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JBTBJ[2022]125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购置耳鼻喉科氦氖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8月17日16:30时(北京时间) | 2022年08月24日10:30时(北京时间) |
2 | 开标时间 | 2022年08月17日16:30时(北京时间) | 2022年08月24日10:30时(北京时间) |
3 | 投标保证金 | 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8月17日16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 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8月24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
4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履约保证金。 | 1、履约保证金交纳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进行电汇或转账; 交纳时间: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日内,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交纳金额:中标价格的10%; 收款单位: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医学院(兵团)支行 银行账号:30726 60104 0000 208 2、退还:合同履约期满,乙方如约履行维保义务且无任何违约情形,30日内退还。 |
5 | 付款方式 | 设备到货后安装调试完毕运行正常,验收合格后签署书面验收单,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全额发票后甲方3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0%,余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乙方如约履行维保义务后无质量问题3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 设备到货后安装调试完毕运行正常,验收合格后签署书面验收单,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全额发票,甲方3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0%。 |
6 | 增加招标公告中采购需求表格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起至保修期结束为止 | |
7 | 符合性检查中实质性响应条款增加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 实质性响应条款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带“★”的实质性响应条款的要求 | 增加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如下) 序号 实质性响应项目及参数 1 投标文件标“★”的组成部分 2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商务需求”质保期:2年 3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商务需求”交货期:合同签定后30天交货。 4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商务需求”付款方式:设备到货后安装调试完毕运行正常,验收合格后签署书面验收单,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全额发票,甲方3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0% 。 5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技术需求”“基本技术参数”7外形 液晶显示 |
8 | 商务标评审投标文件总体响应(4分) | 投标文件编制质量对招标文件的总体响应程度(无目录、无页码、条理不清晰、无产品彩页的投标文件不得分):高于或完全响应得3-4分,基本响应得1-2分,不响应得0分。 | 标函质量(2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完整 ,条理清晰,叙述准确,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声明材料清晰完整。完全响应得2分。未按格式要求编写响应文件或其内容含糊不清则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9 | 商务标评审政策功能(2分) | 投标所投采购一览表所列货物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需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包括强制节能产品),每项加0.5分,最多得2分。 | 培训方案及备品备件耗材(4分)1、培训方案能使采购方的技术人员快速的熟悉设备的配置、使用及维护,经评审小组评审认为培训方案内容完整得3分;经评审认为方案不明确或不完整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或方案跟本项目无关的,此项不得分 2、提供的备品备件耗材价格清单明确(包括但不限于品牌、规格型号、价格、保修期等)得1分; |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地 址:石河子市北二路107号
联系方式:0993-28504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河子市上海城C座9楼
联系方式:0993-6687868 15999295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佳
电 话:0993-6687868 1599929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