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8329.63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果0755-26916793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润置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浩铭0769-226596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东莞水乡未来学校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水乡未来学校已纳入《东莞市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建设规划(2023-2025 年)》,项目 业主为东莞市水乡未来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深圳市润置城市建设管理有限 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含勘察、物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水乡未来学校勘察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洪梅镇桥东路以南,洪梅大道以东,为洪梅中学现状及周边地块。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东莞水乡未来学校总用地面积约 107518.1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4.45 万平方米,并建设相应的室外配套工程。拟建设综合楼、教学楼、宿舍楼、图书馆、体育馆、食堂等建筑单 体,其中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约 37511 平方米、办公用房约 4774 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约 39526 平方米,架空层约 7200 平方米、地下机动停车库约 13755 平方米、地下交通接驳区域约 1500 平方米、创客教室约 182 平方米、游泳池约 2173 平方米、教职工服务用房约 15360 平方米、设备用房约 3764 平方。学校预计办 学规模为 72 班,共 3600 人,其中初中 24 个班共 1200 人,普通高中 48 个班共 2400 人,最终内容以批复 的建设内容为准。 2.4 本次招标项目预计的勘察工作量:(1)岩土工程勘察:预估钻孔总数 180 个,孔深 26.84m,暂定总 进尺为 4830.77m;预估取土标贯孔 66 个,一般鉴别孔 114 个,100 个扰动样,130 个原状样,70 个岩样, 4 组水样,标贯 660 个;(2)管线物探:常规管线探测(盲探 M²)约 136110.477M²(根据地块周长及类似 项目估算);地下电缆测量约 8km、工业管道测量约 4km、上下水及暖气管道测量约 8km(根据地块周长及类 似项目估算);(3)土壤氡浓度检测:暂定 700 个点。(注:以上工作量为暂估工作量,具体以经招标人及政 府部门审核确定的地质勘察技术要求和满足设计需求和有关规范要求的实际勘察工作量为准)。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108329.63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68252.60 万元。(限额设计、总投资金额、建安投资费以最终概算批复的文件为准)。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管线物探(红线范围外扩 20m 内),提供 设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的岩土工程资料(包含剪切波速测试报告及土壤氡检测报告),对建筑地基作出岩 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工程降水及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及施工现场 配套服务等,进行调查地下管线分布和其它障碍物。其中包括收集已有资料、制定勘察纲要,进行物探、勘 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办理勘察报告备案,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 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和施工图审查方面等手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基础资料和勘察任务书)。勘察 人需配合提供办理用地手续的资料,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用地手续等,相关费用发包人不另外支付。 2.7 本次招标项目的勘察服务期: (1)承包人在中标后应立即在现场具备勘察条件位置处先进行初步勘察,初勘周期现场施工 20 个日 历天,土工试验及报告 10 天,物探周期现场施工并提供电子版图纸为 10 个日历天,但必须在中标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 20 个日历天内提供满足设计初设要求的初勘成果。 (2)在现场完全具备条件或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进行补勘,补勘周期为 15 个日历天,土工试验及报 告 10 个日历天,补勘工作完成后 10 个日历日内需提供正式的详勘报告发包人。 (3)配合服务期:自办理好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工程 结算完成之日止。 (4)勘察周期 65 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地形测量及勘察成果的审核时间,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 的设计成果进度控制工程勘察进度)。 备注: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或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始计算,其中最终服务时间 以招标人批准的中标人提供的进度计划为准,若项目建设滞后则本合同服务期顺延到合同所有内容进行完 成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具备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 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 3.2 工程勘察总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需登记在东莞 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3 其他要求: (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 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 3.1 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按照《关于企 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 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 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 、“限制投标”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 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陆交易系统 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 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 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 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6 号)的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 ■其他:于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本项目所述行政处罚信息,以开 标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开标结束后,有关投标单位的行政 处罚信息,以开标现场结果为准;中标公示期间,如投标人对有关投标单位的行政处罚信息存在异议,但不 涉及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影响 。 (5)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1)至(5)点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 或吊销等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本次招标项 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1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8)。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8)。 5.2 投标人必须通过交易系统在线上传投标文件,上述方式外提交的投标文件及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 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 布。 7. 投标保证金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40000.00 元。 7.2.1 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其他: / 。 7.2.2 投标保证金形式注意事项: (1)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投标投标保证金的关联时间。 (3)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中心系统的,无法关联。 (4)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5)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手续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 办事指南,请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办理。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 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企业数字证书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向 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深圳市润置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55-26916793;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 2028 号罗湖商务中心 3510-278 单元。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 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 的期限内。投诉原则上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向监督部门提出。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9-88089032; 地址:东莞市道滘镇大众路 6 号。
8.2 其他: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市润置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诲事务所 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2号丰硕厂场 南东路 2028 号罗湖商务巾心3510-278 单元 601 邮 编:518001 邮 编:523000 联系人:刘果 联系人:李浩铭 电 话:0755-26916793 电 话:0769-22659606 传 真: / 传 真:0769-22624481 刀年12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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