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北省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工作服定制评审结果公示
金额
93.5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cz-c-24130228
预算金额93.57万元
招标公司湖北省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江工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祥柏027-87238091
中标公司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93.5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湖北省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工作服定制评审结果公示(招标编号:GXCZ-C-24130228)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6月24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湖北省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工作服定制: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3.573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兰州三毛纺织服饰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5.7886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湖北胜人制衣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7.8205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兰州三毛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湖北胜人制衣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兰州三毛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湖北胜人制衣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合格;
中标候选人(兰州三毛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合格;
中标候选人(湖北胜人制衣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合格;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 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 起7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
详见公告附件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北省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省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都府堤129号 联 系 人:江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2号丽江龙城1栋6楼 联 系 人: 刘祥柏、王承丹、李宏健、戴唯
电 话: 027-87238091
电子邮件: 257845436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湖北省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工作服定制 评审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GXCZ-C-24130228
一、招标概况
湖北省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工作服定制于2024年6月7日在《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 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湖北省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cbly.com/)发布 采购公告,2024年6月19日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进行 磋商活动,并于2024年6月19日完成评审工作。根据评审小组提交的评审 报告,湖北省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审结果,现进行评审结果 公示。
二、评审结果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6.21至2024.6.24(北京时间)。四、异议与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审结果公示 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 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 答复之日起7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2024年6月21日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 兰州三毛纺织服饰有限公司 | 湖北胜人制衣有限公司 |
响应报价(万元) | 93.573 | 95.7886 | 97.8205 |
交货期 |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0日内完 成试穿、量体、供货并验收 合格; |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0日内完成 试穿、量体、供货并验收合格; |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0日内完 成试穿、量体、供货并验收 合格; |
服务期 | 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三年,在服务期内,采购人及其子公司如需追加 工作服,单价不得高于本次 合同约定单价。 | 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 日起三年,在服务期内,采购 人及其子公司如需追加工作服,单价不得高于本次合同约定 单价。 | 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三年,在服务期内,采购人及其子公司如需追加 工作服,单价不得高于本次 合同约定单价。 |
招标人 | 湖北省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 司 | 招标代理机 构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
办公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都府堤129号 | 办公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 2号丽江龙城1栋6楼 |
联系人 | 江工 | 联系人 | 刘祥柏、李宏健、周振宇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027-87238091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2578454366@qq.com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