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公安局肉类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2024026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公安局肉类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州市调味天下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鞋城二路2669号鸿星尔克商业步行街5号楼(一楼、二楼:5-9至5-10号商铺)
成交金额:1167000元(费率:77.8%)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壹佰壹拾陆万柒仟元(1167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93.1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市公安局肉类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宿州市公安局肉类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主要采购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猪肉、牛肉、鸡肉等。 服务要求:(1)供货时,经采购人抽查,如发现货物有短斤缺两或破包,腐坏等现象,成交供应商须予以退换。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由采购人的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中标人以不影响货物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如因个别品种市场短缺无法采购,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人食堂相关负责人联系进行调整更换。(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退货给成交供应商) (2)货物送到合同约定地点后,在现场进行产品外包装、外观和重量的验收。不符合技术参数要求及样品比对不符的,作退货处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3)成交供应商若发生质量、数量问题,配送滞后、未遵守监管规定等违约行为,视情况扣除相应考核资金;对成交供应商严重失约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4)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送货,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当月考核资金。 (5)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面,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7)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 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8)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服务时间:8个月(自合同签订后至 2024年12月31日止进行服务,暂定8个月),服务期内按照采购人需求进行分批次供货,单批次采购计划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供货。 服务标准: 1、猪肉类质量及安全标准 (1)总体要求:本次招标所需标的物猪肉类必须是当日冷鲜片猪肉(现场分割)、持有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带有公司出厂标签,且为当日凌晨宰杀,以半只为基准供货,现场分解,不得含有瘦肉精或注水肉,不得供应冷冻排骨、猪副产品、加工后排骨、肉末、肉片、肉丝等,不得以次充好,掺假掺杂,不得为注水猪肉、病死猪肉,所供应猪肉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符合 GB27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包装标识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猪肉的包装、运输和贮存,按照《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标准。供货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质合格证明。 (2)具体标准:片猪肉生产原料应来自非疫区,并持有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证明,严禁公(母)种猪及晚阉猪用于加工猪肉;片猪肉前膀后座丰满,肋条花层好,颜色正常,胴体修割整齐干净,去头(蹄、尾)、槽头肉、内脏、三腺、奶头、残毛,分级以鲜片猪肉的第六、第七肋骨中间平行至第六胸椎刺突前下方(去皮后)的脂肪层厚度为准,脂肪层厚度在 1.0-2.5cm 以内,鲜片猪肉重在 25 公斤以上 40 公斤以内,劈半、整修符合国家二级标准。统排去尾骨、前脖子骨,不得带膘油。猪蹄去毛,无破损、血斑,带筋。 2、牛羊禽肉类质量及卫生安全标准 (1)总体要求:本次招标所需标的物牛肉以鲜牛肉为主,肌肉呈均匀的红色,具有光泽,纹理比较粗,油脂较少;羊肉具有羊肉特有的气味,切面有光泽、纹理清晰自然,表面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肉质弹性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禽肉以鲜禽肉为主。乙方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标的物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商品,不得以次充好,掺杂掺假,不得为注水或病死牛羊禽肉,质量标准符合 GB2707-2016、GB/16869-2005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包装标识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包装、运输和贮存按照《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符合 GB20799-2016 标准等法规要求和国标(行业)标准。供货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质合格证明。 (2)具体标准:标的物未经违禁物质处理,药残留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禽体各部位应修剪外伤、血点、血污、羽毛根等,每只重量约 1.2-2.0 千克。 3、水产类质量及卫生安全标准 (1)总体要求:本次招标所需标的物以鲜活水产品为主,根据甲方需求方可供应部分冷冻品。乙方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标的物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具体标准:淡水鱼虾必须鲜活。淡水鱼表面有光泽,鳞片较完整容易脱落,肌肉组织致密有弹性,鱼鳃鳃丝清晰,色鲜红或暗红,眼睛眼球饱满,角膜透明或稍有浑浊,肛门紧缩或稍有突出。咸水鱼质量标准:色泽新鲜,具有光泽,体表完整,无破肚及骨肉分离现象,体形平展,无残鳞,无污物,肉质紧密结实,有弹性。虾体具有河虾固有的色泽,外壳清晰透明,虾头与虾体连接不易脱落,尾节有伸曲性,肉质致密无异臭味。其他水产参见相应国标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梁佳(组长),张先锋,沙启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代理协议执行
收费金额:2.1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元一新天地B1栋22层,联系电话:19166767780。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公安局
地 址:宿州市银河一路 508 号
联系方式:王警官 0557-36629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元一新天地B1栋22层
联系方式:程美静 19166767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美静
电 话:1916676778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资料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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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请审核2024-04-18 10:52:150天1小时4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