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无烟炭块比选采购(10月21日)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cg0124100011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1
公告正文



询比价
询价单号 XJCG01241000113 采购方式 公开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0-21 14:59:00 报价截至时间 2024-10-21 15:00: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R0000293

无烟炭块

动力煤;规格型号:-

500


2024-11-10 00:00:00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西长治市潞州区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
1.报价为含税承兑到厂价,含水5%,税率为13%,一票结算。 2.付款方式:出卖人按买受人财务要求办理挂账手续后,由买受人根据其付款计划、付款政策,以银行(电子)承兑、京票、商业(电子)承兑或贴息现汇的方式分期分批支付,任何情况下货款支付均不计利息。 3.要求报出最低接受价,按时按量发运完毕。 4.运输方式:出卖人负责汽车运输并加盖篷布,运费由出卖人承担,货交买受人料场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熔剂厂一作业区(青石山)。进入厂区车辆必须为新能源车。 5.数量:500吨。 最低报量500吨。 6.交货期: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10日。 7.履约考核(以采购进厂湿基计量为准): (1)履约率<50%按合同单价降价400元/吨进行结算,扣除保证金; (2)50%≤履约率<70%按合同单价降价200元/吨进行结算; (3)70%≤履约率<80%按合同单价降价100元/吨进行结算; (4)80%≤履约率<90%按合同单价降价50元/吨进行结算; (5)90%≤履约率≤100%按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6)履约率>100%超出部分将不予结算。 因采购人原因,不能履行时,双方签订补充合同。 8、为保证进厂无烟炭块质量,合同期内所供应无烟炭块数量(以结算数量测算)合格率≥85%(水分和岩相不作为判定依据),具体考核如下:(1)80%≤合格率<85%,合同含税单价降低10元/吨;(2)合格率<80%,合同含税单价降低20元/吨。
四、技术条款:
1、技术指标:执行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无烟炭块一单一议采购标准:Ad≤14.00%,Vdaf≤10.00%,St.d ≤0.40%,Q ≥29.27MJ/KG,Mt≤5.00%,20mm≤粒度≤40mm,最大粒度不超40mm,粒度<20mm比例及粒度>40mm比例均不大于5%。 2、扣罚标准: (1)灰份超标扣罚:当14.00%<Ad≤14.50%时,每升高0.1%,吨煤扣减0.2%合同含税单价;当14.50%<Ad≤15.00%时,以14.00%为基数,每升高0.1%,吨煤扣减0.4%合同含税单价;当Ad>15.00%时退货,无法退货时,以14.00%为基数,每升高0.1%,吨煤扣减1%合同含税单价,扣完为止。 (2)挥发扣罚:当10.00%<Vdaf≤12.00%时,每升高0.1%,吨煤扣减0.2%合同含税单价;当Vdaf>12.00%时退货,无法退货时,以10.00%为基数,每升高0.1%,吨煤扣减1%合同含税单价,扣完为止。 (3)发热量扣罚:当27.27≤Qnet.ar<29.27时,每降低0.1%,吨煤扣减0.1%合同含税单价;当25.27≤Qnet.ar<27.27时,以29.27为基数,每降低0.1%,吨煤扣减0.2%合同含税单价;当Qnet.ar<25.27时退货,无法退货时,以29.27为基数,每升高0.1%,吨煤扣减0.4%合同含税单价,扣完为止。 (4)硫份扣罚:当0.40%<St.d ≤0.45%时,每升高0.01%,吨煤扣减0.2%合同含税单价;当0.45%<St.d ≤0.50%时,以0.40%为基数,每升高0.01%,吨煤扣减0.4%合同含税单价;当St.d >0.50%时退货,无法退货时,以0.40%为基数,每升高0.01%,吨煤扣减1%合同含税单价,扣完为止。 (5)水份:水份大于5%时,超出部分扣除数量。 (6)粒度扣罚:以合同约定值为基数,扣罚超出部分该批煤价。 (7)对于以上扣罚,不足1个单位的按1个单位扣罚。对达退货条件指标的扣罚直接执行退货扣罚标准。同一检验批次,若有两个以上指标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分别计算,累加扣罚,但扣罚重量不得超过整批次重量。以上各项扣罚达到退货标准时,若进入退货程序,退货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2、针对目测能够明显分辨的杂质、浮选块超标物料和水分,按以下方式进行扣罚: (1)目测含有杂质比例≤5%时,按杂质200%扣重;>5%时,执行拒收。 (2)滴水、流水、明水的扣罚要求,目测存在滴、明、流水时,按以下要求进行扣罚: A、滴水:车厢外部有水珠下滴,不论一处还是多处有此现象,每车扣0.2吨。 B、流水:车厢外部水流成线,只要有一处即视为流水,每车扣0.6吨。 C、明水:货物顶部有积水或呈泥浆状现象,每车扣2吨;对不愿接受扣重的车辆可作退货处理或控水处理,控水达标后需再次计量,重新进行判定(控水时间应在8小时以上,车厢表面不得有翻动现象,如有翻动按明水判定)。 D、雨季特殊天气含水现象,可按明水→流水→滴水→无滴水标准,降一档处理。 E、冬季对含冻块和冰凌现象的扣罚。发现长度超过300mm以上冻块达到10块以上现象(车厢底部和边缘因气温低,自然形成冻片除外),或车厢外部有冰凌(不论一处还是多处)现象,参照滴水扣罚;发现一处冻块长度超过1000mm以上现象,或车厢外部有一处超过150mm冰凌柱现象,参照流水扣罚;货物顶部或卸车过程中有一处长度超过300mm以上的冰凌块或3块以上100mm-300mm的冰凌块现象,参照明水扣罚。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成交后,在供货过程中,如因质量波动引起生产不顺,采购方可随时通知供应商停供。 询价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采购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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