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为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经请示相关主管部门,本项目购买标书、开评标等相关环节及要求均有修改,请各投标人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招标编号:恒乐厦施招2021第224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翔安区香山景区绿化补植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 翔安区香山景区绿化补植提升工程投资概算的复函、翔发投函【2021】1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厦门市翔安区文化和旅游局;招标人为厦门翔安建发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翔安区;
2.2招标项目实施时间:待定;
2.3招标项目类型:园林绿化工程;
2.4招标项目规模、范围、标段划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提升香山景区内绿化景观效果,对风景游赏区和林地地区进行绿化补植,总辐射面积约25万平方米,主要种植灌木、地被及喷播草籽等,具体详见本设计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建安费:175.02万元人民币;
2.6计划工期:30日历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在翔安区的企业且为区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
②.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施工并处于有效期内;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3.2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同类工程经验业绩: / 。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3.7其它:企业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拖欠建筑工人工资和其它违法、违约行为被投诉等不良行为被本市市级相关行政部门或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通报的,自通报文件载明日期起一年内不得参与限额以下工程投标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且处于整改期间的。(2)投标人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将采用发送电子文档或邮寄提供的方式,不接受现场购买,请各投标单位直接加代理单位微信线上购买,微信账号18950127476。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11月09日至2021年11月12日下午13时30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购买,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图纸采用电子光盘每套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2日13时30分。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以电子邮箱收到记录时间为准)。
5.2本项目采用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需体现经营范围具体业务,未体现经营范围具体业务的需附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经营范围,查询结果应打印并加盖公章和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一起上传)、盖章后的投标函附录、保证金缴交凭证、标书购买凭证、承诺函、关于增加摇球的证明材料(如有)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801181780@qq.com,扫描件应为彩色。投标人发送完投标文件后应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联系,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是否有收到该邮件,若因网络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邮件,未确认的,结果由投标人负责。所有投标文件均在开标时现场打开读取,之前均保持未读状态。
5.3投标人开标时仅需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需体现经营范围具体业务,未体现经营范围具体业务的需附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经营范围,查询结果应打印并加盖公章和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一起上传)、盖章后的投标函附录、保证金缴交凭证、标书购买凭证、承诺函、关于增加摇球的证明材料(如有)原件扫描件,中标候选人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原件及相关证明证件原件须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提交给评标委员会核查,本项目不再现场核查相关证明证件,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不合法的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进行相应处罚。
5.4本项目采用公证及直播开标的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场出席开标会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核查投标人的相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投标人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5.5投标文件是否递交成功以电子邮箱记录为准,同一个投标人发送多条邮件的,以最近日期的邮件为准。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电子邮箱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翔安区政府网站(网址:www.xiangan.gov.cn)上发布。
七、其他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元整。
7.3.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缴交,缴交方式如下:
开户单位: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行:建行翔安支行
账号:6232811930000014852
建行经办人及电话:吴荣堆,18205926024。
7.4本项目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电子邮件)的时间排序后,由招标人为各投标人随机抽取投标人代表号,抽取规则为:先为递交时间最早的投标人抽取代表号,以此类推。如有投标人满足本招标文件“第六章其他要求中5、(2)条款、5、(3)条款”,则招标人为该投标人连续抽取两个号码或三个号码,有此情况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须在递交标书(电子邮件)时一并提交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将视为无。
7.5有关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其他事宜,详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翔安建发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鸿翔西路1888号1号楼5层
邮编:361102
联系人:赵工
电话:18506995001
传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宋坂一里76号101店面
邮编:361102
联系人:张工
电话: 13606021253
传真:/
电子邮箱:1078336897@qq.com
2021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