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省中心】兴山县两河口水库引水工程采购施工总承包(PC)(第二次)(HBSJ-202407SL-036001004)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10393.7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j-202407sl-036001004
预算金额10393.75万元
招标公司兴山县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汪先生1304097833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陶睿0717-62272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兴山县两河口水库引水工程采购施工总承包(PC)(第二次)(HBSJ-202407SL-036001004)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407SL-036001004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两河口水库工程已由湖北省水利厅以鄂水利复〔2024〕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山县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援建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援建资金:46.83%、自筹资金:53.17%。招标人为兴山县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高岚河上游门家河流域 建设规模:两河口水库工程为水源工程,包括水库工程和配套输水工程两个部分。水库工程位于高岚河上游的门家河流域,整个工程地跨兴山县榛子乡及黄粮镇。水库总库容1075万m3,兴利库容910万m3,属中型水库;大坝采用碾压混凝土拱坝,最大坝高86m。输水工程采用输水隧洞+连接建筑物的方式,总长23.7km,设计最大引用流量2.0m3/s。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兴山县两河口水库引水工程投资计划范围内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信息化工程及货物采购、安装、调试等;(2)项目工程验收、移交等技术服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第1标段为枢纽工程采购施工总承包,第2标段为引水工程采购施工总承包,第3标段为监理,本标段为第2标段。 计划工期:8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0-14 合同估算价:10393.75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提供)(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施工方提供)(3)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施工方提供)(4)拟任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拟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互相兼任;拟任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采购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或资料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证(含培训合格证)。(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5000万元及以上的引水工程或输水管道工程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为准。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工程类型、工程规模,须提供发包人证明文件(发包人证明文件指项目设计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材料);提供联合体业绩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内容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工程总承包的能力。(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最近3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②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负责人(含: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1)(6)款规定。②联合体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2)(3)(4)(5)款规定。③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2个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段。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31日至2024年09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3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4年08月30日 |
|||||||||||||||||||||||||||||||||||||||||
备注:/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