个 | 45 | 1380.6 | 62127 |
-g | Φ89,□120*60cm(更换板面) | 个 | 5 | 641.77 | 3209 |
-h | Φ89,□120*60cm(拆除) | 个 | 16 | 16.23 | 260 |
-i | Φ89,△90cm | 个 | 156 | 775.71 | 121011 |
-j | Φ89,△90cm(更换) | 个 | 39 | 787.5 | 30713 |
-k | Φ89,△90cm(拆除) | 个 | 48 | 11.46 | 550 |
-l | Φ89,△90cm(更换板面) | 个 | 5 | 325.84 | 1629 |
-m | Φ89,2*Φ80cm | 个 | 11 | 1258.68 | 13845 |
-n | Φ89,2*Φ80cm(更换) | 个 | 11 | 1277.52 | 14053 |
-o | Φ89,2*Φ80cm(拆除 | 个 | 5 | 18.81 | 94 |
-p | Φ89,2*Φ80cm(更换板面) | 个 | 6 | 766.29 | 4598 |
-q | Φ89,2*Φ80cm(更换立柱) | 个 | 1 | 293.86 | 294 |
-r | Φ89,Φ80cm(拆除) | 个 | 11 | 12.62 | 139 |
-s | Φ89,2*□40*60cm | 个 | 94 | 890.39 | 83697 |
-t | Φ89,2*□40*60cm(更换) | 个 | 12 | 903.19 | 10838 |
-u | Φ89,2*□40*60cm(拆除) | 个 | 2 | 13.04 | 26 |
-v | Φ89,□40*60cm | 个 | 11 | 668.3 | 7351 |
-w | Φ89,□40*60cm(拆除) | 个 | 4 | 9.95 | 40 |
-x | Φ89,□80*80cm | 个 | 14 | 961.45 | 13460 |
-y | Φ89,□80*80cm(更换) | 个 | 4 | 974.53 | 3898 |
-z | Φ89,□80*80cm(更换面板) | 个 | 3 | 526.79 | 1580 |
-aa | Φ140,□120*140cm | 个 | 13 | 3625.35 | 47130 |
101
工程量清单
清单 第 600 章 沿线设施 | |||||
细目号 | 细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ab | Φ140,□120*140cm(更换) | 个 | 3 | 3680.5 | 11042 |
-ac | Φ140,□120*140cm(更换面板) | 个 | 3 | 1325 | 3975 |
-ad | 柔性凸面广角镜 | 个 | 20 | 1300 | 26000 |
-ae | 柔性凸面广角镜(更换) | 个 | 3 | 1350 | 4050 |
-af | 黄闪灯 | 个 | 139 | 636.29 | 88444 |
611 | 单悬臂式交通标志维修 | ||||
611-3 | 重建或新增 | ||||
-a | Φ165,3*Φ100cm | 个 | 1 | 6442.51 | 6443 |
-b | Φ165,2*Φ100cm | 个 | 40 | 5900.44 | 236018 |
-c | Φ165,2*Φ100+△110cm | 个 | 10 | 6088.24 | 60882 |
-d | Φ165,□240*120cm | 个 | 79 | 6518.05 | 514926 |
-e | Φ165,□240*120cm(更换面板) | 个 | 2 | 1819.96 | 3640 |
-f | Φ165,□240*120cm(更换) | 个 | 8 | 6632.85 | 53063 |
-g | Φ165,□240*120cm(拆除) | 个 | 43 | 114.34 | 4917 |
-h | Φ165,□300*180cm(更换面板) | 个 | 3 | 3432.24 | 10297 |
-i | Φ165,□300*180cm(拆除) | 个 | 1 | 136.24 | 136 |
613 | 附着式交通标志维修 | ||||
613-3 | 重建或新增 | ||||
-a | 桥名牌□53*34cm | 个 | 18 | 138.22 | 2488 |
-b | 桥名牌□53*34cm(更换) | 个 | 3 | 154.43 | 463 |
-c | 桥名牌□53*34cm(拆除) | 个 | 2 | 16.18 | 32 |
615 | 拆除、重建里程碑、百米桩、界碑 | ||||
615-2 | 重建或新增里程碑、百米桩、界碑 | ||||
-a | 里程碑 | 个 | 86 | 180 | 15480 |
-b | 里程碑(更换) | 个 | 35 | 191.82 | 6714 |
-c | 百米桩 | 个 | 585 | 40 | 23400 |
-d | 百米桩(更换) | 个 | 235 | 44.89 | 10549 |
616 | 道路交通标线局部维修 | ||||
616-1 | 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修复 | ||||
-a | 热熔标线清除 | m2 | 4488 | 3.21 | 14406 |
-b | 热熔标线 | m2 | 29002 | 42.54 | 1233745 |
616-7 | 轮廓标修复 | ||||
-b | 大角度轮廓标(更换) | 个 | 1188 | 77.43 | 91987 |
-e | 附着式轮廓标 | 个 | 231 | 66.73 | 15415 |
616-9 | 隆声带修复 | ||||
-a | 减速垄 380*500*50 | m | 33.5 | 166.9 | 5591 |
-b | 减速垄 380*500*50(更换) | m | 581.5 | 175.46 | 102030 |
-c | 减速垄 380*500*50(拆除) | m | 387 | 8.56 | 3313 |
清单 第 600 章 合计 人民币 6999997 元 |
102
4.2 投标报汇总表
序号 | 章次 | 科目名称 | 金额(元) |
1 | 第 100 章 | 总则 | 303908 |
2 | 第 300 章 | 路面工程 | 4557739 |
3 | 第 600 章 | 沿线设施 | 6999997 |
6 | 100 章~600 章清单合计 | 11861644 | |
7 | 已包含在清单合计中的专项暂定金额小计 | / | |
8 | 清单合计减去专项暂定金额 | 11861644 | |
9 | 不可预见费(暂定金额) | / | |
10 | 投标价 | 11861644 |
103
第二卷
104
第六章 图纸(另册)
105
第三卷
106
第七章 技术规范
107
第七章 技术规范
(一)通用技术规范
“通用技术规范”采用《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下册)《技术规范》。
(二)项目专用技术规范
“项目专用技术规范”按照施工图纸的要求和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规定、标准。
108
109
第四卷
110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11
112
(项目名称)标段养护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13
114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
五、养护工程作业方案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承诺书
十、其他材料
115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总 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按合同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 中的任何缺陷,并接受发包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检测和考核。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工程质量达到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安全目标: ,工期: 日历天,拟委任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 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且不存 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第 1.4.4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4 款规 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 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116
117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缺陷责任期 | 1.1.4.5 |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 年 | |
2 | 逾期交工违约金 | 11.5 | 3000 元/天 | |
3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 11.5 | 10%签约合同价 | |
4 | 提前交工的奖金 | 11.6 | / 元/天 | |
5 |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 11.6 | / %签约合同价 | |
6 |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 16.1 | 见项目专用条款 16.1 约定 | |
7 | 开工预付款金额 | 17.2.1(1) | / %签约合同价 | |
8 | 材料预付款比例 | 17.2.1(2) | / | |
9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 17.3.3 | 50 万元 | |
10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 17.3.3 | 不计利息 | |
11 | 质量保证金金额 | 17.4.1 | 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1.5%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18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一)授权委托书①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
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
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署。
①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119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 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120
三、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共同参 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 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 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 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人名称)承担 专业工程,占总工程 量的 %;(成员一名称)承担 专业工程,占总工程量的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 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年 月 日
121
四、投标保证金
此处复印: 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②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的费用转账凭证(基本帐户银行出具银行保函的除外)。 |
122
投标保函格式
二维码 (扫二维码可查看或下载本投标保函) |
投标保函
(独立保函)
编号:
投标人:
地址:
招标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即“开立人”)已获得通知,本保函投标人已响应贵方于 年 月 日就 (招标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发出的招标文件,并已向招标人提交了投标文件(即“基础交易”)。
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投 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投标人要求,我方在此同意向贵方 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
二、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投标人在开标后和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的;
(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与贵方签订合同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4)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 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 后的 30 日失效。
四、招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向我方发起付款通知,付款通知应满 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投标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
(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投标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
招标人有义务配合我方补齐上述要求的材料原件,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
123
址是: 。我方承诺自收到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 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 效。
七、招标人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发起本保函注 销申请,但是不论招标人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 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宁波 市。
九、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注:开立人应按照以上格式出具投标保函(独立保函)。
124
五、养护工程作业方案
1.投标人应按以下要点编制养护工程作业方案(文字要求精练、内容具有针对性):(1)养护工程的施工组织、现场布置
(2)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的供应及资金流量计划
(3)大中修养护工程的技术措施和保畅方案
a.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b.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养护作业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① 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② 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③ 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④ 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
⑤ 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施工
⑥ 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
⑦ 爆破工程
⑧ 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养护作业
(4)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5)环境保护措施
(6)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2.养护工程作业方案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总体作业计划表
附表二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临时占地计划表
附表五 外供电力需求计划表
125
附表一 总体作业计划表
…5 4 3 2 1 12 11 10 9 8 7 6 5 4 3 2 1 12 11 10 9 8 7 6 5 4 3 2 1
年 年
年 度 年 总体作业计划表
份 月
(1)桥面排水系修复
(1)洞口仰坡清理
(2)伸缩缝保养
目 项 程 工 要 主
(1)边坡维护
(2)挡墙修复
(3)路肩维修
(1)坑洞修补
(2)沉陷维修
1.施工准备
2.路基工程
3.路面工程
4.桥涵工程
5.隧道工程
……
……
……
……
126
附表二 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上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营地、
料场、临时设施、供电、供水、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127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128
附表四临时占地计划表
用途 | 面积(m2) | 需用时间 年月至 年月 | 用地位置 | ||||||
菜地 | 水田 | 旱地 | 果园 | 荒地 | 桩号 | 左 侧(m) | 右 侧(m) | ||
一、临时工程 | |||||||||
1.便道 | |||||||||
2.便桥 | |||||||||
3…….. | |||||||||
二、生产及生活临时设 施 | |||||||||
1.临时住房 | |||||||||
2.办公等公用房屋 | |||||||||
3.料库 | |||||||||
4.预制场 | |||||||||
…….. | |||||||||
租用面积合计 |
129
附表五外供电力需求计划表
用电位置 | 计划用电数量(kw·h) | 用途 | 需用时间 年月至 年月 | 备注 | |
桩号 | 左或右(m) | ||||
130
六、项目管理机构
拟为承包本标段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以框图方式表示。 |
说明 |
131
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分包人名称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
营业执照号码 | 资质等级 | ||
拟分包的工程项目 | 主要内容 | 预计造价(万元) | 已经做过的类似工程 |
注: 1.本栏应写明分包人以 往做过的类似工程,包括工 程名称、地点、造价、工期、交工年份和其发包人与总 监理人的姓名和地址。 2.若无分包,则投标人 应填写“无”。 3.劳务分包不需填报。 | |||
拟分包工程造价合计(万元) |
132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真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注册资本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 况 |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投标人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出资额)比例;如投标人为上市公 司,投标人应提供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 %以上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比 例; (2)投标人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属企业名称、持有股权(出资额)比例;(3)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 |||||||
备注 |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已在本章“投标保证金”处提供,本表 无需再提供。
133
(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以框图方式表示 |
说明 |
134
(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资历表
姓名 | 年龄 | 专业 | ||||||
技术职称 | 学历 | 拟在本标段 工程担任职务 | ||||||
工作年限 | 类似施工经验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学制 年 | |||||||
经 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工程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 联系电话 | |||||
获奖情况 | ||||||||
说明在岗情况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 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 前任职项目:,担任职位:。 | |||||||
备 注 |
注:1.本表应填写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情况。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35
(四)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银行信贷证明A
银行名称:
地 址:
日期:致:(招标人全称)
兹开具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万元的银行信贷,供(投标人注册地点)(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之前,在(项目名称)需要时使用。我行 保证由(投标人名称)提供的财务报表中所开列的作为流动资产的各项中无一项包 含在上述提到的银行信贷中。
此项目若未中标,该信贷证明自动失效,无需退回我行。
银 行(盖章):
银行主要负责人(签字):
银行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打印)银 行 电 话:
银 行 传 真:
注:1.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的格式与本表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本信贷证 明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
2.银行主要负责人应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否则,视为 无效。
①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提供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136
财务能力承诺书A
致: (招标人全称)
我谨代表 (投标人全称) 郑重承诺:若我单位有幸在 (项目名称) 工程投标活动 中中标,将提供人民币(大写) 元(¥ )的流动资金,供本工程在施工需要 时使用。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银行存款证明。
注:应附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少于要求流动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
①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提供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137
银行存款证明A
银行名称:
地 址:
日期:
致: (招标人全称)
兹证明 (投标人名称) 截止 年 月 日___时___分,在我行______________账户中存 款余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银 行(盖章):
银行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打印)
银 行 电 话:
银 行 传 真:
注: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银行存款证明的格式与本表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本存款证明格 式中的实质性内容。
①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提供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138
(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或指标 | 单 位 | 1 |
路线名称 | ||
起讫桩号(标段) | ||
养护里程 | km | |
公路等级/行车道数 | ||
路面类型 | ||
路面宽度 | m | |
桥梁 | m/座 | |
隧道 | m/座 | |
交通流量 | 辆 | |
养护质量(好路率或 MQI) | % | |
…… | ||
合同总价 | 万元 | |
承包期限 | 年、月 | |
发包人(主管部门) | ||
…… | ||
备 注 |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 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39
(六)正在养护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开工日期 | |
计划交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养护工程质量要求 | |
项目经理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3.本表应包含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正在施工、已签订合同协议书即将开工或已收到中标通 知书或意向书但尚未签订合同的所有项目。
140
(七)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项目 | 投标人情况说明 |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填写。
141
(八)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
序 号 | 设备 名称 | 型号 规格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 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数量(台) | 预计进 场时间 | |||
小计 | 其中 | ||||||||||
自有 | 新购 | 租赁 | |||||||||
注:1.本表填报的设备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6 的要求。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6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42
(九)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用途 | 备注 |
注:1.本表填报的设备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6 的要求。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6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43
(十)信用信息一览表
投标人全称 | ||
企业主项资质 | ||
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养护施 工企业信用等级 | (填 AA、A、B、C、D) | |
投标人是否首次进入宁波市承接公路项目 | (填是或否) |
144
九、履约行为表
投 标 人 应 如 实 填 写 下 列 内 容 | |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下列内容①: (1)近一年(2022 年 7 月 1 日以来)②,有无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 (2)近三年(_2020 年 7 月 1 日以来),投 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工程 建设领域中,有无行贿行为未构成犯罪的。 (3)有无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 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结果为准)但未被限制投标的。 |
145
十、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了(项目名称)标段养护工程施工投标,如我方中标,我方承 诺:
在招标人向我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 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在经招标人 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
在招标人向我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我方接受明显不平衡报价的修正。
不通过互联网与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与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交换传递,不通过任何途径向本项目 无关方泄露和传播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
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由招标人将我方的违约行为 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我方同时承诺,在可以自主确定材料设备供应商的情况下,我方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能满足 项目基本要求的并列入《宁波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和《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的产品。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46
十一、其他资料
147
(项目名称)标段养护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48
目录
一、投标函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合同用款估算表
149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 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其中,増值税税率为 ),按 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 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150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应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 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 4.1、投标报价汇总表 4.2;并 提供养护定额完整的 03 表(养护工程费计算表)、04 表(其他工程费、现场经费及间接费综合费率 计算表)、06 表(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汇总表)、07 表(分项工程预算表)】。
151
三、合同用款估算表
从开工月算起的时间(月) | 投标人的估算 | |||
分 期 | 累 计 | |||
金额(元) | (%) | 金额(元) | (%) | |
第一次开工预付款 | ||||
1~3 | ||||
4~6 | ||||
7~9 | ||||
10~12 | ||||
13~15 | ||||
……. | ||||
缺陷责任期 | ||||
小计 | 100.00 | |||
投标价: | ||||
说明 |
注:1.投标人可按养护工程作业方案附表一的观察进度估算并填写本表。
2.用款额按所报单价和总额价估算,不包括价格调整和暂列金额、暂估价,但应考虑开 工预付款的扣回以及签发付款证书后到实际支付的时间间隔。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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