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购置辽南地区监狱警察集中隔离备勤用房—智慧管理平台软件开发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智慧管理平台软件开发学员通道人脸识别组件警训平台训期信息管理授课教师管理专题信息管理学前须知管理课程信息管理教室信息管理寝室信息管理维护寝室床位信息功能学员管理接车统计培训管理学员通讯录请假管理早操学时管理就寝管理内务管理警容风纪管理纪律作风管理课堂纪律管理文体活动管理其他考核管理学员学分批量处理结业成绩录入课程评价统计课程评分要素设置选课管理选课统计个人中心角色管理用户管理系统管理闸机设备闸机记录学员通告系统监控须知考核人脸采集人脸信息的非现场采集人脸信息的采集信息补录系统通知课程查看复习要点内务老师端数据中心硬件设备小型交换机人脸识别终端人脸录入仪平台服务器国产芯片主板内存槽主板存储接口主板PCIe插槽SAS/SATA硬盘硬盘插槽热插拔SATA/SAS硬盘服务器导轨网络连接网络访问网络管控CPU计算处理虚拟化功能整型计算单元浮点计算单元内存控制器I/O模块处理器存储部件网络部件I/O部件数据处理网络接入鉴别密码算法实现CPU芯片芯片密码模块内存校验内存增强型纠错功能电源热插拔整机电源模块电源过流保护支持过流及短路保护BMC固件BIOS固件设置界面中英文显示切换功能PCIe设备信息SATA设备信息操作系统安装计算机主板信息服务接口设置启动顺序按照设置的启动顺序启动安全启动验证口令板载显示控制独立显卡串口重定向功能固件更新恢复出厂功能网络引导启用和关闭远程控制远程关机重新启动驱动的升级驱动进行升级操作系统及驱动的备份还原操作系统备份操作系统功能系统安全白名单访问控制安全审计中文信息处理关键部件故障检测支持弱口令字典检查系统安全双因素鉴别系统安全二次鉴别支持二次鉴别权限配置公钥导入密码证书安全加密存储带外管理系统敏感信息安全加密传输信息安全研发过程安全设计文档开发文档信息安全漏洞管理单CPU末级缓存单内存模块固态存储设备网卡功能卡兼容多种主流生产商的外部设备显示器键盘鼠标闪存盘移动硬盘USB光驱数据库中间件大数据平台整机可靠性风扇可靠性支持硬盘风扇热插拔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电话电子邮件远程连接升级方案周转设备全国技术服务体系原厂中文服务维修换件培训服务培训材料产品手册培训视频培训相关内容质量保障备品备件辅助工具管理软件驱动安装配件驱动程序驱动光盘驱动下载链接随机附开盖开机箱资源管理性能监控健康监控基于网络控制报警设置扩容服务保障远程技术软件授权备件更换现场支承提供上门服务
金额
63.93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000-00677
预算金额63.9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417-297250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30
公告正文
(购置辽南地区监狱警察集中隔离备勤用房—智慧管理平台软件开发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购置辽南地区监狱警察集中隔离备勤用房—智慧管理平台软件开发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00677
项目名称:购置辽南地区监狱警察集中隔离备勤用房—智慧管理平台软件开发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39,300.00
最高限价(元):639,3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软件开发部署及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投入试运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9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2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营口监狱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新建街
联系方式:0417-3172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17-2972505
邮箱地址:ykggzycgk@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新联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105011085210000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417-297250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