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鄞州经济开发区电力配套建设项目(鄞州段)—联胜路、钱春大道道路恢复工程招标代理(建设工程)比选公告
金额
4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宁波蓝湾产业运营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招标代理(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YZ-ZJBX-231120111
项目名称: 鄞州经济开发区电力配套建设项目(鄞州段)—联胜路、钱春大道道路恢复工程
中介服务事项: 招标代理(建设工程)
项目地点: 位于鄞州经济开发区联胜路、钱春大道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鄞州经济开发区电力配套建设项目》电力管线开挖施工后的路面修复,根据《鄞州经济开发区电力配套建设项目》的相关图纸,联胜路(嵩城北路-观海路)南侧非机动车道下方布设有 18+4孔电力管线,联胜路与观海路、听海南路交叉口南侧下方布设有18+4孔电力管线,联胜路与钱春大道交又口及钱春大道与民康路交叉口下方布设有8+2孔电力管线,以上路段施工时需开挖现状道路。本项目对以上开挖范围内的路基、路面进行修复,并对相关附属设施及标线进行恢复。
项目总预算: 400.00万元
服务内容: 编制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审定投标报名单位资格,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答疑,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填写专家选聘通知单,邀请评标专家,组织开标会议和方案评审,签发中标通知书,协助委托人、实施人签订相关合同。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质量要求: 合格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140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14000元 ,上限:14000元
价格说明: 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4000元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11-20 11:14 至 2023-11-22 11:14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11月22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蓝湾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周工
联系电话: 0574-88194166
联系地址: 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鄞东南路111号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YZ-ZJBX-231120111
项目名称: 鄞州经济开发区电力配套建设项目(鄞州段)—联胜路、钱春大道道路恢复工程
中介服务事项: 招标代理(建设工程)
项目地点: 位于鄞州经济开发区联胜路、钱春大道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鄞州经济开发区电力配套建设项目》电力管线开挖施工后的路面修复,根据《鄞州经济开发区电力配套建设项目》的相关图纸,联胜路(嵩城北路-观海路)南侧非机动车道下方布设有 18+4孔电力管线,联胜路与观海路、听海南路交叉口南侧下方布设有18+4孔电力管线,联胜路与钱春大道交又口及钱春大道与民康路交叉口下方布设有8+2孔电力管线,以上路段施工时需开挖现状道路。本项目对以上开挖范围内的路基、路面进行修复,并对相关附属设施及标线进行恢复。
项目总预算: 400.00万元
服务内容: 编制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审定投标报名单位资格,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答疑,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填写专家选聘通知单,邀请评标专家,组织开标会议和方案评审,签发中标通知书,协助委托人、实施人签订相关合同。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质量要求: 合格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140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14000元 ,上限:14000元
价格说明: 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4000元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11-20 11:14 至 2023-11-22 11:14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11月22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蓝湾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周工
联系电话: 0574-88194166
联系地址: 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鄞东南路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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