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升级改造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530000jh20211578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18908718199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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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说明: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当发布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标题:

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升级改造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行政区划:

云南省

项目编号:

4530000JH202115786

项目名称:

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合同编号:

4530000HT202109943

合同名称:

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人(甲方):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采购人地址:

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6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

0871-68338656

供应商(乙方):

北京华招易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20号E-1201

供应商联系方式:

18908718199

履约验收日期:

2022-11-17

服务内容:

一、项目合作或服务内容: 为确保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第2号令)及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工作的函》(云医保中心函〔2021〕67号)等政策的落地实施,实现我省医保定点医院通过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的目标。结合平台现有功能模块,平台升级改造项目需完成内容如下: (一)、服务要求 在符合国家软件工程规范的基础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全部子系统全过程全功能全服务升级为双机热备体系,智能分布式服务系统(可根据应用服务压力,快速增加应用服务器;可根据数据库服务压力,快速增加数据库服务器,做到A组服务器用户达到预设阈值则转入B组服务器,依此类推,所有数据库服务器达到预设阈值则提示用户当前有多少人在排队,请稍后再试); 2.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升级改造完成后,需达到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系统能承接最大并发数>1200,并且在并发大于1200时,系统响应时间小于3秒; 3.应用层、数据层(含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管理层、运维层分离; 4.各功能开发需模块化插件化,开发过程涉及数据库的尽量使用标准SQL,必须使用非标准SQL的,需作出标记在技术文档中说明; 5.各独立核心业务功能模块数据库各自独立,基础数据、通用数据全部功能模块无缝共享,相应统计查询智能自适应; 6.建设云计算平台(可以选用历史悠久技术成熟用户广泛的开源代码),除核心数据库外,其他至少组成云服务+物理机“双活”结构;逐步将所有非数据库、非必须的“双向双活”物理机纳入云计算; 7.应用程序代码开发除需满足软件工程规范、网络安全规范外,包括但不限于代码中不得出现所有删除类指令(需软件开发规范+物理防火墙双重检验);所有互联互通、对接服务不得直接连接、操作生产数据库,必须使用防火墙隔离的前置机;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全系统需对用户提交做科学合理的提交频率限制(包括前端和后端)及提交内容预处理防止SQL注入、拖库、撞库(包括前端和后端); 8. 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升级改造完成后必须能通过国家网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2.0版测评,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升级改造完成后正式上线前需提交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按中心认可的操作手册进行的功能检测)通过的报告; 9.创建科学合理的数据编码(需符合计算机编码原则,包括但不限于编码应为合适长度的正整数,如药品核心要素通用名、剂型、规格、单位、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等的编码均应为科学合理长度的正整数,药品编码应为以上编码加其他编码组成),不属于必须使用防伪码的,不得使用防伪码式算法;创建、设置科学合理索引。 10.科学合理的解决原系统的数据写入冗余问题,超大表重复问题,数据库中沉睡任务过多问题;提供web页面程序被篡改自动报警(短信或APP方式),提供整合的全平台服务器、存储资源监控系统; 11.科学合理的解决原系统的重要数据记录不规范问题,核心数据实时校验、日校验、周校验、月校验问题; 12.科学合理的设置数据结转(生产数据库可按1-3年分库,静态表进行表分区、分表)及数据结转后的查询,采购订单需可设置科学合理的结束周期(采购各过程); 13.其他新增功能模块(附表一) 附表一: 序号 功能模块 一、 民营医院、药店药品采购系统(符合云南特色的全套独立系统) 二、 民营医院、药店耗材采购系统(符合云南特色的全套独立系统) 三、 中药配方颗粒申报和交易系统 四、 耗材带量采购系统 五、 耗材备案采购系统 六、 国家医保标准编码填报系统 七、 备案采购功能系统 八、 信用承诺书上传功能模块 九、 低值耗材系统登录系统 十、 低值耗材申报系统 十一、 低值耗材交易系统 十二、 新冠检测试剂交易系统 十三 对接数据(中间库)审计系统 14.云计算支撑环境 15、业务服务 16、合同签订后一年内,甲方可因政策、业务需要,而提出新的功能需求,乙方不再收费; 17.免费运维期为验收合格后一年,免费运维期间除常规运维外,甲方可因政策、业务需要,而提出新的功能需求,乙方不再收费。 (二)、培训要求 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升级改造全部完成正式部署上线前,乙方应提供所有类型用户的完整操作手册及重点事项的平台系统快速上手指南。系统上线三个月内完成所有用户全覆盖的培训(可以使用网络视频培训)并提供培训视频。 更多具体内容详见合同

服务要求:

(一)、服务要求 在符合国家软件工程规范的基础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全部子系统全过程全功能全服务升级为双机热备体系,智能分布式服务系统(可根据应用服务压力,快速增加应用服务器;可根据数据库服务压力,快速增加数据库服务器,做到A组服务器用户达到预设阈值则转入B组服务器,依此类推,所有数据库服务器达到预设阈值则提示用户当前有多少人在排队,请稍后再试); 2.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升级改造完成后,需达到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系统能承接最大并发数>1200,并且在并发大于1200时,系统响应时间小于3秒; 3.应用层、数据层(含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管理层、运维层分离; 4.各功能开发需模块化插件化,开发过程涉及数据库的尽量使用标准SQL,必须使用非标准SQL的,需作出标记在技术文档中说明; 5.各独立核心业务功能模块数据库各自独立,基础数据、通用数据全部功能模块无缝共享,相应统计查询智能自适应; 6.建设云计算平台(可以选用历史悠久技术成熟用户广泛的开源代码),除核心数据库外,其他至少组成云服务+物理机“双活”结构;逐步将所有非数据库、非必须的“双向双活”物理机纳入云计算; 7.应用程序代码开发除需满足软件工程规范、网络安全规范外,包括但不限于代码中不得出现所有删除类指令(需软件开发规范+物理防火墙双重检验);所有互联互通、对接服务不得直接连接、操作生产数据库,必须使用防火墙隔离的前置机;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全系统需对用户提交做科学合理的提交频率限制(包括前端和后端)及提交内容预处理防止SQL注入、拖库、撞库(包括前端和后端); 8. 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升级改造完成后必须能通过国家网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2.0版测评,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升级改造完成后正式上线前需提交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按中心认可的操作手册进行的功能检测)通过的报告; 9.创建科学合理的数据编码(需符合计算机编码原则,包括但不限于编码应为合适长度的正整数,如药品核心要素通用名、剂型、规格、单位、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等的编码均应为科学合理长度的正整数,药品编码应为以上编码加其他编码组成),不属于必须使用防伪码的,不得使用防伪码式算法;创建、设置科学合理索引。 10.科学合理的解决原系统的数据写入冗余问题,超大表重复问题,数据库中沉睡任务过多问题;提供web页面程序被篡改自动报警(短信或APP方式),提供整合的全平台服务器、存储资源监控系统; 11.科学合理的解决原系统的重要数据记录不规范问题,核心数据实时校验、日校验、周校验、月校验问题; 12.科学合理的设置数据结转(生产数据库可按1-3年分库,静态表进行表分区、分表)及数据结转后的查询,采购订单需可设置科学合理的结束周期(采购各过程); 13.其他新增功能模块(附表一) 附表一: 序号 功能模块 一、 民营医院、药店药品采购系统(符合云南特色的全套独立系统) 二、 民营医院、药店耗材采购系统(符合云南特色的全套独立系统) 三、 中药配方颗粒申报和交易系统 四、 耗材带量采购系统 五、 耗材备案采购系统 六、 国家医保标准编码填报系统 七、 备案采购功能系统 八、 信用承诺书上传功能模块 九、 低值耗材系统登录系统 十、 低值耗材申报系统 十一、 低值耗材交易系统 十二、 新冠检测试剂交易系统 十三 对接数据(中间库)审计系统 14.云计算支撑环境 15、业务服务 16、合同签订后一年内,甲方可因政策、业务需要,而提出新的功能需求,乙方不再收费; 17.免费运维期为验收合格后一年,免费运维期间除常规运维外,甲方可因政策、业务需要,而提出新的功能需求,乙方不再收费。 更多具体内容详见合同

服务期限:

按合同履行

服务地点:

按合同履行

验收组成员:

张云徽、杜庆治、王惠琴、白爱民、许鹏云

验收意见:

验收合格

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附件:

202211211501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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