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审委会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0000-42086
二、项目名称: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审委会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审委会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新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0-4号(8-19)
中标(成交)金额:645,900(元)
评审总得分:96.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审委会建设项目
货物类
名称:100寸显示终端(A02379900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品牌:中电数码
规格型号:SCT
数量:1
单价(元):45000.0000
货物类
名称:智能中央控制器等(A02091299其他音频设备)
品牌:鑫德力
规格型号:PG-UL-EC3-NP等
数量:1
单价(元):59100.0000
货物类
名称:其它辅材(A02180400墙体、地面材料)
品牌:图腾等
规格型号:定制
数量:1
单价(元):184300.0000
货物类
名称:智能隐藏式无纸化一体机等(A02371400政法、消防、检测设备零部件)
品牌:英飞
规格型号:HB-SJ-173D-65等
数量:1
单价(元):3575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鄂松、吴晓东、陈莉、李丽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审委会建设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辽宁行初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拟收取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万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新区路
联系方式:0418-6281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行初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西山路18号2号(银通国际花园北门)
联系方式:0418-5924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超
电 话:0418-5924999
十、附件
采购文件: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审委会建设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审委会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新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新扬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