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省绩溪县农村居民供水保障规模水厂及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延伸建设工程(长浩水厂建设工程)
金额
1667.17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67.17万元
招标联系人-0563-815823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广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63-8161768
中标公司安徽兰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667.1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3-02-11 14:16信息来源:

招标人

名称: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绩溪县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绩溪县扬之南路11号、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龙川大道201号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广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绩溪县客运枢纽站修理厂三楼

项目名称

安徽省绩溪县农村居民供水保障规模水厂及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延伸建设工程(长浩水厂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

JXX-GC-GK-2023013

开标时间

2023年2月10日9时00分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排序按中标候选人名称笔画顺序

(首字笔画相同,按第2字笔画,以此类推)

中标候选人

名称:(联合体)安徽兰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力天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霞西镇霞西街道36号(原林业站二楼)、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南街农行附属楼

投标报价:16671730.95元

工期(交货期):21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项目负责人:蔡智星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闽135201420141153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成员)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企业业绩:1、博罗县石湾自来水公司给水工程二期项目

2、怀集县第二水厂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1、博罗县石湾自来水公司给水工程二期项目

其他:/

中标候选人

名称:(联合体)安徽省绩溪徽匠建设有限公司、宇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绩溪县华阳镇生态工业园区清凉峰路21号(3楼)、浙江省仙居县安洲街道环城南路998号23、25、26层

投标报价:16665726.00元

工期(交货期):21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项目负责人:陈亮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浙2331515109230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成员)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企业业绩:1、新建河沥溪水厂及原水管道工程

2、含山县含城新建自来水厂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1、滁州市第四自来水厂三期项目工程

其他:/

中标候选人

名称:(联合体)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宣城市宣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安路866号、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响山路65号

投标报价:16675734.25元

工期(交货期):21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项目负责人:杜明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142077650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成员)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企业业绩:1、喜德县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工程

2、鄂温克旗大雁镇中水回用建设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1、喜德县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工程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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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1、江西省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衢州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中城易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海兴建筑有限公司、辽宁同鑫建设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业绩不符合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

2、安徽邦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提供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社保证明,按否决投标处理。

公示时间

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13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0563-815823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8161768。(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8160535。(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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