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苏太管项批【2024】69号
预算金额190.75万元
招标联系人许峰0512-66030156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卓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良亮0512-66937487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26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10
公告正文
[0]龙山路中段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N3205010304001479 项目名称 龙山路中段新建工程
标段编号 N3205010304001479001001 标段名称 龙山路中段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1月2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1月26日
工程类型 设计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龙山路中段新建工程(项目名称)龙山路中段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山路中段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太管项批【2024】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苏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苏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卓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龙山路中段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太湖科技产业园

2.2建设规模:龙山路中段新建工程项目北起府巷路,南至北银矿路,新建道路全长950米,道路标准路段路基宽47.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建设桥梁二座,最大单跨约20米,最大桥长约25米,最大排水管径约DN800mm,勘察设计合同估算价约190.75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

(日历天)

N3205010304001479001001

龙山路中段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190.75

45

2.4其他:代建单位:苏州太湖佳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专业设计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专业设计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招标内容:勘察、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及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图纸报审、概算文件编制(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相关设计成果的论证完善、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内容及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施工配合和现场设计服务。

四、招标范围:勘察设计专业包含但不仅限于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水工程、交安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五、勘察设计周期:45日历天。

六、备注:

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2、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注册证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4、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5、招标对未中标方案补偿:前三名中未中标的单位给予补偿费,补偿费金额为第二名和第三名各3000元,中标单位不获得方案补偿费。

6、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7、本项目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并从中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8、本项目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为符合招标公告中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须由牵头人出具;

2)本项目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3)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5)联合体成员方须在端口中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01-21 00:002025-01-26 23: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建设工程)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2-10 09:30

5.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ggzy.suzhou.gov.cn8086http://www.szzyjy.com.cn:8086/(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苏州苏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卓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

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龙山南路18号

址:

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264号四楼410

编:


            邮 编:

215128

联系人:

许峰

联系人:

陈良亮

话:

0512-66030156

话:

0512-66937487

真: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365031423@qq.com

址: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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