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8004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女士0513-8211001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2
公告正文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0]崇秀新村三期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3206840308000260 项目名称 崇秀新村三期
标段编号 A3206840308000260001001 标段名称 南通市海门区崇秀新村三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12月15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月22日
工程类型 其它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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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南通市海门区崇秀新村三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崇秀新村三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海门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开审核【2023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江海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育英路南、岷江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崇秀新村三期项目用地面积约69588?,总建筑面积约208481?,地上建筑面积约145814?,地下建筑面积约62667?,三期小区内包括11层住宅10栋、17层住宅7栋及地下汽车库等配套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约 88004 万元。

2.1.4工期要求: 900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根据开工令为准) 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及监理确认为准。

2.1.5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深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要求,设计质量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任务书、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且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1)前期工作内容:做好或配合做好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各类报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施工图设计及审查(人防、技防、配套设计);3、抗震设计审查;4、消防审查;5、气象审查;8、委托质量监督;9、委托安全监督;8、施工许可证;9、绿建验收等。

2)设计内容:本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二次深化设计、PC设计等全项目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后承担本项目各建筑单体设计、室外工程及景观、有关设备设计(包括提供设备清单)等所有本项目的设计内容。含建筑方案、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水电(含强弱电)、暖通空调、电梯、 消防、室内装饰装修(含室内二次装修)、建筑节能与室外配套、景观绿化、楼宇亮化、建筑智能化、绿色建筑预评价、装配式建筑、人防、应急避难、工程地质勘察、基坑工程、幕墙工程、 综合管网、标识标线等专业工程内容(含二次深化设计)】、后续配合服务及交付使用前所需的所有评审等工作。若中标人无相关专项设计资质,则由中标人委托具有相关专项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设计深度必须满足《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版)要求,其设计费用由中标设计单位支付;中标设计单位须配合其他设计院签章。

3)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设备工艺流程设计、采购与维护,具体包括电梯、热水系统、人防设备等涉及的所有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内容。

4)施工内容:施工总承包范围为本工程所有图纸及图纸除发包人专业分包工程以外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及存储,工程施工(桩基、土建、安装、亮化、绿化景观、红线内居配电、智能化、路灯、弱电、室外配套等)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天然气、自来水、道路、网络,以业主进户后的计量表或者市政预留口作为起点。

5)验收移交保修: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的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且申请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具有相应的资质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若采用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提供。

特别提醒:注册一级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诚信库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R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须满足如下三种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11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EPC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B)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11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设计业绩满足上述要求亦认可。

C)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11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施工业绩满足上述要求亦认可。

注:①如为工程总承包(EPC)业绩:EPC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该项目施工许可证)、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若项目经理有变更,必须提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盖章确认的变更申请表(须在主体封顶前变更),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时间及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

如为设计业绩: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设计业绩,需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须体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该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

如为施工业绩: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该项目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施工业绩,需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该项目施工许可证)、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须体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该项目施工负责人)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若项目经理有变更,必须提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盖章确认的变更申请表(须在主体封顶前变更),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时间及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

④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证明材料无法明示的,还须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3.2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5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即: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1215日至20241229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信息-建设工程栏目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1229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和建筑市场监管科,联系电话: 0513-68025037

10.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查询途径为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江海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海门区广州路999

地址

南通市海门区光华大厦A706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黄女士

电话

15190930588

电话

0513-82110018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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