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仙游县木兰溪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龙华镇爱和村)-二期工程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4/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仙游县木兰溪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龙华镇爱和村)-二期工程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宏图仙招字00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仙游县木兰溪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龙华镇爱和村)-二期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仙游县龙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仙游县龙华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宏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现邀请福建申古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金永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万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参与本工程招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仙游县龙华镇;
2) 工程建设规模:约390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发布的工程预算书);
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6)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须完整;
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8) 投标人须是接收到招标人开具邀请函的企业;
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非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可随身携带邀请函原件、介绍信原件及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5月4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直接到福建省宏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预算审核书等材料。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第17条款。
7.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5月5日09时30分在仙游县龙华镇人民政府会议室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仙游县龙华镇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
9.公告其他说明: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仙游县龙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宏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仙游县 地址:仙游县
联系人:连先生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13905940665 电话:13159335176
2023年4月19日
招标编号:[2023]宏图仙招字00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仙游县木兰溪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龙华镇爱和村)-二期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仙游县龙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仙游县龙华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宏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现邀请福建申古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金永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万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参与本工程招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仙游县龙华镇;
2) 工程建设规模:约390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发布的工程预算书);
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6)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须完整;
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8) 投标人须是接收到招标人开具邀请函的企业;
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非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可随身携带邀请函原件、介绍信原件及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5月4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直接到福建省宏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预算审核书等材料。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第17条款。
7.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5月5日09时30分在仙游县龙华镇人民政府会议室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仙游县龙华镇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
9.公告其他说明: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仙游县龙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宏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仙游县 地址:仙游县
联系人:连先生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13905940665 电话:13159335176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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