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北区新城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主体及配套基础设施)答疑补遗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江北区新城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主体及配套基础设施)
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江北区新城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主体及配套基础设施)”答疑回复如下:
提问1:
1、因分公司属于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独立法人资格,请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提供分公司社保是否可行?
答复:可以。
2、招标文件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请问企业主要负责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满足要求?
答复:满足。
提问2:
1、 可否提供现场临水、临电接驳点位置?
答复:临电设置于地块东北角,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具体以施工箱变实际安装位置为准;临水设置于地块东北角,距离红线不超50米。
2、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要求中,对于文本部分的段落行距是否有要求?另外,根据“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的规定,总平图或BIM效果图或现场照片是否不得使用彩色图片或照片?
答复:对于文本部分的段落行距没有要求;总平图或BIM效果图或现场照片不得使用彩色图片或照片。
3、第三章评标办法2.2.1中,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评审内容要求提供4D施工进度效果图,针对效果图是否有具体要求?
答复:无。
4、招标文件P14页中提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招标文件P16页提到:“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参照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减项目,并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投标报价内。中标后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若按P16页增减项目是否与P14页条款背离,被否决投标?
答复:按招标文件P14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执行。
5、招标文件中P189页提到:“一审工程结算审增审减品迭后金额在 5%范围以内时由发包人支付审计费用;如审增审减品迭后金额在5%(含5%)以上时,所有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同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净审减金额 2%的违约金。”合同约定的结算费用内包含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的增减,此费用为不可预估的,建议将审减率基数约定为本工程实体费用(分部分项+措施费)。
答复:本条不作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电子标接口文件格式为.QTFX,请招标人提供.QTF格式清单文件方便投标人进投标文件编制。
答复:在广联达中导入时选择重庆13清单计价规范(2023)即可,具体可自行咨询软件公司。
提问3:
1、 可否提供现场临水、临电接驳点位置?
答复:临电设置于地块东北角,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具体以施工箱变实际安装位置为准。临水设置于地块东北角,距离红线不超50米。
2、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要求中,对于文本部分的段落行距是否有要求?另外,根据“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的规定,总平图或BIM效果图或现场照片是否不得使用彩色图片或照片?
答复:对于文本部分的段落行距没有要求;总平图或BIM效果图或现场照片不得使用彩色图片或照片。
3、第三章评标办法2.2.1中,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评审内容要求提供4D施工进度效果图,针对效果图是否有具体要求?
答复:无。
提问4:
1、招标文件P14页中提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招标文件P16页提到:“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参照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减项目,并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投标报价内。中标后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若按P16页增减项目是否与P14页条款背离,被否决投标?
答复:按招标文件P14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执行。
2、招标文件中P189页提到:“一审工程结算审增审减品迭后金额在 5%范围以内时由发包人支付审计费用;如审增审减品迭后金额在5%(含5%)以上时,所有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同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净审减金额 2%的违约金。”合同约定的结算费用内包含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的增减,此费用为不可预估的,建议将审减率基数约定为本工程实体费用(分部分项+措施费)。
答复:本条不作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电子标接口文件格式为.QTFX,请招标人提供.QTF格式清单文件方便投标人进投标文件编制。
答复:在广联达中导入时选择重庆13清单计价规范(2023)即可,具体可自行咨询软件公司。
提问5:
1、因分公司属于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独立法人资格,请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提供分公司社保是否可行?
答复:可以。
2、类似业绩情况表中,部分信息未知或无法填写的是否可填写“/”?
答复:类似项目情况表除“备注”外,其余信息须填写完整。
3、投标文件中下划线上、空格处、表格中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可否填写“/”?
答复:可以。
4、招标文件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请问企业主要负责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满足要求?
答复:满足。
提问6:
1、若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谁为准?
答复:若不一致除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均以加盖公章的PDF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2、若已经申请换发了新版营业执照的,因新版营业执照无“经营期限”,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经营期限是否可以不填写或打“/”?
答复:可以。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请问,是否可以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答复:可以。
4、电子投标系统中投标函等部分为锁定不可修改格式,请招标人明确,是否除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均以软件制作导出盖章的招标文件格式为准?
答复:除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均以
加盖公章的PDF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5、投标文件提供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业绩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是否提供关键页即可?
答复: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全部内容。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要求提供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大证照是否正、副本均可?
答复:正、副本均可。
7、300万投标保证金,红名单25%,投标函中是填写300万还是75万?
答复:投标函中填写的金额,为投标人实际交纳的金额。
8、 请问招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八章(六)承诺作为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
承诺是否可以?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9、请问招标人,除招标文件第八章(六)承诺之外,投标人是否需要提供其他承诺?
答复:投标人如有其他有利于招标人及本项目实施的承诺可另行提供。
10、为保障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稳定招投标市场,建议招标人将评标办法改为综合评估法。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11、为保障项目施工团队的专业性及技术性,建议更改技术标评比方式为分值评分。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12、请问招标人,投标文件(四)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中法定代表人要求亲笔签名,请问可以使用CA签章或者印章来代替吗,因为它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答复:不可以。
13、请问招标人,投标文件(五)低价投标的澄清(或者说明)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具体指什么,是废标项吗?
答复:投标人应当充分研判自身报价和市场情况进行报价,提前做好准备,
在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中一并提交低价投标的澄清(或者说明)和低价投标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以从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提供材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5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异常低价的评审”。
14、项目工期要求为660日历天,能否提供项目拟定开工日期,方便投标人更好的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答复: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1日。
1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4D施工进度效果图,本项目为暗标,无法呈现彩色照片,此内容采用黑白照片展示效果不佳,是否可以取消此要求。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16、招标文件要求尽量实现提前完工,本项目对提前完工是否有具体要求或者相关的节点要求,请明确。
答复:对提前完工无具体要求或者相关的节点要求,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综
合考虑。
17、招标文件要求表述出关键工作及关键线路,且主要工程不能出现遗漏,请明确哪些工程内容属于主要工程。
答复:请投标人结合项目情况自行考虑。
18、招标文件要求绘制双代号网络图、双代号时标网络图、横道图,过于重复,建议双代号网络图、双代号时标网络图选择其一即可。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19、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工程进度计划表,明确开竣工时间,文本表述各工作的自由时差及总时差、六个时间参数、虚工作及相关措施。请问各工作具体指哪些工作,若按照常规房建项目计划考虑,本项目工作节点较多,各工作均进行阐释,则此章节篇幅过于庞大,无法满足200页以内要求。
答复:请投标人结合项目情况自行考虑,技术方案原则上不超过200页,但
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
20、本项目场地是否可以一次性移交,南西侧二期场地是否可作为临建场地。
答复:发包人分阶段、分区域向承包人提供合同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施工
场地,临建场地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21、本项目招标文件多处强调工期节点,请问本项目是否有制约工期的重大外界影响因素,比如场地移交、土方外运等。
答复:无。
21、能否提供本项目水、电接驳点位。
答复:临电设置于地块东北角,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具体以施工箱变实际安装位置为准。临水设置于地块东北角,距离红线不超50米。
提问7:
1、建设单位是否提供临电、临水的接驳口,如果提供,能否确定位置。
答复:临电设置于地块东北角,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具体以施工箱变实际安装位置为准。临水设置于地块东北角,距离红线不超50米。
2、招标文件未见总平图,能否提供总平图
答复:挂网附件中有总平面图,请详细查看挂网施工图。
3、场地内建筑是否完成拆迁,如未完成,何时能完成
答复:场地内不存在未拆迁建筑。
4、建设能否明确甲指分包相关内容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无计划开工时间,建设单位能否确定计划开工时间,方便投标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答复: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1日。
提问8:我司为本地大型私企,此项目为常规房屋建筑工程,无重大难点,我司深耕房建市场多年,在资金实力、人才储备、技术储备方面皆可完全胜任此项目,我司已完成类似体量的低价房建项目5个以上。招标文件里关于异常低价评审的方法是否合法合规,希望业主单位斟酌充分,给广大建筑施工单位公平的竞争机会。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9:既然中标单位需向业主提交低价担保,用以保障项目顺利推进,为何还要由业主进行异常低价评审,且异常低价的下浮率在开标时公布,不得不让人怀疑其中有猫腻,建议取消异常低价评审,重庆低价评审模式已经实行了好几年,施工单位肯定会综合考虑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及利润,不会无底线的下浮。’
答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文)文件精神,结合项目情况,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了评标委员会对异常低价的甄别处理程序,依法否决严重影响履约的低价投标,故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0:请业主单位告知本项目的资金来源
答复:本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
提问11:进入“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投标人在投标函部分提交的低价投标的澄清(或者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异常低价评审:①投标总报价较其他投标人明显偏低,评标委员会认为可能低于成本价投标、影响合同履行的;②招标人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市场平均下浮率及项目实际(招标人确定的异常低价判定值在开标时公布),认为投标人报价为异常低价可能低于成本价投标、影响合同履行,书面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异常低价评审的。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中提交低价投标的澄清(或者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提交的低价投标的澄清(或者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理由不充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影响合同履行,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该条款异常低价判定值由甲方在开标时公布,岂不是明摆让内定的施工单位按这个下浮比例报价,其余更低的全部废标,业主单位太明显了,强烈要求取消该评审条款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异常低价的评审判定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进行评审。
提问12:既然是低价标,请取消业绩,增加市场竞争力,优化营商环境
答复:本项目业绩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要求,新申请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 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三级资质标准只考核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的工程业绩,也就是说在申请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时已经不再要求企业业绩,仅针对人员业绩进行考核。既然本项目要求的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就不应该再设置企业业绩门槛!住建部门对二级资质要求都不设置企业业绩了,你们后端却在二级资质能满足的项目中刻意增加企业业绩门槛,无疑是排除我们这些中小企业,专为某些央国企和大型企业精心设置的条件,你们就是这样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的吗?就是这样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吗?
答复:本项目业绩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4:
1、投标人除提供(六)承诺的承诺外,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承诺?
答复:投标人如有其他有利于招标人及本项目实施的承诺可另行提供。
2、因新版营业执照无“经营期限”,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经营期限是否可以填“长期”或填“/”?
答复:可以。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条“(5)投标人如需递交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复制到一张光盘中,光盘表面粘贴标签贴,并将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填写在标签贴上。” 请问招标人:光盘表面粘贴标签贴后是否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答复:是。
4、对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的人员是否有核验要求? 是否必须为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
答复: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需要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递交。
5、现国家推行社保属地化,各单位都在积极响应,以分公司名义在分公司属地购买社保,且其也在分公司所在地就业,更能保护业主利益,更能保证完全到岗履职。(投标人分公司为无独立法人的企业分支机构)。请问是否可以使用投标单位分公司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答复:可以。
提问15:
1、招标文件正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条“投标文件应使用专用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重庆版)”编制而成。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 CA 数字证书均可,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名的,请问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的是否理解为手写签字或签章后上传扫描件至新点投标制作软件也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可以。
2、通过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的后缀名为CQZF 的电子文件导出的PDF版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和新点软件导出的Word版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及格式不完全一致,请问招标人,以哪个为准编制投标文件?
答复:若出现不一致时除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均以加盖公章的PDF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3、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对应的约定内容,投标人是否可以按新点软件导出投标文件格式“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应条款的内容进行填写即可?
答复: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对应的约定内容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4、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填写部分,红名单企业是否按实际缴纳的金额填写?
答复:是。
5、招标文件正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条
“一、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的85%时,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提供《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承诺书应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扫描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部分提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承诺书》、《企业守信承诺书》(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中提交的以上承诺书应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扫描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请问招标人,这两部分承诺书上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和盖章的承诺书扫描件即可吗?
答复:是。
提问16:
1、投标函中工期和工程质量是否按新点软件导出投标文件格式“工期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缺陷责任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即可?
答复:投标函中的工期和工程质量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2、由于新点软件系统对上传的投标文件由大小限制,且为方便专家评标,请问2021年、2022年、2023年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在提供了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情况下,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3、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是以投标单位的区域分支机构所缴纳的,且该区域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请问该养老保险证明能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满足。
4、根据《建质[2015]206号》中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本招标文件需要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我单位提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或安全的副总经理等任一一个即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满足。
5、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施工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因有些省市已经实行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化或安全生产考6核合格证书电子化,请招标人明确:实行证书电子化的省市,投标人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件或有效的纸质证件即可?
答复:可以。
6、本项目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若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项目最高现价的85%时,是否可以不提供该承诺书扫描件,直接保留该部分导出文件格式。
答复:可以。
提问17:1.相关规定工程进度款不低于80%,本项目月度进度款支付为75%是否不适合,建议调整为80%。
答复:本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不作调整。
提问18、提问19:
1、本项目是否有指定场地搭设临时办公、生活设施?
答复:临时办公、生活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2、经现场踏勘,本项目东北侧道路、南侧道路均已封闭,请招标人提供道路分别开放使用时间,以便进行合理的场地布置和施工安排。
答复: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
3、经现场踏勘,现场土石方工程进展较慢,请问何时能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答复: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1日。
4、请招标人提供本项目临水、临电接驳点位置及容量。
答复:临电设置于地块东北角,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具体以施工箱变实际安装位置为准。临水设置于地块东北角,距离红线不超50米。
5、请招标人拟定开工日期,以便编制投标文件。
答复: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1日。
6、技术方案评审标准中,需“提供踏勘现场获取的文字描述资料和照片”,但本项目不组织踏勘,无法获取文字描述资料,依此废标,请业主为所有投标人提供现场的文字描述资料或修改此条,避免指定投标人之嫌。
答复: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1技术方案评审标准“对工程施工重点、技术关键点的理解和认识”:评审内容修改为:要求投标人对施工现场环境和材料堆放场地、交通情况等有充分的了解,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对工程施工重点、技术关键点的理解和认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施工重点、技术关键点的理解和认识进行综合评审,确保符合工程实际、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
7、本项目总图北侧显示存在箱涵,请招标人确认是否存在箱涵改迁或交叉施工的情况,并提供相应图纸、施工时间和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答复:箱涵不存在改迁或交叉施工情况。
提问20:
9.“7.8 工程暂停施工,不适用通用条款,按下述条款执行:①因非承包人原因暂停施工的,工期可以顺延,发包人不承担任何停工损失或补偿费用;”此条款不合理,建议修改为“因非承包人原因暂停施工的,工期可以顺延,如发包人原因应承担任何停工损失或补偿费用;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双方协商损失费用。”
答复:该条不作调整。
10.“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此条应该是修建临时设施费用包含在发包人给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承包人负责临时设施的修建。
答复:该条不作调整。
11.“(4)特别约定:发包人根据资金到位情况支付工程款,若发包人延迟付款,承包人不得作为停工或索赔的理由。”本条款不合理,应规定发包人可延迟付款的期限,若超出期限日期,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以应付款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支付违约金。
答复:该条不作调整。
12.“中标后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用包干使用,无论施工措施是否变化结算时均不作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组织措施建议按重庆现行定额标准计取,根据工程实际实施情况进行调整。
答复:该条不作调整。
13.“发包人违约的责任:仅同意工期顺延,不承担任何费用。”本条款属于霸王条款,完全违背了合同双方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建议修改为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答复:该条不作调整。
14.承包人的违约“(10)承包人未能按期开工的违约责任:按合同价0.2‰/天支付违约金,本项违约金累计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1%。”建议明确承包人原因未能按期开工的违约责任:按1000/天支付违约金,本项违约金累计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20万元。
答复:该条不作调整。
15.本项目控制价整体严重偏低,未按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信息价格计入综合单价。请招标人复核。比如:预制剪力墙墙板C30(高性能商品砼),招标控制单价为:2183.03元/m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价,预制混凝土外墙板不含税材料价为2327.43元/m3
答复:清单综合单价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编制,不作调整。
16.招标控制中,砌体工程、混凝土及钢筋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楼地面工程等,综合单价限价严重偏低,请复核。比如烧结页岩多孔砖墙、蒸压加气混凝土精确砌块、植筋连接、ALC条板、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6mm厚难燃型改性聚乙烯复合卷材、180厚增强型改性发泡水泥保温板、混凝土密封固化剂面层等等。
答复:清单综合单价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编制,不作调整。
17.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010503001001基础梁C30控制价622.78元,010503001002基础梁C40控制价560.66元,是否有误,请招标人复核其他类似情况清单项。
答复:清单综合单价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编制,不作调整。
提问21:
6.本工程和合同条款“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工期延长涉及的任何工程费用、损失等)。”但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违约,承包人不延误工期还要承担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罚款。本着合同双方平等的原则,建议修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发包人应给予工期顺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以及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包括工期延长涉及的任何工程费用、损失等)。”
答复:该条不作调整。
7.“50 年一遇的自然灾害(如台风、雪灾、洪水、地震等)。出现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但发包人不支持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索赔,发包人不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应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造成的损失,建议按通用合同条款17.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双方各自承担损失。
答复:该条不作调整。
8.招标文件中规定按发包人审核的合格工程量的75%支付进度款,但是根据财建【2022】183号文《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不能低于80%,低于80%会被认定为垫资项目,存在隐形债务的风险。建议修改为:“每月支付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核的当月实际已完成合格的工程量80%的工程进度款(包含农民工工资);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合格、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完成工程实体移交后支付至累计完成工程量的85%;”
答复:本项目进度款支付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不作调整。
提问22:
4.“四、项目技术负责人不按承诺到岗的(按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书执行), 按本合同签约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且招标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 予以扣除该违约金,并解除施工合同。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原则上不得更换,投标人提出更换技术负责人的,按100万元/次支付违约金;已经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同时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人支付本合同签约金额5%的违约金,且招标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该违约金。若技术负责人在履职过程中被责令停止执业的,按200万元/次支付违约金。投标人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履职或履职达不到招标人相关工作要求,而导致招标人提出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时,投标人按100万元/次支付违约金;已经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同时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人支付本合同签约金额5%的违约金,且招标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该违约金。”按100万元/次支付违约金还要支付本合同签约金5%的违约金?此条款违约金额太重且重复罚款,建议修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按承诺到岗的(按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书执行),在承包人签署合同后7天内到岗,每逾期到岗1天,承包人应支付1000 元/天的违约金 ,7天后不到岗的,按10万元支付违约金,并解除施工合同。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投标人提出更换技术负责人的(以下情况除外死亡;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而致使项目经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确需退休; 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规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非承包人原因导致中标3个月不能开工;被公安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被取消职称或者执业资格,不满足项目管理要求),按10万元/次支付违约金,招标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该违约金。若技术负责人在履职过程中被责令停止执业的,按10万元/次支付违约金。投标人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履职或履职达不到招标人相关工作要求,而导致招标人提出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时,投标人按10万元/次支付违约金,招标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该违约金。”
答复:该条不作调整。
5.关于异常低价的评审:“②招标人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市场平均下浮率及项目实际(招标人确定的异常低价判定值在开标时公布)”,重庆的低价标中标的工程有下浮30~40%中标的,招标人请问如何判断重庆市招投标市场平均下浮率?招标人确定的异常低价判定值在开标时公布,投标之前不能公布招标人确定的异常低价判定值?请招标人在答疑是明确招标人确定的异常低价判定值的计算方法或者判定标准,另外也请招标人明确一下就项目实际情况重庆招投标市场平均下浮是多少?避免投标人出现异常低价情况。
答复:异常低价判定值是招标人以重庆市招标投标市场中标下浮率为参考,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投标人应当充分研判自身报价和市场情况进行报价,提前做好准备,在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中一并提交低价投标的澄清(或者说明)和低价投标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以从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提供材料)。
提问23:
1.本工程中标后,材料(除钢材、水泥、商品砼、河砂(含机制砂)、碎石、页岩砖)价格均不作调整,建议调差材料增加商品砂浆、电线、电缆及安装中的钢材。
答复:本项目主要材料调整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不作调整。
2.“项目经理不按承诺到岗的(按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书执行),按本合同签约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且招标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该违约金,并解除施工合同”此条款违约金额太重,建议修改为:“项目经理应在承包人签署合同后7天内到岗,每逾期到岗1天,承包人应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7天后不到岗的,按20万元支付违约金,并解除施工合同。”
答复:该条不作调整。
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得更换,投标人提出更换项目经理的,按200万元/次支付违约金;已经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同时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人支付本合同签约金5%的违约金,且招标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该违约金。若项目经理在履职过程中被责令停止执业的,按200万元/次支付违约金。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不履职或履职达不到招标人相关工作要求,而导致招标人提出更换项目经理时,投标人按200万元/次支付违约金;已经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同时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人支付本合同签约金额5%的违约金,且招标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该违约金。”按200万元/次支付违约金还要支付本合同签约金5%的违约金?此条款违约金额太重且重复罚款,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得更换,投标人提出更换项目经理的(以下情况除外项目经理死亡;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而致使项目经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确需退休; 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规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非承包人原因导致中标3个月不能开工;被公安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被取消职称或者执业资格,不满足项目管理要求),按20万元/次支付违约金,招标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该违约金。若项目经理在履职过程中被责令停止执业的,按20万元/次支付违约金。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不履职或履职达不到招标人相关工作要求,而导致招标人提出更换项目经理时,投标人按20万元/次支付违约金;招标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该违约金”。
答复:该条不作调整。
提问24:本项目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都要求的单项合同金额1.4亿元及以上中的只以合同金额为标准不合理。以合同金额为标准不能体现企业和个人实际能力,很多项目合同金额1.4亿实际造价或结算金额完全没达到1.4亿的金额,甚至有些合同金额1.4亿元的结算金额或实际造价不到1亿元的项目多有存在,完全不能体现出施工能力。为本项目更加公平、公正,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的合同金额是否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或实际造价金额1.4亿元都符合要求?
答复: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或实际造价金额1.4亿元及以上满足招标文件对业绩的工程造价要求。
提问25:如我司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金额不一致时。是否可以用“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中结算的金额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答复:业绩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提问26:投标人须知1.9.1 显示不组织现场踏勘,但评标办法2.2.1 对工程施工重点、技术关键点的理解和认识中又要求“提供踏勘现场获取的文字资料和照片”,请问如何在踏勘中获取本项目的相关资料?
答复: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1技术方案评审标准“对工程施工重点、技术关键点的理解和认识”:评审内容修改为:要求投标人对施工现场环境和材料堆放场地、交通情况等有充分的了解,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对工程施工重点、技术关键点的理解和认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施工重点、技术关键点的理解和认识进行综合评审,确保符合工程实际、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
提问27:关于资审:
1、招标文件后附的投标文件格式(PDF 签章版)和用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导出来的文件格式(word)不同时,请招标人明确,以哪个格式为准?
答复:若出现不同时除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均以加盖公章的PDF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 2021、2022、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请问:是否只需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即可,无需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请招标人明确?
答复: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3、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部分是否包含和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请招标人明确?
答复: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部分(六)承诺的承诺书内
容已包含和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如有其他有利于招标人及本项目实施的承诺可另行提供。
4、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是否按“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即可?
答复:是。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5异常低价的评审:招标人确定的异常低价判定值在开标时公布,这具有很强的主观性,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第二十条,请招标人在开标前明确异常低价判定值。
答复:招标人确定的异常低价判定值在开标时公布。
提问28:我司成立于2022年,成立不足三年,是否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答复:不可以,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9:【异常低价】的界定标准是什么?低于限价的85%?还是啥标准。你要明说啊,不然我咋知道我是低价?我能报出来的价格肯定我觉得就不是低价啊!代理公司写个标书都写不明白迈?
答复:异常低价判定值是由招标人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市场平均下浮率及项目实际确定。投标人应当充分研判自身报价和市场情况进行报价,提前做好准备,在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中一并提交低价投标的澄清(或者说明)和低价投标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以从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提供材料)。
提问30:【异常低价】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答复:异常低价判定值是由招标人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市场平均下浮率及项目实际确定。
提问31:居住建筑中,带有一点点小区配套要的商业部分和幼儿园,这种满不满足要求?
答复:业绩要求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32:
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提问一:本项目对纸质投标保函要求: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目前市场上开具纸质的投标保函有:重庆交通融融资担有限公司、重庆宏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不动产融资担保)都有点遐思 存在“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等”六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如果使用具有这六种情况之一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
答复: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工程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条投标保证金中载明的“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执行。
提问二:
{以上五家(宏耀担保、双业担保、交通担保、涪商担保、不动产担保)或其他家开具的纸质保函落款处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格式要求是本人手写签名)请问“盖法人签字章”不是手写签名的投标保函是合格有效?是否满足形式评审合不合格?非法人亲笔签署是否有效?请问是不是只有开银行保函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纸质投标保函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纸质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执行。
重庆睿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日
[5001052024101801301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
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江北区新城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主体及配套基础设施)”答疑回复如下:
提问1:
1、因分公司属于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独立法人资格,请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提供分公司社保是否可行?
答复:可以。
2、招标文件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请问企业主要负责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满足要求?
答复:满足。
提问2:
1、 可否提供现场临水、临电接驳点位置?
答复:临电设置于地块东北角,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具体以施工箱变实际安装位置为准;临水设置于地块东北角,距离红线不超50米。
2、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要求中,对于文本部分的段落行距是否有要求?另外,根据“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的规定,总平图或BIM效果图或现场照片是否不得使用彩色图片或照片?
答复:对于文本部分的段落行距没有要求;总平图或BIM效果图或现场照片不得使用彩色图片或照片。
3、第三章评标办法2.2.1中,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评审内容要求提供4D施工进度效果图,针对效果图是否有具体要求?
答复:无。
4、招标文件P14页中提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招标文件P16页提到:“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参照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减项目,并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投标报价内。中标后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若按P16页增减项目是否与P14页条款背离,被否决投标?
答复:按招标文件P14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执行。
5、招标文件中P189页提到:“一审工程结算审增审减品迭后金额在 5%范围以内时由发包人支付审计费用;如审增审减品迭后金额在5%(含5%)以上时,所有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同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净审减金额 2%的违约金。”合同约定的结算费用内包含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的增减,此费用为不可预估的,建议将审减率基数约定为本工程实体费用(分部分项+措施费)。
答复:本条不作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电子标接口文件格式为.QTFX,请招标人提供.QTF格式清单文件方便投标人进投标文件编制。
答复:在广联达中导入时选择重庆13清单计价规范(2023)即可,具体可自行咨询软件公司。
提问3:
1、 可否提供现场临水、临电接驳点位置?
答复:临电设置于地块东北角,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具体以施工箱变实际安装位置为准。临水设置于地块东北角,距离红线不超50米。
2、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要求中,对于文本部分的段落行距是否有要求?另外,根据“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的规定,总平图或BIM效果图或现场照片是否不得使用彩色图片或照片?
答复:对于文本部分的段落行距没有要求;总平图或BIM效果图或现场照片不得使用彩色图片或照片。
3、第三章评标办法2.2.1中,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评审内容要求提供4D施工进度效果图,针对效果图是否有具体要求?
答复:无。
提问4:
1、招标文件P14页中提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招标文件P16页提到:“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参照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减项目,并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投标报价内。中标后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若按P16页增减项目是否与P14页条款背离,被否决投标?
答复:按招标文件P14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执行。
2、招标文件中P189页提到:“一审工程结算审增审减品迭后金额在 5%范围以内时由发包人支付审计费用;如审增审减品迭后金额在5%(含5%)以上时,所有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同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净审减金额 2%的违约金。”合同约定的结算费用内包含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的增减,此费用为不可预估的,建议将审减率基数约定为本工程实体费用(分部分项+措施费)。
答复:本条不作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电子标接口文件格式为.QTFX,请招标人提供.QTF格式清单文件方便投标人进投标文件编制。
答复:在广联达中导入时选择重庆13清单计价规范(2023)即可,具体可自行咨询软件公司。
提问5:
1、因分公司属于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独立法人资格,请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提供分公司社保是否可行?
答复:可以。
2、类似业绩情况表中,部分信息未知或无法填写的是否可填写“/”?
答复:类似项目情况表除“备注”外,其余信息须填写完整。
3、投标文件中下划线上、空格处、表格中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可否填写“/”?
答复:可以。
4、招标文件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请问企业主要负责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满足要求?
答复:满足。
提问6:
1、若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谁为准?
答复:若不一致除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均以加盖公章的PDF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2、若已经申请换发了新版营业执照的,因新版营业执照无“经营期限”,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经营期限是否可以不填写或打“/”?
答复:可以。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请问,是否可以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答复:可以。
4、电子投标系统中投标函等部分为锁定不可修改格式,请招标人明确,是否除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均以软件制作导出盖章的招标文件格式为准?
答复:除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均以
加盖公章的PDF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5、投标文件提供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业绩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是否提供关键页即可?
答复: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全部内容。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要求提供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大证照是否正、副本均可?
答复:正、副本均可。
7、300万投标保证金,红名单25%,投标函中是填写300万还是75万?
答复:投标函中填写的金额,为投标人实际交纳的金额。
8、 请问招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八章(六)承诺作为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
承诺是否可以?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9、请问招标人,除招标文件第八章(六)承诺之外,投标人是否需要提供其他承诺?
答复:投标人如有其他有利于招标人及本项目实施的承诺可另行提供。
10、为保障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稳定招投标市场,建议招标人将评标办法改为综合评估法。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11、为保障项目施工团队的专业性及技术性,建议更改技术标评比方式为分值评分。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12、请问招标人,投标文件(四)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中法定代表人要求亲笔签名,请问可以使用CA签章或者印章来代替吗,因为它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答复:不可以。
13、请问招标人,投标文件(五)低价投标的澄清(或者说明)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具体指什么,是废标项吗?
答复:投标人应当充分研判自身报价和市场情况进行报价,提前做好准备,
在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中一并提交低价投标的澄清(或者说明)和低价投标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以从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提供材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5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异常低价的评审”。
14、项目工期要求为660日历天,能否提供项目拟定开工日期,方便投标人更好的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答复: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1日。
1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4D施工进度效果图,本项目为暗标,无法呈现彩色照片,此内容采用黑白照片展示效果不佳,是否可以取消此要求。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16、招标文件要求尽量实现提前完工,本项目对提前完工是否有具体要求或者相关的节点要求,请明确。
答复:对提前完工无具体要求或者相关的节点要求,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综
合考虑。
17、招标文件要求表述出关键工作及关键线路,且主要工程不能出现遗漏,请明确哪些工程内容属于主要工程。
答复:请投标人结合项目情况自行考虑。
18、招标文件要求绘制双代号网络图、双代号时标网络图、横道图,过于重复,建议双代号网络图、双代号时标网络图选择其一即可。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19、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工程进度计划表,明确开竣工时间,文本表述各工作的自由时差及总时差、六个时间参数、虚工作及相关措施。请问各工作具体指哪些工作,若按照常规房建项目计划考虑,本项目工作节点较多,各工作均进行阐释,则此章节篇幅过于庞大,无法满足200页以内要求。
答复:请投标人结合项目情况自行考虑,技术方案原则上不超过200页,但
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
20、本项目场地是否可以一次性移交,南西侧二期场地是否可作为临建场地。
答复:发包人分阶段、分区域向承包人提供合同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施工
场地,临建场地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21、本项目招标文件多处强调工期节点,请问本项目是否有制约工期的重大外界影响因素,比如场地移交、土方外运等。
答复:无。
21、能否提供本项目水、电接驳点位。
答复:临电设置于地块东北角,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具体以施工箱变实际安装位置为准。临水设置于地块东北角,距离红线不超50米。
提问7:
1、建设单位是否提供临电、临水的接驳口,如果提供,能否确定位置。
答复:临电设置于地块东北角,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具体以施工箱变实际安装位置为准。临水设置于地块东北角,距离红线不超50米。
2、招标文件未见总平图,能否提供总平图
答复:挂网附件中有总平面图,请详细查看挂网施工图。
3、场地内建筑是否完成拆迁,如未完成,何时能完成
答复:场地内不存在未拆迁建筑。
4、建设能否明确甲指分包相关内容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无计划开工时间,建设单位能否确定计划开工时间,方便投标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答复: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1日。
提问8:我司为本地大型私企,此项目为常规房屋建筑工程,无重大难点,我司深耕房建市场多年,在资金实力、人才储备、技术储备方面皆可完全胜任此项目,我司已完成类似体量的低价房建项目5个以上。招标文件里关于异常低价评审的方法是否合法合规,希望业主单位斟酌充分,给广大建筑施工单位公平的竞争机会。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9:既然中标单位需向业主提交低价担保,用以保障项目顺利推进,为何还要由业主进行异常低价评审,且异常低价的下浮率在开标时公布,不得不让人怀疑其中有猫腻,建议取消异常低价评审,重庆低价评审模式已经实行了好几年,施工单位肯定会综合考虑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及利润,不会无底线的下浮。’
答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文)文件精神,结合项目情况,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了评标委员会对异常低价的甄别处理程序,依法否决严重影响履约的低价投标,故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0:请业主单位告知本项目的资金来源
答复:本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
提问11:进入“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投标人在投标函部分提交的低价投标的澄清(或者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异常低价评审:①投标总报价较其他投标人明显偏低,评标委员会认为可能低于成本价投标、影响合同履行的;②招标人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市场平均下浮率及项目实际(招标人确定的异常低价判定值在开标时公布),认为投标人报价为异常低价可能低于成本价投标、影响合同履行,书面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异常低价评审的。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中提交低价投标的澄清(或者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提交的低价投标的澄清(或者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理由不充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影响合同履行,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该条款异常低价判定值由甲方在开标时公布,岂不是明摆让内定的施工单位按这个下浮比例报价,其余更低的全部废标,业主单位太明显了,强烈要求取消该评审条款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异常低价的评审判定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进行评审。
提问12:既然是低价标,请取消业绩,增加市场竞争力,优化营商环境
答复:本项目业绩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要求,新申请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 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三级资质标准只考核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的工程业绩,也就是说在申请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时已经不再要求企业业绩,仅针对人员业绩进行考核。既然本项目要求的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就不应该再设置企业业绩门槛!住建部门对二级资质要求都不设置企业业绩了,你们后端却在二级资质能满足的项目中刻意增加企业业绩门槛,无疑是排除我们这些中小企业,专为某些央国企和大型企业精心设置的条件,你们就是这样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的吗?就是这样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吗?
答复:本项目业绩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4:
1、投标人除提供(六)承诺的承诺外,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承诺?
答复:投标人如有其他有利于招标人及本项目实施的承诺可另行提供。
2、因新版营业执照无“经营期限”,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经营期限是否可以填“长期”或填“/”?
答复:可以。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条“(5)投标人如需递交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复制到一张光盘中,光盘表面粘贴标签贴,并将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填写在标签贴上。” 请问招标人:光盘表面粘贴标签贴后是否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答复:是。
4、对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的人员是否有核验要求? 是否必须为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
答复: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需要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递交。
5、现国家推行社保属地化,各单位都在积极响应,以分公司名义在分公司属地购买社保,且其也在分公司所在地就业,更能保护业主利益,更能保证完全到岗履职。(投标人分公司为无独立法人的企业分支机构)。请问是否可以使用投标单位分公司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答复:可以。
提问15:
1、招标文件正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条“投标文件应使用专用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重庆版)”编制而成。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 CA 数字证书均可,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名的,请问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的是否理解为手写签字或签章后上传扫描件至新点投标制作软件也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可以。
2、通过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的后缀名为CQZF 的电子文件导出的PDF版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和新点软件导出的Word版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及格式不完全一致,请问招标人,以哪个为准编制投标文件?
答复:若出现不一致时除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均以加盖公章的PDF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3、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对应的约定内容,投标人是否可以按新点软件导出投标文件格式“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应条款的内容进行填写即可?
答复: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对应的约定内容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4、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填写部分,红名单企业是否按实际缴纳的金额填写?
答复:是。
5、招标文件正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条
“一、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的85%时,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提供《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承诺书应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扫描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部分提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承诺书》、《企业守信承诺书》(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中提交的以上承诺书应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扫描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请问招标人,这两部分承诺书上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和盖章的承诺书扫描件即可吗?
答复:是。
提问16:
1、投标函中工期和工程质量是否按新点软件导出投标文件格式“工期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缺陷责任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即可?
答复:投标函中的工期和工程质量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2、由于新点软件系统对上传的投标文件由大小限制,且为方便专家评标,请问2021年、2022年、2023年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在提供了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情况下,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3、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是以投标单位的区域分支机构所缴纳的,且该区域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请问该养老保险证明能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满足。
4、根据《建质[2015]206号》中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本招标文件需要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我单位提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或安全的副总经理等任一一个即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满足。
5、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施工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因有些省市已经实行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化或安全生产考6核合格证书电子化,请招标人明确:实行证书电子化的省市,投标人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件或有效的纸质证件即可?
答复:可以。
6、本项目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若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项目最高现价的85%时,是否可以不提供该承诺书扫描件,直接保留该部分导出文件格式。
答复:可以。
提问17:1.相关规定工程进度款不低于80%,本项目月度进度款支付为75%是否不适合,建议调整为80%。
答复:本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不作调整。
提问18、提问19:
1、本项目是否有指定场地搭设临时办公、生活设施?
答复:临时办公、生活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2、经现场踏勘,本项目东北侧道路、南侧道路均已封闭,请招标人提供道路分别开放使用时间,以便进行合理的场地布置和施工安排。
答复: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
3、经现场踏勘,现场土石方工程进展较慢,请问何时能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答复: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1日。
4、请招标人提供本项目临水、临电接驳点位置及容量。
答复:临电设置于地块东北角,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具体以施工箱变实际安装位置为准。临水设置于地块东北角,距离红线不超50米。
5、请招标人拟定开工日期,以便编制投标文件。
答复: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1日。
6、技术方案评审标准中,需“提供踏勘现场获取的文字描述资料和照片”,但本项目不组织踏勘,无法获取文字描述资料,依此废标,请业主为所有投标人提供现场的文字描述资料或修改此条,避免指定投标人之嫌。
答复: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1技术方案评审标准“对工程施工重点、技术关键点的理解和认识”:评审内容修改为:要求投标人对施工现场环境和材料堆放场地、交通情况等有充分的了解,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对工程施工重点、技术关键点的理解和认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施工重点、技术关键点的理解和认识进行综合评审,确保符合工程实际、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
7、本项目总图北侧显示存在箱涵,请招标人确认是否存在箱涵改迁或交叉施工的情况,并提供相应图纸、施工时间和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答复:箱涵不存在改迁或交叉施工情况。
提问20:
9.“7.8 工程暂停施工,不适用通用条款,按下述条款执行:①因非承包人原因暂停施工的,工期可以顺延,发包人不承担任何停工损失或补偿费用;”此条款不合理,建议修改为“因非承包人原因暂停施工的,工期可以顺延,如发包人原因应承担任何停工损失或补偿费用;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双方协商损失费用。”
答复:该条不作调整。
10.“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此条应该是修建临时设施费用包含在发包人给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承包人负责临时设施的修建。
答复:该条不作调整。
11.“(4)特别约定:发包人根据资金到位情况支付工程款,若发包人延迟付款,承包人不得作为停工或索赔的理由。”本条款不合理,应规定发包人可延迟付款的期限,若超出期限日期,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以应付款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支付违约金。
答复:该条不作调整。
12.“中标后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用包干使用,无论施工措施是否变化结算时均不作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组织措施建议按重庆现行定额标准计取,根据工程实际实施情况进行调整。
答复:该条不作调整。
13.“发包人违约的责任:仅同意工期顺延,不承担任何费用。”本条款属于霸王条款,完全违背了合同双方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建议修改为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答复:该条不作调整。
14.承包人的违约“(10)承包人未能按期开工的违约责任:按合同价0.2‰/天支付违约金,本项违约金累计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1%。”建议明确承包人原因未能按期开工的违约责任:按1000/天支付违约金,本项违约金累计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20万元。
答复:该条不作调整。
15.本项目控制价整体严重偏低,未按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信息价格计入综合单价。请招标人复核。比如:预制剪力墙墙板C30(高性能商品砼),招标控制单价为:2183.03元/m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价,预制混凝土外墙板不含税材料价为2327.43元/m3
答复:清单综合单价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编制,不作调整。
16.招标控制中,砌体工程、混凝土及钢筋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楼地面工程等,综合单价限价严重偏低,请复核。比如烧结页岩多孔砖墙、蒸压加气混凝土精确砌块、植筋连接、ALC条板、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6mm厚难燃型改性聚乙烯复合卷材、180厚增强型改性发泡水泥保温板、混凝土密封固化剂面层等等。
答复:清单综合单价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编制,不作调整。
17.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010503001001基础梁C30控制价622.78元,010503001002基础梁C40控制价560.66元,是否有误,请招标人复核其他类似情况清单项。
答复:清单综合单价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编制,不作调整。
提问21:
6.本工程和合同条款“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工期延长涉及的任何工程费用、损失等)。”但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违约,承包人不延误工期还要承担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罚款。本着合同双方平等的原则,建议修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发包人应给予工期顺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以及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包括工期延长涉及的任何工程费用、损失等)。”
答复:该条不作调整。
7.“50 年一遇的自然灾害(如台风、雪灾、洪水、地震等)。出现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但发包人不支持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索赔,发包人不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应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造成的损失,建议按通用合同条款17.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双方各自承担损失。
答复:该条不作调整。
8.招标文件中规定按发包人审核的合格工程量的75%支付进度款,但是根据财建【2022】183号文《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不能低于80%,低于80%会被认定为垫资项目,存在隐形债务的风险。建议修改为:“每月支付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核的当月实际已完成合格的工程量80%的工程进度款(包含农民工工资);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合格、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完成工程实体移交后支付至累计完成工程量的85%;”
答复:本项目进度款支付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不作调整。
提问22:
4.“四、项目技术负责人不按承诺到岗的(按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书执行), 按本合同签约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且招标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 予以扣除该违约金,并解除施工合同。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原则上不得更换,投标人提出更换技术负责人的,按100万元/次支付违约金;已经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同时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人支付本合同签约金额5%的违约金,且招标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该违约金。若技术负责人在履职过程中被责令停止执业的,按200万元/次支付违约金。投标人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履职或履职达不到招标人相关工作要求,而导致招标人提出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时,投标人按100万元/次支付违约金;已经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同时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人支付本合同签约金额5%的违约金,且招标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该违约金。”按100万元/次支付违约金还要支付本合同签约金5%的违约金?此条款违约金额太重且重复罚款,建议修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按承诺到岗的(按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书执行),在承包人签署合同后7天内到岗,每逾期到岗1天,承包人应支付1000 元/天的违约金 ,7天后不到岗的,按10万元支付违约金,并解除施工合同。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投标人提出更换技术负责人的(以下情况除外死亡;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而致使项目经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确需退休; 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规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非承包人原因导致中标3个月不能开工;被公安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被取消职称或者执业资格,不满足项目管理要求),按10万元/次支付违约金,招标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该违约金。若技术负责人在履职过程中被责令停止执业的,按10万元/次支付违约金。投标人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履职或履职达不到招标人相关工作要求,而导致招标人提出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时,投标人按10万元/次支付违约金,招标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该违约金。”
答复:该条不作调整。
5.关于异常低价的评审:“②招标人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市场平均下浮率及项目实际(招标人确定的异常低价判定值在开标时公布)”,重庆的低价标中标的工程有下浮30~40%中标的,招标人请问如何判断重庆市招投标市场平均下浮率?招标人确定的异常低价判定值在开标时公布,投标之前不能公布招标人确定的异常低价判定值?请招标人在答疑是明确招标人确定的异常低价判定值的计算方法或者判定标准,另外也请招标人明确一下就项目实际情况重庆招投标市场平均下浮是多少?避免投标人出现异常低价情况。
答复:异常低价判定值是招标人以重庆市招标投标市场中标下浮率为参考,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投标人应当充分研判自身报价和市场情况进行报价,提前做好准备,在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中一并提交低价投标的澄清(或者说明)和低价投标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以从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提供材料)。
提问23:
1.本工程中标后,材料(除钢材、水泥、商品砼、河砂(含机制砂)、碎石、页岩砖)价格均不作调整,建议调差材料增加商品砂浆、电线、电缆及安装中的钢材。
答复:本项目主要材料调整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不作调整。
2.“项目经理不按承诺到岗的(按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书执行),按本合同签约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且招标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该违约金,并解除施工合同”此条款违约金额太重,建议修改为:“项目经理应在承包人签署合同后7天内到岗,每逾期到岗1天,承包人应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7天后不到岗的,按20万元支付违约金,并解除施工合同。”
答复:该条不作调整。
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得更换,投标人提出更换项目经理的,按200万元/次支付违约金;已经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同时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人支付本合同签约金5%的违约金,且招标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该违约金。若项目经理在履职过程中被责令停止执业的,按200万元/次支付违约金。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不履职或履职达不到招标人相关工作要求,而导致招标人提出更换项目经理时,投标人按200万元/次支付违约金;已经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同时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人支付本合同签约金额5%的违约金,且招标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该违约金。”按200万元/次支付违约金还要支付本合同签约金5%的违约金?此条款违约金额太重且重复罚款,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得更换,投标人提出更换项目经理的(以下情况除外项目经理死亡;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而致使项目经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确需退休; 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规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非承包人原因导致中标3个月不能开工;被公安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被取消职称或者执业资格,不满足项目管理要求),按20万元/次支付违约金,招标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该违约金。若项目经理在履职过程中被责令停止执业的,按20万元/次支付违约金。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不履职或履职达不到招标人相关工作要求,而导致招标人提出更换项目经理时,投标人按20万元/次支付违约金;招标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该违约金”。
答复:该条不作调整。
提问24:本项目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都要求的单项合同金额1.4亿元及以上中的只以合同金额为标准不合理。以合同金额为标准不能体现企业和个人实际能力,很多项目合同金额1.4亿实际造价或结算金额完全没达到1.4亿的金额,甚至有些合同金额1.4亿元的结算金额或实际造价不到1亿元的项目多有存在,完全不能体现出施工能力。为本项目更加公平、公正,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的合同金额是否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或实际造价金额1.4亿元都符合要求?
答复: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或实际造价金额1.4亿元及以上满足招标文件对业绩的工程造价要求。
提问25:如我司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金额不一致时。是否可以用“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中结算的金额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答复:业绩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提问26:投标人须知1.9.1 显示不组织现场踏勘,但评标办法2.2.1 对工程施工重点、技术关键点的理解和认识中又要求“提供踏勘现场获取的文字资料和照片”,请问如何在踏勘中获取本项目的相关资料?
答复: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1技术方案评审标准“对工程施工重点、技术关键点的理解和认识”:评审内容修改为:要求投标人对施工现场环境和材料堆放场地、交通情况等有充分的了解,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对工程施工重点、技术关键点的理解和认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施工重点、技术关键点的理解和认识进行综合评审,确保符合工程实际、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
提问27:关于资审:
1、招标文件后附的投标文件格式(PDF 签章版)和用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导出来的文件格式(word)不同时,请招标人明确,以哪个格式为准?
答复:若出现不同时除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均以加盖公章的PDF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 2021、2022、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请问:是否只需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即可,无需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请招标人明确?
答复: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3、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部分是否包含和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请招标人明确?
答复: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部分(六)承诺的承诺书内
容已包含和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如有其他有利于招标人及本项目实施的承诺可另行提供。
4、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是否按“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即可?
答复:是。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5异常低价的评审:招标人确定的异常低价判定值在开标时公布,这具有很强的主观性,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第二十条,请招标人在开标前明确异常低价判定值。
答复:招标人确定的异常低价判定值在开标时公布。
提问28:我司成立于2022年,成立不足三年,是否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答复:不可以,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9:【异常低价】的界定标准是什么?低于限价的85%?还是啥标准。你要明说啊,不然我咋知道我是低价?我能报出来的价格肯定我觉得就不是低价啊!代理公司写个标书都写不明白迈?
答复:异常低价判定值是由招标人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市场平均下浮率及项目实际确定。投标人应当充分研判自身报价和市场情况进行报价,提前做好准备,在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中一并提交低价投标的澄清(或者说明)和低价投标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以从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提供材料)。
提问30:【异常低价】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答复:异常低价判定值是由招标人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市场平均下浮率及项目实际确定。
提问31:居住建筑中,带有一点点小区配套要的商业部分和幼儿园,这种满不满足要求?
答复:业绩要求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32:
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提问一:本项目对纸质投标保函要求: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目前市场上开具纸质的投标保函有:重庆交通融融资担有限公司、重庆宏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不动产融资担保)都有点遐思 存在“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等”六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如果使用具有这六种情况之一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
答复: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工程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条投标保证金中载明的“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执行。
提问二:
{以上五家(宏耀担保、双业担保、交通担保、涪商担保、不动产担保)或其他家开具的纸质保函落款处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格式要求是本人手写签名)请问“盖法人签字章”不是手写签名的投标保函是合格有效?是否满足形式评审合不合格?非法人亲笔签署是否有效?请问是不是只有开银行保函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纸质投标保函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纸质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执行。
重庆睿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日
[5001052024101801301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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