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杭州富阳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信息系统及设备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信息系统及设备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815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应满足涉案财物管理要求,并与浙江省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对接,智能保管设备需与信息系统平台对接,实现智能化管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6815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管理和处置工作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建设全区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和行政执法涉案财物跨部门管理场所和管理工作机制,全面实现涉案财物“一体化”管理、“换押式”移交、“规范化”处置的新型管理和处置工作机制。根据区府办简复第20200108号文件内容,该项目委托杭州富阳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安公司”)负责管理中心的具体实施,建设完成后由保安公司负责管理中心的运营。
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信息系统平台需满足与浙江省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对接,智能保管设备需与信息系统平台对接,实行智能化管理,实现信息实时录入、全程留痕、异常报警和一键盘库等功能,涉案财物的移交、调用、出库或处置必须在“信息平台”上全程留痕。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安邦护卫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网商路276号中控软件园6F/7F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7月01日 至 2021年07月0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杭州富阳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包靓
联系电话: 13758111090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春秋北路23-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采监科
联 系 人: 胡邦旭
监管部门电话: 0571-61791637
传 真:
地 址: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路1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pdf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pdf
442.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