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gk22e088b0925y
预算金额175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衣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20-37656571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18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19
公告正文
根据相关要求,广州汇融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现对(中山神湾汇融通产业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选定设计施工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 中山神湾汇融通产业园项目
项目编号: GZGK22E088B0925Y 
二、招标单位: 广州汇融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衣先生        联系电话:1552125886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0-37656571、020-37635007
三、建设地点:中山市神湾镇
四、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片区整体营造项目及片区城市更新。片区整体营造项目包括中心片区市政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神溪片区道路及公共设施升级改造、竹排片区乡村振兴、智慧城市等项目。片区城市更新一期建设内容为神溪工业园区城市更新,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征拆及工业建筑建设。。
2、总工期:7年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实施(中山神湾汇融通产业园项目)的设计以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设计部分
2.2.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现场勘察、设计方案、设计方案深化、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和审核及盖章、保修期服务等。
2.2.2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2.3施工部分
施工内容包括:实施(中山神湾汇融通产业园项目)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施工工作,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为准。
2.4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六、资金来源:私营企业,自有资金。
七、购买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从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
2.1本项目采用“在线报名系统”(http://112.74.175.84/qpoaweb/prg/gys/prolist.aspx)发售招标文件,供应商登录“在线报名系统”查询本项目后选择“我要报名”,按要求填写信息后并上传以下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招标文件款汇款回单/截图。
3)《邀请确认函》
2.2“在线报名系统”操作手册可到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的下载中心获取。
3、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12月19日14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14时30分
4、开标时间:12月19日14时30分。
5、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广州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6、缴纳标书款、中标服务费专用账号和缴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账号不同,请供应商按指定账户缴纳,否则自行承担费用缴纳错误而造成的后果)
6.1缴纳标书款、中标服务费专用账号:
   账户: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7120 5774 194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路支行
7、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20-87685501
传真号码:020-87685201
电子邮箱:gzgk@gzgkbidding.com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5.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或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或排水工程或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5.2施工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6.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下同。)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6.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的人员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所涉及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等相关规定,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记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7、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专职安全人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9、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主体为施工承包人,负责和统筹本合同的设计、施工等全部工作。应以具备5.2施工资质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有效投标人少于3人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可参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第2号令)第四十九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执行。
十一、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gkbidding.com)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费用及结算。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7.5亿元。
2、设计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方案及要求进行设计,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相关规定的费率计算,且设计方案总造价不得超过投资限额。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设计费最终结算以招标人审定金额为准,但不得高于中标价。
3、建安工程费:建安工程费报价不得高于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中标后,中标单位根据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以及现行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文件以施工图为依据编制工程预算,报送招标人进行审核,审定的预算按合同相关条款作为施工进度款支付及结算的依据,但建安工程费结算价不得高于中标价。
4、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施工,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招标人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及结算的原则。工程变更需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三、本公告及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gkbidding.com)同时发布。
 
 
 
 
广州汇融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3日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施工方单位名称、设计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方单位名称)为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作为本项目总负责单位,除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外,还对本招标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责,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①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②签订本协议书时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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