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长江油运物流有限公司拟报废处置“长茂2号”船舶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南京长江油运物流有限公司拟报废处置“长茂2号”船舶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2109727001 |
---|---|---|---|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南京长江油运物流有限公司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交通运输工具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挂牌价格: | 133.77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3-5-15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南京市 | |
批准文件: | |||
内部决策文件: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1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2家及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无息返还。 2、本转让标的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保证所有资产项的完整性及品质等。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须自行了解本转让标的所在地相关各项法规及政策要求。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项目公告、附件等全部备查文件内容,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行为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并对标的资产实物现状完全认可,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质量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绝履行签约、付款等后续交易流程,否则将视为违约。 3、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4、全部转让价款及服务费支付完毕后,受让方应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标的资产移交,并签订《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船舶交接前产生的一切费用及保管责任由委托人承担,船舶交接后标的所产生的费用、风险及保管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自行承担拆除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 5、自标的资产移交工作完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将标的资产拖离交接点码头。 6、受让方应在标的资产拖离交接点码头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将标的资产移泊至拆解船厂完成拆解并出具有效的船舶拆解完工证明。 7、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电子签署《拆解承诺函》并按其约定履行交易流程,否则将视为违约(详见本项目附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受让。 9、成为受让方后需支付成交金额1%的交易服务费。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s://otc.cbex.com/dzsw/detail/263013.html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