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fx-fjy-cg2022-020
预算金额190.14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林钰0903-675039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林钰0903-2520096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12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1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技工学校扩建项目-四标段配套附属工程(锅炉房)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5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FX-FJY-CG2022-020

项目名称:技工学校扩建项目-四标段配套附属工程(锅炉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901430.64

最高限价(元):1901430.6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技工学校扩建项目-四标段配套附属工程(锅炉房)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901430.64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新建锅炉房等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计划总工期 10 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落实国家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0]108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经年审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需提供公司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缴费凭证,个人明细)。,(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成立公司不提供但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5)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企业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中国政府釆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釆购活动;
(6)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7)分包项同时需提供资格要求:
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区外进疆施工企业还应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册》,已在新疆建设云上信息登记(原件或电子证照)。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5日2022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方式:供应商企业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官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首页点击“采购公告”,进入项目公告中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并参与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5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丰县友谊路75号三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15日 12:00 (北京时间)

地点: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丰县友谊路75号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民丰县技工学校

地 址:民丰县国道315线西侧工业园区400米处(县看守所西侧)

联系方式:0903-67503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沣疆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银座8楼

联系方式:0903-25200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林钰

电 话:0903-2520096







附件下载: 磋商文件.doc 磋商文件.doc
技工学校扩建项目-四标段配套附属工程(锅炉房).PDF 技工学校扩建项目-四标段配套附属工程(锅炉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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