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城区排水提升工程(二期)-城区污水管网提质
增效工程答疑纪要(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纪要
1、问:根据闽建筑〔2018〕41号文,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代理应明确价格调差对象,编制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作为招标文件、工程总承包合同、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请代理提供。
回复:根据闽建筑〔2022〕1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需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表格。请投标人自行查阅系统附件中的预算审核价Excel表13“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
2、问:请问招标人:本项目投标报价需由本单位在岗造价人员使用本单位实名的计价软件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请问在岗造价人员是否必须要持有注册造价师证?若需要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话,不同的投标人能否委托同一家造价咨询公司编制投标报价?如果可以的话,是否需要委托不同的造价师呢?还是说只能另外委托还没有承接本项目报价的造价咨询公司、注册造价师承接报价编制业务呢?请明确回答,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回复:根据招标文件规定:①编制人为投标人本单位造价人员的,还需提供该造价人员系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②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提供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并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加盖负责编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公章以及负责审核的一级注册造价师姓名章。同时,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二)项情形及委托编制带来的风险,并自愿承担相应的违法后果。
注:1、本答疑纪要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上述网站查看本项目的相关信息,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