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西院区LED冲孔发光字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常老师182725955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时间:2023-12-04 11:18:07
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西院区LED冲孔发光字

项目谈价公告

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西院区LED冲孔发光字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现已具备谈价条件。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西院区LED冲孔发光字项目

1.2采购方式:谈价。

1.3采购内容:LED冲孔发光字项目,详细内容见要求。

1.4工期:30天。

1.5采购内容: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

1.6其他说明:本项目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依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或信用中国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投标,■提供网页截图。

(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3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投标人加盖公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招标有关信息

3.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节假日除外)

3.2开标时间:见要求

3.3开标地点:见要求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官网》发布。

7. 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

地 址:安阳市北关区灯塔路260号

联系人:常老师

电 话:18272595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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