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20315(周二)福建省清流国有林场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03/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20315(周二)福建省清流国有林场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项目
开始
项目名称 | 20220315福建省清流国有林场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项目 |
项目编号 | GXLQZXFJDCDX22-78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2年3月14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2年3月8日-2022年3月14日 ■竞价时间:2022年3月15日上午10:00-11:00(共3个标的,每标20分钟,依次竞价) ■报价规则:本项目采取暗标暗投竞买方式,设置保留价,竞买结束后,公布保留价,意向受让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增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受让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高于或等于项目保留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受让方。 若意向受让方报价超过保留价5倍及5倍以上的,交易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剩余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 ■竞价阶梯:0.1万元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万元 |
网络竞价操作指南 | 网络电子竞价交易操作指南 |
一、风险告知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前应自行核查标的权属情况,或者到标的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核实相关权属问题,充分了解标的现状,一旦参与竞买,须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2.标的伐区的面积、树种、出材量、土壤、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转让方提供,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参与竞标前,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标的,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表明意向受让方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3.本次交易标的具有市场风险投资性质,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存在的产品(权利)瑕疵、村民以各种理由(如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农田畲地、农作物赔偿赞助、不领取地租、林地权属、墓树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林木采伐运输、林木实际采伐(或运输)方数与预计出材方数不符、林地实际采伐面积与预计面积不一定相符、市场价格变动、林木长势不齐、材质变化等,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表明已认可并接受前述风险。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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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 息披露 | 1、标的简介所列的面积、出材量等数据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交付,转让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标的出材量与实际出材量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成交价格。 2、本次竞买过程中报价包含约定木材、薪材生产工资总额;其中第1标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370000.00元);第2标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第3标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转让方凭木材、薪材检验单据,于伐区木材、薪材生产结束后向受让方支付约定木材、薪材生产工资。中报价不含销售费用、成交后发生的政策变化费用、税收等。 3、受让方应在2022年3月30日前完成林木伐倒,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木材调运,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移交采伐迹地给转让方。 4、执行款到拨交。 5、因清流县为松材线虫病疫区县,伐区所在地清流县嵩口镇为疫点乡镇,约定所有标的伐区内的松木受让方必须严格按《福建省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闽林〔2017〕15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工作的通知》(闽林〔2022〕1号)和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流县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政办〔2021〕48号)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采伐、利用、运输以及处理,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否则,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所有标的伐区内的松木只能运至清流县疫情发生乡镇(且不得途经非疫点乡镇)适宜除害处理点或者经清流县林业局党委班子研究确定并向县政府办报备的除害处理点进行旋切安全利用。根据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流县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政办〔2021〕48号)文件要求,适宜除害处理点为:清流县九龙湖木业有限公司(沙芜乡)、三明清流汇翔木业有限公司(沙芜乡)、三明清流汇翔木业有限公司赖坊分公司(赖坊镇)、清流县源昌木制品加工有限公司(田源乡)、清流县顺彬木业有限公司(余朋乡)、福建立兴林业有限公司(嵩口镇)。安全利用指:利用粉碎机、切片机或旋切机,将松木及1cm以上的松枝条切成厚度小于6mm的碎屑、小木片或旋切成单板;大于6mm的剩余物必须就近或就地焚烧。 7、所有标的伐区内的松木运输应按《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工作的通知》(闽林〔2022〕1号)规定,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伐区所在乡镇林业站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后,凭单运输。 8、劳务管理要求:转让方经过招标遴选出三明市众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以下简称众联永安分公司)作为各项工程中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合作单位。受让方应当与众联永安分公司签订劳务合作协议,遵守转让方和众联永安分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劳务管理费用按约定木材、薪材生产工资总额的6.5%计提,由受让方支付给众联永安分公司作为其给从业人员保险办理、培训教育、劳保用品、安全管理和安全风险处置等安全措施费用。受让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应当先交纳劳务管理费用50%后,转让方与受让方、众联永安分公司进行现场拨交后方可进行施工。受让方在伐区全部结束、验收合格,并与众联永安分公司结清剩余的劳务管理费用后,转让方方与受让方进行木材、薪材生产工资结算。 9、未尽事宜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竞买约定、木材生产承包合同(范本)、木材购销合同(范本)、生产授权委托书(范本)、销售授权委托书(范本)、受让方承诺书(范本)、伐区位置示意图、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
三、竞买登记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注: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交易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受让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清流国有林场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点击下载),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自然人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申请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1份等相关材料。开户成功后获得交易账号及密码。 2.意向受让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交易中心向意向受让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受让方,请致电交易中心。 | |||||||||||||||||||||||||||
查勘现场 | 地点 | 各标的物所在地 | ||||||||||||||||||||||||||
时间 | 2022年3月8日-2022年3月14日 | |||||||||||||||||||||||||||
联系人 | 赖先生 13950905836 黄先生 13860538787 | |||||||||||||||||||||||||||
保证金及 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交易保证金应于2022年3月14日下午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名:广西林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94500001001252888800003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金浦路支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0315清流林场第1标保证金); 3.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中心转至福建省清流国有林场指定银行账户,其中5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剩余15万元充抵成交木材款; 4.交易成交,受让方如未按本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中心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互联网竞价平台 | http://bid.ejy365.com/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成交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受让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转让方联系。 2. 价款交纳日期及方式:成交后,受让方应于2022年3月18日17:00前将所有成交木材款(含交易保证金15万元)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签订《木材生产承包合同》、《木材购销合同》等。 户 名:福建省清流国有林场 账 号:13880101040001092 开户行:清流县农业银行 3.受让方不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交易中心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有权将该标的重新组织竞买交易。 | |||||||||||||||||||||||||||
标的交割 | 双方按相关合同约定进行交割。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广西林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广西林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广西林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林权中心官网:服务指南— 交易规则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苏小姐(浙商所(福建)林业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88371533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35号二层福建林业金融服务中心 | ||||||||||||||||||||||||||||
七、附件 | ||||||||||||||||||||||||||||
1、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竞买约定 3、木材生产承包合同(范本) 4、木材购销合同(范本) 5、生产授权委托书(范本) 6、销售授权委托书(范本) 7、受让方承诺书(范本) 8、伐区位置示意图 9、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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