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肇源县伟东配货站南巷道源安路临江路源丰路源康路农林路及电机厂路县城排水设施建设项目
金额
624.63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3/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0000g240325001001
预算金额624.63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之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1864404970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6
公告正文

黑龙江省肇源县伟东配货站南巷道源安路临江路源丰路源康路农林路及电机厂路县城排水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0000G24032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肇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源发改发〔2023〕3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肇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及县级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单位为肇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之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肇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肇源县伟东配货站南巷道源安路临江路源丰路源康路农林路及电机厂路县城排水设施建设项目
2.2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肇源县内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排水管线为PE管,直径为600mm-800mm,总长度:4250延长米;新建检查井130个、新建雨水收集口130个、恢复水泥混凝土路面 12750 平方米等。建设地址位于肇源县。
2.3计划工期:2024年04月20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共计194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建设地址:肇源县
2.7招标控制价:6246371.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承诺。
同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的通知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承诺若中标可根据建设方需要增加相关专业人员及时完成建设任务。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03月26日20时00分至2024年04月02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 开标时间: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6.2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肇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肇源县松花江大街北50米
联 系 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459-8223195
招 标 人:肇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西环大街132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459-888928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之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龙悦大厦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644049700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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