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2024年安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tfzx-202406013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钟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先生028-8615582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5
公告正文
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2024年安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招标编号:SCTFZX-2024060139)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2024年安全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为采 购人提供2024年安全设备采购项目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2024年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2024年安全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4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01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网络(远程)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注:①报名的投标人,请将 报名登记表(见公告附件1)、《介绍信》(介绍信内容需标明“项目名称、项 目编号、公司名称、邮箱、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号码”并附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 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上述资料扫描后通过邮箱发送至1011257118@qq.com,经审核通过后成功缴费为报名成功;②若因投标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 与招标活动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 A座24楼本项目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 A座24楼本项目开标室) 七、其他 (一)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招标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cebpubservice.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二)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 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 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3、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 人不为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未参加过本项目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 地 址:成都市熊猫大道1375号 联 系 人:钟女士 电 话:028-6149983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楼 联 系 人: 魏先生 电 话: 028-86155821 电子邮件: 101125711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1:报名登记表 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件号(如有)
※报名单位全称※报名日期
※经办人 (签字)※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付款方式□现金 □转账收费金额元/份※招标(采 购)文件领 取□电子版 □纸质版
收款人 (签字)资料审核 (签字)日期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28-86155821邮箱地址1011257118@qq.com
注:1.※为投标人(供应商)必填项,如不适用,请划“/”。 2.以上信息如若未如实填写,在招标(采购)文件发布期间,如招标(采购)文件有更正 或修改,因投标人(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通知到投标人(供应商)的,其责任由 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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