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扶绥县山圩镇第二污水处理厂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14002886001960001001
预算金额5214万元
招标公司广西扶绥顺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梁家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丽0771-791137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扶绥县山圩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检测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扶绥县山圩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检测已由崇左市发展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扶绥顺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私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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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名称:扶绥县山圩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检测 项目招标编号:E4514002886001960001001 建设地点:扶绥县山圩产业园横一路北面、纵一路东面地块 建设规模:新建近期(2026年)处理规模5000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1座,并预留中期(2031年)10000立方米/日,远期(2036年)30000立方米/日的扩容提升空间。污水处理采用“预处理+(AA/O+MBBR)+悬浮床高效脱氮滤池+高效沉淀池”工艺,尾水消毒方式采用紫外消毒,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臭气采用生物滤池除臭工艺,污泥处理采用高压隔膜板框式压滤机,脱水后运至水泥厂协同焚烧处置。主要建设内容为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土建按中期规模建设,设备按近期规模建安装,预留中期安装位置;调节池、事故池、水解酸化池及设备按近期规模建设安装,气浮机按近期规模配备;AA/O+MBBR池、二沉池及设备按近期规模建设安装;悬浮床高效脱氮滤池、高效沉淀池及设备按近期规模建设安装;紫外消毒渠土建按远期规模建设,设备按近期规模安装,预留中期安装位置;巴氏计量槽土建及设备按远期规模建设安装;中间水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土建按中期规模建设,设备按近期规模安装尾水提升水池土建按远期规模建设,设备按近期规模安装污泥脱水间及加药间、综合设备间土建按中期规模建设,设备按近期规模安装,综合楼按远期规模建设。近期配套建设规模为15000立方米/日、20000立方米/日的污水一体化泵站2座,敷设DN400污水压力管3083米,DN400-1350重力管972米,DN500 尾水排放压力管4416米。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5214.0万元 检测服务暂估费(如有):129.4万元 检测服务期:365日历天 服务质量要求:工程检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如有):标段(包)编号:E4514002886001960001001,标段(包)名称:扶绥县山圩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检测 招标范围: 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建筑节能检测、门窗节能检测、配电与照明检测、建筑物附属检测、防雷建筑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绿色建筑检测、消防查验、地基基础检测、见证取样、主体结构检测等工程建设全过程中所有需要检测的检测项目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 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资质证书具有: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资质证书具有: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室内环境检测 、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消防检测等资质范围(招标人根据项目所需检测情况设置资质范围); (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3)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3.4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对跨区域的见证取样项目投标人的要求: 对跨区域【指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所在地(跨市、县)】的见证取样项目: 3.6.1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异地试验室的,按规定参与投标; 3.6.2在项目所在地没有设立异地试验室的,可与本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所属的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投标;也可独立参与投标,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中标,见证取样检测内容必须分包给当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进行检测,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3.7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获取 | |||||||||||||||||||||||||||||||||
2023年01月05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崇左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广西崇左)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1月29日10时00分。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19.159.240.111:8081/BidOpening/)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 5.3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219.159.240.111:8081/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4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 |||||||||||||||||||||||||||||||||
6.发布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崇左)网站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7.交易服务单位 | |||||||||||||||||||||||||||||||||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8.监督部门及电话 | |||||||||||||||||||||||||||||||||
扶绥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0771-7521999。 | |||||||||||||||||||||||||||||||||
9.注意事项 | |||||||||||||||||||||||||||||||||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陆地址:http://gxjzsc.caihcloud.com/。由于“桂建云”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企业每次登录“桂建云”时自动同步全国平台数据),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至少提前24小时将所需投标材料下行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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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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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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