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第二批辅机设备(第二批次)及相关工程、服务(JSTCC2300315788)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tcc230031578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华能华苏太仓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季伟光025-8228199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7
公告正文
日期:2023.12.27
招标编号:JSTCC2300315788
一、招标条件
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第二批辅机设备(第二批次)及相关工程、服务已由江苏省发改委核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能华苏太仓发电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太仓市
2.2 规模:2×1000MW清洁高效灵活燃煤机组
华能华苏太仓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厂”)地处江苏省太仓市港区浮桥镇,距江苏太仓市中心24公里的长江南岸,距苏州工业园区约43公里。厂址北靠长江,南依滨江大道,东邻太仓市第二自来水厂,西毗鹿鸣泾河。
电厂一期工程建设2×320MW级国产燃煤机组,两台机组分别于1999年12月和2000年4月相继投入商业运行。二期工程建设2×630MW级国产超临界燃煤机组,两台机组分别于2006年1月和2006年2月投入商业运行。
本项目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工程拟扩建2×1000MW国产超超临界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采用先进二次再热技术,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烟尘、SO2、NOX排放浓度达到超净排放标准。
2.3 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自2023年9月份主厂房浇筑第一罐混凝土,第一台机组投产日期为2025年6月,第二台机组投产日期为2025年7月。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1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厂内行政与调度通信系统(JSTCC2300315788-1)
标段2:500kV GIS改扩建设备(JSTCC2300315788-2)
标段3:飞灰气力输送系统(JSTCC2300315788-3)
标段4:空气压缩机(JSTCC2300315788-4)
标段5:压缩空气干燥净化装置及储气罐设备(JSTCC2300315788-5)
标段6:雨水系统成套设备(JSTCC2300315788-6)
标段7:带式输送机(JSTCC2300315788-7)
标段8:输煤系统转运站曲线落煤管(JSTCC2300315788-8)
标段9:闭式循环冷却水热交换器及开式水电动滤水器(JSTCC2300315788-9)
标段10:磨煤机过轨吊和循泵房起重机(JSTCC2300315788-10)
标段11:汽机专业辅助泵(JSTCC2300315788-11)
标段12:循环水系统阀门及附件(JSTCC2300315788-12)
标段13:C煤场钢网架总承包(JSTCC2300315788-13)
标段14:文件归档整理及电子化服务(JSTCC2300315788-1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厂内行政与调度通信系统(JSTCC2300315788-1)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的品牌应具有不少于3个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发电厂项目配套的厂内通信程控交换系统的投运业绩,并提供相关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扫描件及相关投运证明)。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对应的用户投运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2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原生产厂家授权文件。
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标段2:500kV GIS改扩建设备(JSTCC2300315788-2)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电压等级550kV及以上的GIS成套合同业绩不少于2个,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含合同首页、盖章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参数的供货清单、最终用户盖章的使用证明。
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3:飞灰气力输送系统(JSTCC2300315788-3)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2台套国内10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气力除灰系统投运业绩(以投运时间为准,台套为机组台数),且成功运行满1年及以上,运行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投运的业绩须提供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
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4:空气压缩机(JSTCC2300315788-4)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
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运时间为准)须具有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不少于5个新建或扩建工程项目空气压缩机成套设备的国内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以新建或扩建工程项目数量为准),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或者技术协议扫描件(首页、能反映主要供货设备(空气压缩机设备)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只能投标唯一品牌,应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进口设备要求的获得制造商或国内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如果设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仅接受制造商投标文件;如果同一品牌的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且两家或以上均具有有效授权的,将否决全部相关投标。
标段5:压缩空气干燥净化装置及储气罐设备(JSTCC2300315788-5)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
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运时间为准),须具有应用于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不少于3套压缩空气干燥净化装置成套设备的投运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或者技术协议扫描件(首页、能反映主要供货设备(干燥设备)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6:雨水系统成套设备(JSTCC2300315788-6)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
2.1 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产品应具有应用于国内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项目(雨水泵组)的投运业绩不少于2项(以合同数量为准)。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主要设备清单等)以及投运证明,原件备查。投运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投运的材料。
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标段7:带式输送机(JSTCC2300315788-7)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新(扩)建机组项目的带式输送机合同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要求的关页),机组容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可查询确认的截图。
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8:输煤系统转运站曲线落煤管(JSTCC2300315788-8)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
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至少具有国内2个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新建或扩建工程内衬为陶瓷砖的输煤系统转运站曲线落煤管设备供货业绩(以合同数量为准),且设备出力≥3000t/h,且业绩设备已投入运行时间至投标截止之日不少于2年。
2.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业绩合同文件的复印件(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供货范围、签字页等)以及投运证明,同时每个业绩中须至少提供一套投运的输煤系统转运站曲线落煤管实物图片和对应的CAD二维图、三维图、DEM和气固两相流仿真截图及第三方出具的粉尘检测报告。投运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投运的材料。
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9:闭式循环冷却水热交换器及开式水电动滤水器(JSTCC2300315788-9)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至少具有4台国内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新(扩)建燃煤发电机组的闭式循环冷却水热交换器(钛管)投运业绩,且已投运满1年及以上,以机组数量为准。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含合同首页、盖章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参数的供货清单、相关投运证明(最终用户盖章)。
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10:磨煤机过轨吊和循泵房起重机(JSTCC2300315788-10)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桥式、门式起重机(A));必须具有QD型80吨及以上吨位型式试验合格证。
2.2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运时间为准),具有国内火电行业至少6台跨距≥16.5米且吨位≥50吨的桥式起重机设备投运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的供货清单、合同签字盖章页、投运证明)。
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11:汽机专业辅助泵(JSTCC2300315788-11)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运时间为准),必须至少具有4台国内单机容量1000MW等级及以上新(扩)建发电机组的低加疏水泵投运业绩,以机组数量为准。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参数的供货清单、用户盖章的使用证明。
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12:循环水系统阀门及附件(JSTCC2300315788-12)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运时间为准),必须具有不少于2台国内10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新建或扩建电厂)循环水电动蝶阀(DN≥2600mm)的设备投运业绩,以机组数量为准;
2)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运时间为准),必须具有不少于2台国内10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新建或扩建电厂)液控蝶阀(DN≥2200mm)的设备投运业绩,以机组数量为准;
1)和2)可以是同一份业绩合同。以上业绩不含改造,提供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投运证明材料等。
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13:C煤场钢网架总承包(JSTCC2300315788-13)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间);
(3)2018年1月1日起未出现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况,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2.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2.3 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
2.4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至少具有3个螺栓球钢网架(单跨跨度100米及以上,且单个网架投影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的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可以反映承包范围的页面、合同签章页),若合同中不能体现相关钢网架形式、跨度的,需提供相关业主证明文件、竣工报告等材料证明所提供的业绩满足资质要求,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证书复印件需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证书扫描件。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14:文件归档整理及电子化服务(JSTCC2300315788-14)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
2.1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至少具有1项燃煤机组新建或扩建的电力项目档案服务业绩,并取得电力项目档案验收意见书,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以及相应的档案验收通过证明材料。提供的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2.2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任现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专家证书(档案管理专业)和档案正高级职称证明文件(研究馆员证书),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的工资发放证明材料(银行流水)。
2.3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均须取得档案管理从业或档案培训相关证明文件(须提供证明材料),并需提供近3个月的工资发放证明材料(银行流水)。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3年12月27日上午8:30时至2024年1月4日下午5:00时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为:
1)在www.jstcc.cn平台免费注册(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本项目负责人。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该联系人。由于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注册成功后登录www.jstcc.cn平台,点击屏幕左侧“项目搜索”,在搜索框中输入该项目招标编号,点击关注,待平台确认;
3)待平台审核通过后,点击屏幕左侧“我的项目”,选择相对应的项目,通过线上扫码方式支付平台服务费用,不予退还。
4)支付完成后,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电子发票;
5)特别注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获取招标文件事宜,否则系统到时将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03室;
联系人:季伟光、张泽雄;
电话:025-82281996、86631019;
E-MAIL:chey@jitc.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7日上午9:00时
递交方式: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1月17日上午9:00时之前寄送至开标地点(地点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月17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地点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1、参与标段1、标段4~标段6、标段8~标段11、标段14的投标人需要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人民币/标段;参与标段3、标段12的投标人需要支付平台服务费800元人民币/标段;参与标段2、标段7、标段13的投标人需要支付平台服务费1200元人民币/标段。
2、此公告仅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上发布,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3、受理异议联系人:季伟光;联系电话:025-8663101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华苏太仓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2-53842910。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华苏太仓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太仓市滨江大道118号
联系人:商务:陈先生;技术:钱先生
电话:商务:13616229884;技术:1361622966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6楼1603室
联系人:季伟光、张泽雄
电话:025-82281996、86631019
电子邮件:chey@jitc.cn
招标编号:JSTCC2300315788
一、招标条件
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第二批辅机设备(第二批次)及相关工程、服务已由江苏省发改委核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能华苏太仓发电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太仓市
2.2 规模:2×1000MW清洁高效灵活燃煤机组
华能华苏太仓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厂”)地处江苏省太仓市港区浮桥镇,距江苏太仓市中心24公里的长江南岸,距苏州工业园区约43公里。厂址北靠长江,南依滨江大道,东邻太仓市第二自来水厂,西毗鹿鸣泾河。
电厂一期工程建设2×320MW级国产燃煤机组,两台机组分别于1999年12月和2000年4月相继投入商业运行。二期工程建设2×630MW级国产超临界燃煤机组,两台机组分别于2006年1月和2006年2月投入商业运行。
本项目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工程拟扩建2×1000MW国产超超临界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采用先进二次再热技术,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烟尘、SO2、NOX排放浓度达到超净排放标准。
2.3 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自2023年9月份主厂房浇筑第一罐混凝土,第一台机组投产日期为2025年6月,第二台机组投产日期为2025年7月。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1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厂内行政与调度通信系统(JSTCC2300315788-1)
标段2:500kV GIS改扩建设备(JSTCC2300315788-2)
标段3:飞灰气力输送系统(JSTCC2300315788-3)
标段4:空气压缩机(JSTCC2300315788-4)
标段5:压缩空气干燥净化装置及储气罐设备(JSTCC2300315788-5)
标段6:雨水系统成套设备(JSTCC2300315788-6)
标段7:带式输送机(JSTCC2300315788-7)
标段8:输煤系统转运站曲线落煤管(JSTCC2300315788-8)
标段9:闭式循环冷却水热交换器及开式水电动滤水器(JSTCC2300315788-9)
标段10:磨煤机过轨吊和循泵房起重机(JSTCC2300315788-10)
标段11:汽机专业辅助泵(JSTCC2300315788-11)
标段12:循环水系统阀门及附件(JSTCC2300315788-12)
标段13:C煤场钢网架总承包(JSTCC2300315788-13)
标段14:文件归档整理及电子化服务(JSTCC2300315788-1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厂内行政与调度通信系统(JSTCC2300315788-1)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的品牌应具有不少于3个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发电厂项目配套的厂内通信程控交换系统的投运业绩,并提供相关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扫描件及相关投运证明)。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对应的用户投运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2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原生产厂家授权文件。
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标段2:500kV GIS改扩建设备(JSTCC2300315788-2)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电压等级550kV及以上的GIS成套合同业绩不少于2个,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含合同首页、盖章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参数的供货清单、最终用户盖章的使用证明。
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3:飞灰气力输送系统(JSTCC2300315788-3)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2台套国内10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气力除灰系统投运业绩(以投运时间为准,台套为机组台数),且成功运行满1年及以上,运行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投运的业绩须提供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
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4:空气压缩机(JSTCC2300315788-4)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
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运时间为准)须具有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不少于5个新建或扩建工程项目空气压缩机成套设备的国内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以新建或扩建工程项目数量为准),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或者技术协议扫描件(首页、能反映主要供货设备(空气压缩机设备)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只能投标唯一品牌,应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进口设备要求的获得制造商或国内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如果设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仅接受制造商投标文件;如果同一品牌的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且两家或以上均具有有效授权的,将否决全部相关投标。
标段5:压缩空气干燥净化装置及储气罐设备(JSTCC2300315788-5)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
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运时间为准),须具有应用于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不少于3套压缩空气干燥净化装置成套设备的投运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或者技术协议扫描件(首页、能反映主要供货设备(干燥设备)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6:雨水系统成套设备(JSTCC2300315788-6)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
2.1 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产品应具有应用于国内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项目(雨水泵组)的投运业绩不少于2项(以合同数量为准)。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主要设备清单等)以及投运证明,原件备查。投运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投运的材料。
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标段7:带式输送机(JSTCC2300315788-7)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新(扩)建机组项目的带式输送机合同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要求的关页),机组容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可查询确认的截图。
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8:输煤系统转运站曲线落煤管(JSTCC2300315788-8)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
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至少具有国内2个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新建或扩建工程内衬为陶瓷砖的输煤系统转运站曲线落煤管设备供货业绩(以合同数量为准),且设备出力≥3000t/h,且业绩设备已投入运行时间至投标截止之日不少于2年。
2.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业绩合同文件的复印件(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供货范围、签字页等)以及投运证明,同时每个业绩中须至少提供一套投运的输煤系统转运站曲线落煤管实物图片和对应的CAD二维图、三维图、DEM和气固两相流仿真截图及第三方出具的粉尘检测报告。投运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投运的材料。
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9:闭式循环冷却水热交换器及开式水电动滤水器(JSTCC2300315788-9)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至少具有4台国内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新(扩)建燃煤发电机组的闭式循环冷却水热交换器(钛管)投运业绩,且已投运满1年及以上,以机组数量为准。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含合同首页、盖章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参数的供货清单、相关投运证明(最终用户盖章)。
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10:磨煤机过轨吊和循泵房起重机(JSTCC2300315788-10)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桥式、门式起重机(A));必须具有QD型80吨及以上吨位型式试验合格证。
2.2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运时间为准),具有国内火电行业至少6台跨距≥16.5米且吨位≥50吨的桥式起重机设备投运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的供货清单、合同签字盖章页、投运证明)。
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11:汽机专业辅助泵(JSTCC2300315788-11)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运时间为准),必须至少具有4台国内单机容量1000MW等级及以上新(扩)建发电机组的低加疏水泵投运业绩,以机组数量为准。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参数的供货清单、用户盖章的使用证明。
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12:循环水系统阀门及附件(JSTCC2300315788-12)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运时间为准),必须具有不少于2台国内10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新建或扩建电厂)循环水电动蝶阀(DN≥2600mm)的设备投运业绩,以机组数量为准;
2)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运时间为准),必须具有不少于2台国内10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新建或扩建电厂)液控蝶阀(DN≥2200mm)的设备投运业绩,以机组数量为准;
1)和2)可以是同一份业绩合同。以上业绩不含改造,提供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投运证明材料等。
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13:C煤场钢网架总承包(JSTCC2300315788-13)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间);
(3)2018年1月1日起未出现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况,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2.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2.3 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
2.4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至少具有3个螺栓球钢网架(单跨跨度100米及以上,且单个网架投影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的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可以反映承包范围的页面、合同签章页),若合同中不能体现相关钢网架形式、跨度的,需提供相关业主证明文件、竣工报告等材料证明所提供的业绩满足资质要求,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证书复印件需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证书扫描件。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14:文件归档整理及电子化服务(JSTCC2300315788-14)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
2.1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至少具有1项燃煤机组新建或扩建的电力项目档案服务业绩,并取得电力项目档案验收意见书,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以及相应的档案验收通过证明材料。提供的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2.2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任现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专家证书(档案管理专业)和档案正高级职称证明文件(研究馆员证书),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的工资发放证明材料(银行流水)。
2.3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均须取得档案管理从业或档案培训相关证明文件(须提供证明材料),并需提供近3个月的工资发放证明材料(银行流水)。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3年12月27日上午8:30时至2024年1月4日下午5:00时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为:
1)在www.jstcc.cn平台免费注册(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本项目负责人。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该联系人。由于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注册成功后登录www.jstcc.cn平台,点击屏幕左侧“项目搜索”,在搜索框中输入该项目招标编号,点击关注,待平台确认;
3)待平台审核通过后,点击屏幕左侧“我的项目”,选择相对应的项目,通过线上扫码方式支付平台服务费用,不予退还。
4)支付完成后,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电子发票;
5)特别注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获取招标文件事宜,否则系统到时将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03室;
联系人:季伟光、张泽雄;
电话:025-82281996、86631019;
E-MAIL:chey@jitc.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7日上午9:00时
递交方式: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1月17日上午9:00时之前寄送至开标地点(地点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月17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地点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1、参与标段1、标段4~标段6、标段8~标段11、标段14的投标人需要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人民币/标段;参与标段3、标段12的投标人需要支付平台服务费800元人民币/标段;参与标段2、标段7、标段13的投标人需要支付平台服务费1200元人民币/标段。
2、此公告仅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上发布,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3、受理异议联系人:季伟光;联系电话:025-8663101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华苏太仓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2-53842910。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华苏太仓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太仓市滨江大道118号
联系人:商务:陈先生;技术:钱先生
电话:商务:13616229884;技术:1361622966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6楼1603室
联系人:季伟光、张泽雄
电话:025-82281996、86631019
电子邮件:chey@jit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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