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JG2022-17944]徐闻县角尾乡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420.6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2-17944
预算金额420.66万元
招标公司徐闻县角尾乡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符马威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方舜花0759-45802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9
公告正文
徐闻县角尾乡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徐闻县角尾乡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2-1794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12月9日 0时0分~2022年12月29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20.66
-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 (1)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甲级资质。 注:①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1.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根据《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省外进粤建筑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9日 10时0分 - 2022年12月29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学术报告厅(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2月29日 9时0分 - 2022年12月29日 10时0分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徐闻县角尾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符马威
- 代理联系人:方舜花、谢钊
- 联系方式:0759-4580268
- 代理联系方式:020-83546109
- 招标监督机构:徐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监督电话:0759-4806082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2022.12.5徐闻县角尾乡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pdf2022.12.5徐闻县角尾乡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pdf
- 徐闻县角尾乡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招标文件(挂网版).pdf徐闻县角尾乡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招标文件(挂网版).pdf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徐闻县角尾乡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 市政工程 | 服务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徐闻县角尾乡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 项目编号 | JG2022-17944 |
招标单位 | 徐闻县角尾乡人民政府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建设单位 | 徐闻县角尾乡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 |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徐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市政工程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点击查看全部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
招标公告发布 | 2022-12-09 0:00:00 | 2022-12-29 10:00:00 | |
投标登记 | 2022-12-09 0:00:00 | 2022-12-29 10:0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2-12-09 0:00:00 | 2022-12-29 10:0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2-12-09 0:00:00 | 2022-12-10 23:59:59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2-12-29 9:00:00 | 2022-12-29 10:00:00 | 学术报告厅(天润路333号) |
一阶段开标 | 2022-12-29 10:00:00 | 2022-12-29 11:00:00 | 学术报告厅(天润路333号)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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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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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徐闻县角尾乡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1.1.1徐闻县角尾乡人民政府作为徐闻县角尾乡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工
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设计的所
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设计招标的条件。项目业主为徐闻县角尾
乡人民政府,招标人徐闻县角尾乡人民政府委托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对项目进行招标代理,组织进行本工程的设计公开招标工作,选定设计单位。
1.2项目概况
1.2.1工程名称:徐闻县角尾乡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1.2.2工程位置: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角尾乡。
1.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通过完善乡村交通基础设施,提升乡村人居
环境,加速乡村产业的转型,缩小城乡居民的生活差距,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
略的实施。项目的规划目标是通过产业振兴工程、文化振兴工程、改造提升交通
基础设施以及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增进广大人民群众根本福社。
1.2.4规划意见文件:
1.2.5项目批准文件:徐发改投审(2022)56号。
1.2.6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县财政统筹。
1.2.7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北部湾城市群发
展规划的实施,项目拟建设产业振兴工程、文化振兴工程以及交通基础设施提升、
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总规划范围约106万m(含万亩红葱种植示范基地约30
万m),其中建设用地约395371m(合约593亩),总建筑面积约8630m。县
体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红葱产业基地,涉及红葱良种良法示范区占地面积约300
亩、红葱加工示范区建筑面积约1000m²;新建乡村文化振兴配套设施,其中建
筑面积约5430m:改造乡村道路总长约20.78km,并配套建设管网工程约31.5km;
新建300t/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对角尾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筑面积约1600
m:新建停车位782个和充电桩78个等。
1.2.8招标内容:根据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等,按照相关规程、规范和
规定,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1.2.9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43317.65万元。
1.2.10设计费
1.2.10.1参考项目建议书的投资估算,按国家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
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本项目设计费约为420.66万元。设计费已
包含方案设计费、初步设计费(含概算编制)、应业主单位要求审查方案设计以
及审查初步设计阶段所需的审查费用、成果文件制作费用。
1.2.11费用的结算
设计费结算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
号)计算的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1.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
加调整系数:1.0)×40%×(1-中标下浮率)来计取,按本合同约定的奖罚和增
减设计费另计。
最终结算以终审部门审定为准。
1.2.12工期
1.2.12.1设计工期:35日历天;承包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并且甲方提供
初步设计的基础资料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20个日
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
1.2.13质量
1.2.13.1本项设计要按国家、广东省和地方各级政府有关设计技术规范、
标准、规程的要求,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1.2.144分包
若中标人不具备工程涉及其他专业设计的资质或能力时,中标人提出合法分
包或委托本项目专项设计、深化设计等事项,须事先征得招标人同意,并将分包
或委托合同(须载明分包人或被委托人本项目主要参与人员资历等有关资料)报
招标人备案。
1.3投标资格
1.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县
2
备以下(1)、(2)项资质:
(1)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
除外)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
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
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甲级资质。
注:①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
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
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
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1]51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1.3.2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
称。
1.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3.4根据《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
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省外进粤建筑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
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1.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说明: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细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
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登记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
手续,投标人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
务指南栏目。若投标人未按要求办理,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1.4获取招标文件
1.4.1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登记,可访问广咨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网上登记。如投标人尚未注册,
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完善资料并提交审核,只有审核
通过的投标人才可以进行网上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支持微信、支
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到“我要投标”下载招标文件。我司会为您开具
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届时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有关
网上登记、注册及招标文件发票等事宜,请联系客服。热线电话:400-150-3001,
网站客服(QQ):3151435402);
1.4.2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登记,逾期登记的,将拒绝投标。
1.4.3投标人于购买招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工本费人民币
500元(不以营利为目的,售后不退)。
1.4.4以下为投标登记资料,投标登记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
标人公章,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
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投标人投标登记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4.4.1法人代表证明书扫描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如有)、法人身
份证扫描件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被委托人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2022年
6月至2022年11月)扫描件。
1.4.4.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1.4.4.3投标人的有效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
1.4.4.4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
信息》扫描件。
1.4.4.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执业证明复印件及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六个月
(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
1.4.4.6省外企业需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投标登记时
间内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该企业和人员信息资料网页在线截图。(省内企业无需提
供)。
1.4.4.7提供在投标登记时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1.4.4.8投标登记申请表(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下载)。
1.4.5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1.5.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1.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月且00时00分至2022年月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1.5.2答疑提问截止时间:2022年月_日23:59_时。提问为匿名方式,
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出(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项目查询(日常安排、答疑纪要)。
1.5.3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时间:2022年月且。
统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项目查询(日常安排、答疑纪要)。
1.5.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月日10时00分,投标人
应于2022年月日09时00分至2022年月日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
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号开标室(具
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查询(日常安排、答疑
纪要)。
1.5.5开标时间:2022年月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_号开标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
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查询(日常安排、答疑纪要)。
1.5.6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
件,将予以拒收。
1.6投标经济补偿
1.6.1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6.2所有投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使用其设计技术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
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1.7其他事项
1.7.1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1.7.2有关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
1.8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招
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
布。
1.9异议与投诉
1.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
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
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
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湛江市徐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名投诉,电话:
0759-4806082。(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1.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
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6
1.10招标人
1.10.1名称:徐闻县角尾乡人民政府
1.10.2联系人:符主任
1.10.3联系电话:
1.11招标代理机构
1.11.1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1.2联系人:防小姐、谢先生
1.11.3联系电话:020-83541705
2022年/2月5日
阳八、
徐闻县角尾乡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
目初步设计
设计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
角尾
有限公司
询
程咨
招标单徐闻县角居乡人民政府
乐国
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2年11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日程安排
第三章投标须知
第四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第五章投标文件报送规定
第六章开标办法
第七章评标办法
第八章定标办法
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十章设计任务书
第十一章合同条款
第一章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1.1.1徐闻县角尾乡人民政府作为徐闻县角尾乡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
目初步设计的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设计的所有批准、
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设计招标的条件。项目业主为徐闻县角尾乡人民政府,
招标人徐闻县角尾乡人民政府委托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招标代
理,组织进行本工程的设计公开招标工作,选定设计单位。
1.2项目概况
1.2.1工程名称:徐闻县角尾乡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1.2.2工程位置: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角尾乡。
1.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通过完善乡村交通基础设施,提升乡村人居环境,
加速乡村产业的转型,缩小城乡居民的生活差距,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项目的规划目标是通过产业振兴工程、文化振兴工程、改造提升交通基础设施以及环
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增进广大人民群众根本福祉。
1.2.4规划意见文件:/。
1.2.5项目批准文件:徐发改投审〔2022〕56号。
1.2.6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县财政统筹。
1.2.7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
划的实施,项目拟建设产业振兴工程、文化振兴工程以及交通基础设施提升、环境综
合整治等,项目总规划范围约106万㎡(含万亩红葱种植示范基地约30万㎡),其
中建设用地约395371㎡(合约593亩),总建筑面积约8630㎡。具体建设内容包
括新建红葱产业基地,涉及红葱良种良法示范区占地面积约300亩、红葱加工示范区
建筑面积约1000㎡;新建乡村文化振兴配套设施,其中建筑面积约5430㎡;改造乡
村道路总长约20.78km,并配套建设管网工程约31.5km;新建300t/d一体化污水处
理设施;对角尾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筑面积约1600㎡;新建停车位782个和充电
桩78个等。
1.2.8招标内容:根据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等,按照相关规程、规范和规定,
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1.2.9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43317.65万元。
1.2.10设计费
1.2.10.1参考项目建议书的投资估算,按国家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
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本项目设计费约为420.66万元。设计费已包含方案
设计费、初步设计费(含概算编制)、应业主单位要求审查方案设计以及审查初步设
计阶段所需的审查费用、成果文件制作费用。
1.2.11费用的结算
设计费结算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
计算的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1.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
数:1.0)×40%×(1-中标下浮率)来计取,按本合同约定的奖罚和增减设计费另计。
最终结算以终审部门审定为准。
1.2.12工期
1.2.12.1设计工期:35日历天;承包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并且甲方提供初步设
计的基础资料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
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
1.2.13质量
1.2.13.1本项设计要按国家、广东省和地方各级政府有关设计技术规范、标准、
规程的要求,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1.2.14分包
若中标人不具备工程涉及其他专业设计的资质或能力时,中标人提出合法分包或
委托本项目专项设计、深化设计等事项,须事先征得招标人同意,并将分包或委托合
同(须载明分包人或被委托人本项目主要参与人员资历等有关资料)报招标人备案。
1.3投标资格
1.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备以
下(1)、(2)项资质:
(1)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
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
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
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甲级资质。
注:①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
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
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
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
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
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
审批〔2020〕29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
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和《广
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
849号)执行。
1.3.2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1.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3.4根据《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
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省外进粤建筑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
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1.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细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登记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投标人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
目。若投标人未按要求办理,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1.4获取招标文件
1.4.1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登记,可访问广咨电子
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网上登记。如投标人尚未注册,请根据
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完善资料并提交审核,只有审核通过的投标
人才可以进行网上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
支付成功后即可到“我要投标”下载招标文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届时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有关网上登记、注册及招标文件
发票等事宜,请联系客服。热线电话:400-150-3001,网站客服(QQ):3151435402);
1.4.2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登记,逾期登记的,将拒绝投标。
1.4.3投标人于购买招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工本费人民币500元
(不以营利为目的,售后不退)。
1.4.4以下为投标登记资料,投标登记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
公章,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
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投标人投标登记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4.4.1法人代表证明书扫描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如有)、法人身份
证扫描件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被委托人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2022年6月至
2022年11月)扫描件。
1.4.4.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1.4.4.3投标人的有效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
1.4.4.4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
扫描件。
1.4.4.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执业证明复印件及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六个月
(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
1.4.4.6省外企业需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投标登记时间内
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该企业和人员信息资料网页在线截图。(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1.4.4.7提供在投标登记时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1.4.4.8投标登记申请表(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下载)。
1.4.5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1.5.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1.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9日00时00分至2022年12月29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1.5.2答疑提问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0日23:59时。提问为匿名方式,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出(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
目查询(日常安排、答疑纪要)。
1.5.3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2日。统
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项目查询(日常安排、答疑纪要)。
1.5.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
2022年12月29日09时00分至2022年12月29日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学术报告厅(具体时间及地点安
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查询(日常安排、答疑纪要)。
1.5.5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9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学术报告厅(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查询(日常安排、答疑纪要)。
1.5.6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1.6投标经济补偿
1.6.1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6.2所有投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使用其设计技术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
诉讼或索赔,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1.7其他事项
1.7.1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1.7.2有关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8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
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
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1.9异议与投诉
1.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
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
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
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
起10日内向湛江市徐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名投诉,电话:0759-4806082。(具
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1.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 |
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
1.10招标人
1.10.1名称:徐闻县角尾乡人民政府
1.10.2联系人:符马威
1.10.3联系电话:18898373362
1.11招标代理机构
1.11.1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1.2联系人:方舜花、谢钊
1.11.3联系电话:13560130480、020-83541705
2022年12月07日
第二章日程安排
2.1本项目招标日程安排如下
2.1.1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工程地点勘察。
工程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角尾乡。
2.1.2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查询(日常安排、
答疑纪要)。
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查询(日常安排、
答疑纪要)。
2.1.3投标保证金退还:
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
2.2注意事项
2.2.1投标人不得将招标文件转售给第三方。
2.2.2投标人可以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
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项目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伤亡事故由投标人
自己承担责任。
2.2.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工程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
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2.2.4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投标人如有问题需要招标单位澄清的,
根据招标公告规定的答疑提问截止时间内提问,提问方式为匿名,提问渠道通过: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出。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时间详见
招标公告,统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
充内容一经发布,视为所有投标人已收悉。
2.2.5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解答内容,将统一整理为答疑纪要,若口头解答与答疑纪要不
符时,以答疑纪要为准。答疑纪要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答疑纪要视
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答疑纪要为准。
8
2.2.6任何投标人被取消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该投标人的请求之日起15天内通知其
被拒绝的理由。
2.2.7招标人可以拒绝任何对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拥有支配性影响的单位参加投标,这些单
位包括:招标代理机构拥有出资的单位,拥有招标代理机构出资的单位,与招标代理
机构同属一个企业(集团)控股的单位。
9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徐闻县角尾乡人民政府
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开招标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的设计服务
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内容及规模:
2.规划意见文件:
3.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县财政统筹。
4、项目总投资43317.65万元。
二、承包方式和内容
1、承包内容: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等,按照相关规程、规范和规定,完成设计任务
书所要求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2、承包方式:按招标范围的要求和约定的取费标准,承担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按时保质完成。
三、合同价款:
本项目合同价款暂定为万元,设计费中标下浮率:%。
设计费已包含初步设计阶段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费(含概算编制),应业主单位要求审查设计方案以
及初步设计两个阶段所需的审查费用、项目前期相关费用、成果文件制作费用等。设计费结算根据国家收费
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的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1.10、工程复杂程
度调整系数:1.00、附加调整系数:1.0)×40%×(1-中标下浮率)来计取。
四、合同工期
设计工期:35日历天;承包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并且甲方提供初步设计的基础资料之后15个日历天内
提交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含概算编制)。
五、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
(3)中标通知书(文件)
(4)合同条款
(5)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6)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招标期间澄清、补充修改的文件及答疑纪要等)
(7)承包人的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8)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
解不成时,发包人、承包人任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
定的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柒份,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叁份。
发包人(盖章):徐闻县角尾乡人民政府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第二部分设计合同条款
1.定义
1.1词语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合同:
1.1.1工程:指徐闻县角尾乡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1.1.2发包人:指在本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设计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设计合同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
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指徐闻县角尾乡人民政府。
1.1.3承包人:指。
1.1.4专项分包方:指被发包人、承包人接受的具有专项工程设计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
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5设计负责人:指承包人提供的本项目设计人员架构中指定的负责设计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1.6合同价款(设计费):指发包人、承包人在本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
成承包范围内工程设计的款项。
1.1.7设计:指发包人、承包人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设计工作和设计服务。
1.1.8设计成果文件:指由承包人提交的,供发包人及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满足投资与质量控制要求的,
能作为下阶段设计输入依据的设计图纸、文件、说明书。
1.1.9设计周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本合同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提交设计成
果文件的天数。
1.1.10设计服务:指承包人在实施工程初步设计向发包人提供配合深化设计及施工招标有关工程设计问题等
活动。
1.1.11完整性:指提交人每次交付的文件是合同及附件中规定的所有文件,并保证与提交人自己保留的该部
分文件完全一致。
1.1.12有效性:指承包人每次交付的文件均符合合同约定的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规定的要求。
1.1.13天或月: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指日历天,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
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月
指日历月。
1.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2.1适用标准、规范。承包人交付的设计成果文件应符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相关的工
程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的要求。设计中如遇国家和地区无相应规范、标准、依据的,由承包人
提出建议,由发包人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所采用的标准、规定、依据或其解释。
2.合同各方的义务
2.1发包人义务
2.1.1发包人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在约定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设计所需文件与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有效
性、及时限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和提出超出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工作内容
进行设计。
2.1.2发包人对承包人提出的付款申请复核无误后进行支付,支付办法按本合同第7条相关条款执行。
2.1.3发包人负责组织国家建设程序规定的外部评审及确认活动,并负责完成设计成果文件报批手续。
2.1.4发包人负责组织承包人开展工程设计技术交底。
2.1.5发包人参与承包人要求进行的设计协调会议,协助解决设计中出现的商务与技术问题。
2.1.6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
2.1.7对承包人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应在2日内给出回复。
2.2承包人义务:
2.2.1承包人应按中国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任务书进行工程设计。
2.2.4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内容及份数交付设计成果文件及资料。
2.2.5承包人应严格执行限额设计,按发包人的要求落实投资控制目标。限额设计,既包括项目总体限额设
计,又包括组成项目的分项工程限额设计,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实施限额设计进行监督。
2.2.6参与组织工程设计图纸技术交底活动,答复有关技术问题。
2.2.7按政府强制性规定必须或应由承包人配合或完成的其他工作。
2.2.8在各设计阶段负责与专项分包方的技术协调和交底工作。
2.2.9承包人交付设计成果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
内容作必要调整补充。
2.2.10承包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转让向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光盘(U盘)
等所有技术经济资料。
2.2.11承包人对发包人已经确认的设计成果文件进行变更,必须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3.设计内容
3.1设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3.1.1本项目的设计包括:
3.1.1.1承包人根据发包人制定的《徐闻县角尾乡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任务书》所规定
本项目设计的规模在发包人计划的建安费范围内完成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工作。
3.1.1.2方案的修改和完善: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
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等规定中关于方案设计应达到的设计深度要求,同时根据专家评审
意见及湛江市政府职能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承包人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3.1.1.3经发包人批准的专项分包深化设计文件,需承包人签署并盖章确认。
4.项目设计要求
4.1对符合性的要求
4.1.1承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应符合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必
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
4.1.2承包人应在设计文件中列出设计所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名称、编号与版本。
4.1.3由于工程设计的特殊需要对设计规范、规程中非强制性的条文,允许稍有选择和突破,但承包人必须
提出充分的理由,提交充分的质量保证措施,并经发包人论证同意后以文件形式认可。
4.1.4项目选用的建筑材料、相关配件和设备,其质量必须符合或高于中国国家规范、标准提出的要求。
4.2对各阶段设计文件设计深度的要求
4.2.1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
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等规定中对各阶段、各专业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
4.2.2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总说明书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各专业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和材料表、工
程量清单。初步设计文件均以各工程子项为编制单位。
4.2.3初步设计阶段须对结构体系、主要设备选型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使设计具备技术先进性、可行
性和经济合理性。满足以下要求:
1)能据以编制、审核该工程的投资概算;
2)能作为各专业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4.2.3.3初步设计中的结构设计文件,应对结构的选型、布置、计算截面尺寸、材料用量等予以明确和量化,
并符合我国相关规范的要求。
4.3对设计质量的要求
4.3.1设计应体现发包人的建设意图,满足本项目的功能需求,在控制投资的同时,做到适用、安全、美观、
经济,并具备良好的环保特性,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4.3.2设计范围和内容必须符合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的规定。
4.3.3承包人保证每次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的设计文件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
4.3.3.1“完整”是指每次交付的设计文件是合同及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设计文件。
4.3.3.2“正确”是指每次交付的设计文件均符合第4.1条关于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符合第4.2
条关于各阶段设计文件内容与设计深度的规定;同时保证设计输入的基础资料完整、正确,设计方法、
计算方法与结果、技术参数的选用正确,构造合理,图面表达清楚、文字叙述准确,各专业设计协调
统一。
4.3.3.3“清晰”是指每次交付的设计文件中的图样、线条、术语、符号、尺寸标准、文字说明等清楚准确。
4.3.4承包人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发包人对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在原定设计范围内对设计进行必要的修
改。
4.3.5当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不符合第4.3.3条要求时,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通知5天内,将符合规
定的设计文件交付发包人。
4.3.6本项目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规范另报发包人确定。
4.3.7设计文件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
4.3.8设计图纸必须依照中国对工程图纸规格的规定绘制,保持同类图纸规格统一。
4.3.9方案设计的全部文件、初步设计的全部文件中的需承包人校核确认的部分(特别是结构计算的安全性)
由承包人的责任人进行会签并盖章。
4.3.10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应进行项目设计策划,建立质量目标,规定质量要求,编制质量计划,安排应
开展的各项活动,并向发包人提交设计策划文件。保证不因联合设计的因素使设计进度、质量与施工
服务的完整性、连贯性和可靠性受到影响。
4.5关于设计变更
4.5.1由于承包人设计错误、对设计基础资料选用不当、设计参数缺漏、专业间接口出现矛盾等情况造成的
设计更改,承包人应在7天内提交正式设计修改文件。
4.5.2遇到国家设计规范发生修订与变更时,承包人依照新规范或修订后的规范进行必要的修改。
4.5.3承包人应充分考虑中国的施工安装条件和水平、材料供应的条件,若由于设计自身过错导致无法施工或
采购材料,承包人应无条件修改设计。
5.工程投资的控制
5.1承包人充分了解发包人的设计任务书,在设计任务书的范围内进行设计。
5.2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根据批准投资估算限额设计,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限额设计,项目
工程费用不得突破批准的设计限额。
6.成果文件要求
6.1承包人按以下各版次设计成果文件组成要求提交设计图纸及文本文件,并以满足各设计审批部门的有关
资料提交要求为准:
6.1.1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律,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
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定额和费用标准的规定,控制好设
计的每一环节,确保设计质量。
6.1.2设计包括的设计文件
为向徐闻县住建局进行方案设计报建所需要的文件,按照徐闻县住建局的报建要求,提供如下文件(不限
于此):
A、专业设计说明书;
B、总平面图及相关设计图;
C、相关配套设施设计图;
根据项目特点和招标人的要求,提供相关专业配套设计资料等;
6.1.3设计文件沟通流程
A、一般要求
所有方案设计以及初步设计阶段的图纸深度必须满足相关规范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
B、初步设计阶段(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以下全部或部分资料)
初步设计汇报完成后,需对初步设计进行调整与修改,使其在点位、功能、系统构成、造价等方面符合
业主及相关单位的要求。
修改完成后,应提交设计文档。
初步设计、说明及图纸(装订成册)8套;
电子文档(含初步设计说明、图纸)3套;
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供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参数指标文件。
6.1.4设计成果文件
经主管部门组织的初步设计评审通过、修改完成并经发包人认可的初步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
容:
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的说明书组成);
2.设计图纸;
提供图纸及文本文件8份,电子文档光盘(U盘)3份。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结构工程师章,
各专业负责人、设计人签署。
6.2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将设计文件或资料交付到发包人指定的地点。
6.3发包人取得设计文件或资料后应办理签收手续,出具收件回执,作为承包人申请设计费付款的依据。
7.费用的计取及支付
7.1本合同费用总额中,承包人应得的费用均以人民币支付,且费用中已包含各项税费。
7.1.1费用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设计费:
付费次序 | 设计费占比 | 付费额(万元) | 付费时间 |
付费次序 | 设计费占比 | 付费额(万元) | 付费时间 |
第一次付费 | 20% | 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 | |
第二次付费 | 40% | 方案确认之日起10日内 | |
第三次付费 | 35% | 初步设计成果提交之日起10日内 | |
第四次付费 | 5% | 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 |
说明:1、所有付款只支付到承包人合同指定的账户。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人:
银行账号:
2、如果超过一个月时间仍未支付,发包人说明原因并确认支付时间。
8.人员配置与设计服务
8.1承包人在本项目配置的主要设计人员如下表。
承包人主要人员配置表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专业(分工) | 岗位职务 | 资格(职称)证书名称及证书编号 |
8.2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阶段,承包人还需对本项目的设计进行技术咨询和审核把关,并对设计成果出具
意见,以便保证设计成果的质量。
9.税费
9.1承包人及其雇员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一切收入,必须依照中国税法纳税,税金全部由承
包人及其雇员承担。
9.2承包人因履行本合同而取得收入,依据中国、广东省、湛江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必须缴纳的
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10.保密、知识产权与专利技术
10.1签订本合同各方均应保护其他两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
擅自修改、复制或向他人转让,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10.2本项目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发包人所有,其中设计署名权归承包人所有,承包人可在展览或书刊中进
行展示、介绍及讨论其设计模型、外观图片,但不得享有知识产权中的其他权利。承包人承诺自本合
同签订之日起,为本项目所做的全部工作的成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资料等不再用于其他任何
项目的设计,否则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究相关责任。发包人在出版作品的书刊或展览时,如有需要
表明设计者,引用上述署名格式。
10.3承包人保证本项目的设计文件、资料等均未侵犯其他方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
法律责任。
10.4发包人拥有由承包人为本项目设计且按本合同要求所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资料等的完全使用权,并
在本合同执行完毕后继续拥有合法使用以上设计文件、资料等的权利。
10.5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由责任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1.违约和索赔
11.1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生效后,如果承包人无故中途停止设计,应双倍退回发包
人已支付的定金,并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损失,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本合同价款总额;如果发包人
因故中途要求停止设计,应及时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立即停止设计,发包人已付的定金不予退
还,并按照承包人实际的设计工作进度支付设计费用。
11.2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即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
求违约方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守约方受到的损失,守约方仍然有
权要求赔偿损失。
11.3设计成果文件出现遗漏、错误及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质量问题,承包人应负责修改或补充,直至满
足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质量要求。
11.4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以及法律规定应由发包人履行的义务,造成设计周期延误
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它损失,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2.不可抗力
12.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
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
故情况电传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
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
的影响程度,由承发包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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