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司定于2018年8月14日下午4 时在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一楼开标大厅举行公开竞价会。竞价标的:
采购2018年产早籼稻6884吨;江苏产(扬州、泰州、盐城)红小麦3000吨,合计9884吨;共分6个标的。
报名及缴纳竞价保证金起止时间: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13日下午 5 时。
有意竞价者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非法人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带上公章到诏安县南诏镇文峰路98号(诏安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和领取采购竞价物有关资料,认可采购竞价规则并缴纳竞价保证金每吨人民币200元(按标的的数量计算)即可成为采购竞价人。竞价保证金开户银行: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户:9080610010010000018573,开户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资料详情请登陆www.zzcqwq.com﹙产权交易﹚查看下载。
报名地点:诏安县南诏镇文峰社区文峰路98号
联系人电话:18960150189
漳州凯利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日
2018年诏安县县级专项储备早籼稻红小麦采购竞价须知
一、采购方:诏安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二、采购竞价标的:采购2018年产早籼稻6884吨、江苏产(扬州、泰州、盐城)红小麦3000吨。合计9884吨,共 6 个标的,(其中早籼稻麻袋包装 4000 吨 )供应商提供的稻谷、江苏产(扬州、泰州、盐城)红小麦必须为纯粹的2018年产早籼稻、红小麦(通过烘干的稻谷、红小麦不予接收),(标的物存放单位详见附件)
三、竞价标的的质量要求及标的的包装标准:交货稻谷必须为2018年产早籼稻,符合“GB1350—2009”中等质量标准:出糙率≥75%,杂质0.8%以内,水份13.5%以内,整精米率44%以上,黄粒米不得超标,不得有陈粮与新粮互混,色泽气味正常。符合GB/T20569-2006《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宜存”指标,并且脂肪酸值≤17(KOH/干基)/(mg/100g)以内, 符合GB2715-2005 和GB2761-2011国家粮食卫生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12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均需符合标准);虫害不得超过“GB/T29890-2013”基本无虫粮等级。供应商须随货附由有资质认证的粮油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GB1350-2009国标质量标准及GB2715-2005 和GB2761-2011国家粮食卫生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12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均需符合标准)的检验报告单。
四、竞价标的的质量要求及标的的包装标准,交货红小麦必须为2018年江苏产(扬州、泰州、盐城)红小麦,符合“GB1351-2008”国家质量标准中质量等级中等以上,主要指标必须达到,容重≥750g/L杂质≤0.8%,水份≤12.5%,硬度指数≥60,符合GB/T20571-2006《小麦储存品质判定规则》“宜存”指标,面筋吸水量≧180,湿面筋28%以上,色泽气味正常;符合GB2715-2005和GB2761-2011国家粮食卫生标准(食品中真
菌毒数限量、呕吐毒素DON限量在700ug/kg以内,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12食品中农药量最大残留限量均需符合标准)基本无虫粮等级.供应商须随货附由有资质认证的粮油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GB1351-2008国家质量标准中质量等级中等以上,符合GB2715-2005和GB2761-2011国家粮食卫生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呕吐毒素DON限量在700ug/kg以内,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12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均需符合标准)的检验报告单。
标的价格为散装、包装入库价,( 其中西潭粮食购销公司0p1仓570吨,0s1仓1330吨,南诏粮食购销公司的5号仓950吨和6号仓950吨的早籼稻为麻袋包装,入库要求标准麻袋不破、不漏、不补使用缝包绳缝包9针11步)如包装物运输、包装物不计价,每条麻袋按1.0公斤扣重,每条编织袋按0.15公斤扣重,并按要求将稻谷、红小麦送到仓内散装、包装存放完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从事粮食收购、批发、加工、储存等生产经营资格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参加竞标。
六、价款支付方式:以400吨为一个批次,预接收入库完毕后,进行抽样送有资质检测机构复检、复检合格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凭接受单位填具的数量质量预确认书支付货款80%,余款在标的稻谷、红小麦入库结束,进行抽样送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复检合格后,凭竞得人提供的货物正式发票结算。
结算数量以接收单位附近地磅数量为准。
七、采购竞价方式:此次竞价采用公开招标报价法,竞价人按销售单价报价(即按供应商销售每吨早籼稻、江苏产扬州、泰州、盐城红小麦,采购方应当支付多少价款报价)。
八、竞价成交原则:遵循价低者得原则选中竞得人(供应商)。标的采购方设有供应商销售单价最高控制价,意向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本标的的销售单价最高控制价,本标的报价以元∕吨为基本报价单位,减价幅度以1元/吨或1元的整倍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九、销售单价最高控制价公布时间:标的采购方设定的供应商销售单价最高控制价于 2018 年 8 月 14 日下午 4 时竞价会上公布。
十、竞价标的验收:具体验收办法及时间要求以采购方提供关于标的的《稻谷、小麦采购合同》文本规定为准。
十一、竞价标的交付时间及地点:标的竞得人应于竞价成交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40日内入库结束,标的移交地点为采购方的存货仓库.以采购方提供稻谷、小麦采购合同存放单位为准。
十二、标的意向供应商竞价人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认可竞价规则并缴纳竞价保证金每吨人民币200元后(按每个标的的数量计算),即成为竞价人。竞价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未达采购竞价标的所需竞价保证金额底限,该竞价行为无效。
竞价人有效报名后,如果弃权,仍需携带相关材料准时参加竞价会,否则所交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签约时间:确认成交的最终最低报价方(即竞得人),应现场签收成交确认书,公示三天后无异议竞得人与诏安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签订《稻谷、小麦采购合同》。最低报价方签收成交确认书之时起,视为其与采购方之间的交易合同已经成立。竞得人原缴纳的竞价保证金由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无息转至采购方指定帐户,作为合同的质量及履约保证金的组成部分。竞得人合同履行并结算完毕后,采购方无息退还竞得人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未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采购方有权终止交易。在竞价过程中报价又反悔者,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未成交人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十四、签约文本:在2018年8月2日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www.zzcqwq.com产权交易,诏安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关于储备粮采购竞价交易公告公布的《稻谷、小麦采购合同》文本为签约文本,采购方和竞得人的权利义务以该合同书的规定为准。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挂牌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十五、费用承担:标的竞价成交后,交易鉴证费由竞得人两日内向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缴纳,交易鉴证费收费标准按成交总金额的0.08%计算。标的一旦竞价成交,交易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行政服务中心概不退还交易鉴证费。
竞得人于稻谷、红小麦入库前按每50公斤人民币2元正缴交给采购方、作为接收单位稻谷、红小麦的地磅、卸车、围堆、堆叠及粮面整理、仓库内外卫生清理等入库费用。
十六、报名登记截止期限与竞价保证金缴交要求:标的报名登记截止于 2018 年 8月 13日下午 5 时止。标的竞价保证金标准每吨为人民币200元(按每个标的的数量计算),应以报名登记的意向供应商(即竞价人)名称采用公对公转帐或电汇方式缴纳,不接受现金缴纳、网上汇款、ATM自助转帐方式;不得以他人名义代缴,否则其缴纳保证金行为无效。转帐时需在用途栏注明: 2018 年产早籼稻、江苏产红小麦吨项目竞价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 2018 年8 月 13日下午 5 时。
竞价保证金缴付银行帐户:①开户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帐号:9080610010010000018573
竞价保证金的到帐时间以竞价保证金款项到达指定的银行帐户为准,意向供应商未按规定的到帐截止期限、金额及帐户等提交竞价保证金的,取消其竞标资格。
十七、竞价会时间:竞价会定于 2018 年8 月 14日下午 4 时。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须在于 2018 年 8月 14 日下午 4 时之前到达中心指定的竞价会场地,办理签到手续,并按中心所发放的号牌到对应座位号入座(每个号牌允许两个人以下进入开标室参加竞价会)。特别提醒:竞价人一经应价,均不得反悔。
十八、报名联系电话:18605061819吴先生、采购方、联系电话:0596—3322087
漳州凯利拍卖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2 日
对本须知及附后的竞价规则、稻谷采购合同、小麦采购合同、存放单位均已详阅,认可并同意遵守上述五份采购文件里的所有条款,如有违反,自愿由贵公司取消竞价保证金并放弃诉讼权利。
意向供应商签章:
产权交易储备粮采购报价竞价规则
一、竞价会地点: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简称中心(中山西路109号)举行公开竞价会。
二、意向供应商在办理缴纳竞价保证金等相关登记手续之前,应当:
(1)仔细了解采购方对竞价标的的详细要求;意向供应商应对本次采购竞价会标的的品种、数量、质量及包装标准等各项要求予以响应;中心均以竞价标的物的要求进行竞价,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供应商一旦进入竞价会现场,即视为已全面了解本《产权交易储备粮采购报价竞价规则》,完全接受采购方对竞价标的物的全部要求,并自愿承担责任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2)仔细阅读本次交易标的《2018年诏安县县级专项储备早籼稻、红小麦采购竞价须知》,如意向供应商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表示认同该《2018年诏安县县级专项储备早籼稻、红小麦采购竞价须知》。
(3)仔细阅读本竞价规则,并遵照执行。
(4)仔细阅读本次竞价采购标的《稻谷、小麦采购合同》文本,并接受该合同条款。
三、本次采用公开招标报价法。本规则所称的公开招标报价法,是指在拍卖师组织下,在意向供应商竞价中锁定除转让价格外的其他采购条件后,按照规定的销售单价最高控制价和竞价减价幅度,根据各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在有效报价中,确定唯一的最低报价者为竞得人的竞价交易方式。
四、竞价会上,根据公布的标的销售单价最高控制价作为竞价起始价,意向供应商应按拍卖师的要求,现场举牌报价给拍卖师,一经报价,不得反悔,当场宣报中标人。
意向供应商需向拍卖行书面承诺,接受诏安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关于储备粮挂牌采购公告公布的采购条件,在于2018年8月14日下午4时之前到达中心指定的竞价会场地,办理签到手续。意向供应商应按挂牌采购文件要求,意向供应商如派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竞价会的,还需同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全名。
在逐一报价后,在有效的报价中,最低报价者确定为竞得人,且减价幅度仍需以元/吨为报价单位,减价幅度以1元/吨或1元的整倍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最终的唯一最低报价者为竞得人。
五、意向供应商应凭经签章的《2018年诏安县县级专项储备早籼稻、红小麦采购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储备粮采购报价竞价规则》、《竞标意向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参加竞价的,参加者还应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本规则规定的时间、地点到中心参加竞价会,并服从中心工作人员的现场安排。各意向供应商在正式竞价前,应先充分了解报价的工作流程。竞价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办理签到手续参加竞价会的或未按规定提交齐全规定的资料文件,中心将以放弃竞标处理, 并有权没收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会的经办人除非由法定代表人参与竞价,否则须持有该单位的授权委托书。竞价人应持竞号牌进入竞价会现场,每一牌号可入场两人,并按中心安排到对应座位号入座,未经中心许可不得随意走动。竞价人一旦进入竞价会现场,需服从中心工作人员的现场安排,不准喧哗、吵闹、起哄,不得攻击、辱骂他人,不得随便走动,不得中途退场,否则我司有权没收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并取消其竞标资格。
六、因采购竞价标的权属不清所引起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交易双方因履约引起的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因买卖发生的风险及费用,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
七、各意向供应商必须自觉遵守现场竞价会秩序,不得干扰现场竞价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 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走动或擅自离席 ,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价资格,其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竞价人应价后反悔的或经竞价被确定为竞得人后不履行签约义务的,或不按规定签成交确认书的,视为竞得人严重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不退还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同时采购方有权追偿意向供应商因上述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报价竞价交易方式无法正常运作的,我司有权中止交易或临时决定采用其它竞价方式和竞价交易规则。
九、本次各竞价标的挂牌采购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诏安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储备粮采购公告》、《2018年诏安县县级专项储备早籼稻、红小麦采购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储备粮采购报价竞价规则》、《稻谷、小麦采购合同》文本、《竞标意向登记表》等文件。
十、本拍卖行享有对本规则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漳州凯利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 8 月 2 日
稻 谷 采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00
甲方:诏安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乙方: 签订地点:诏安
根据诏安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 6号,按照价格参照公开竞价价格的原则,甲方向乙方购买2018年产早籼稻 吨,(其中麻袋包装 )经双方协商,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稻谷生产年限、品种、数量、交货地点、质量要求、单价及总货款:
生产年限 | 品种 | 数量(吨) | 交货地点及仓号 | 单 价(元/吨) | 金额 | |
其中:麻袋包装 | ||||||
2018 | 早籼稻谷 | |||||
合 计 |
总金额合计:(小写) ,(大写) 。
质量标准:交货稻谷必须为纯粹的 2018年产早籼稻,(通过烘干的稻谷不予接收)符合“GB1350—2009”中等质量标准:出糙率≥75%,杂质0.8%以内,水份13.5%以内,整精米率44%以上,黄粒米不得超标,不得有陈粮与新粮互混,色泽气味正常。符合GB/T20569-2006《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宜存”指标,并且脂肪酸值≤17(KOH/干基)/(mg/100g)以内, 符合GB2715-2005 和GB2761-2011国家粮食卫生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12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均需符合标准);虫害不得超过“GB/T29890-2013”基本无虫粮等级。
二、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1、乙方须随货附由有资质认证的粮油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GB1350-2009国标质量标准及GB2715-2005 和GB2761-2011国家粮食卫生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12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均需符合标准)的检验报告单。
2、扦样以同种类、同批次、同等级、同车船为一个检验单位,一个检验单位的代表数量不超过200吨,每批次货物(车)由甲方按本合同要求进行初检,检验合格的由接收单位予以预接收;质量不合格稻谷不予入库。以400吨为一个批次,预接收入库完毕后,由接收单位委托有资质认证的粮油质检机构对该标的所有质量指标进行复检(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复检合格由接收单位予以确认;复检不合格的稻谷,两周内,由乙方对该标的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一个标的入库结束后,由接收单位委托有资质认证的粮油质检机构对该标的所有质量指标进行复检(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复检合格由接收单位予以确认;复检不合格的稻谷,两周内,由乙方对该标的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3、初检结果最迟必须在船靠码头或车到库点48小时内出具。复检结果最迟必须在该标的稻谷入库结束后15天内出具。
4、如果乙方无法对已入库的稻谷进行质量整改,需进行换货时,乙方须先按合同单价先付款给甲方,方可安排稻谷出仓。换货期限为复检质检报告出具后一个月内,超期视为乙方违约。
5、如入库稻谷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而乙方在上述约定的期限内不予整改或经整改仍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则甲方收缴乙方所交纳的质量及履约保证金。
6、如入库的稻谷水分和杂质经初检和复检结果存在差异的,以数值较高的检验结果为准。如果因此导致乙方需进行质量整改或退货的,费用仍由乙方承担。
7、入库稻谷的卫生指标复检不合格,由乙方对该标的进行退货,退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8、甲、乙任何一方如对质检结果有争议,由漳州市粮油质量监测站进行仲裁,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9、验收地点:以采购方提供稻谷采购合同存放单位为准。
三、交货时间、包装标准及费用负担:
乙方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 月 日前入库结束。(乙方发货时须先告知甲方,由甲方选定时间进行接收入库。)
成交价格为散装、包装入库价,(其中西潭粮食购销公司0p1仓570吨,0s1仓1330吨,南诏粮食购销公司的5号仓950吨和6号仓950吨的早籼稻为麻袋包装、入库要求标准麻袋不破、不漏、不补使用缝包绳缝包9针11步)如包装物运输、包装物不另计价。每条麻袋按1.0公斤扣重,每条编织袋按0.15公斤扣重。
竞得人于稻谷入库前按每50公斤人民币2元正缴交给采购方,作为接收单位稻谷的地磅、卸车、围堆、堆叠及粮面整理、仓库内外卫生清理等入库费用。
四、结算数量及计量方法:
结算数量以接收单位附近地磅数量为准。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以400吨为一个批次,预接收入库完毕后,进行抽样送有资质检测机构复检、复检合格5个工作日内甲方凭接收单位填具的数量质量预确认书支付货款80%,余款在本标的稻谷入库结束、进行抽样送有资质检测机构质量复检、复检合格后,凭乙方提供的货物正式发票结算。
六、质量及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竞标的保证金可转作本合同的质量及履约保证金。质量及履约保证金每吨200元,乙方合同履行并结算完毕后,履约保证金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均应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义务,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均应向守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交货完毕,甲方按未完成的数量、按每吨200元收缴乙方所交纳的质量及履约保证金。如乙方交货后,经质量复检未能达到合格标准,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处理。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法律程序办理。合同仲裁地:诏安。
九、发货量:
乙方发货数量增减不得超过合同数的百分之一。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的标的物为地方专项储备粮,属于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均必须接受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小 麦 采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00
甲方:诏安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乙方: 签订地点:诏安
根据诏安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 6号,按照价格参照公开竞价价格的原则,甲方向乙方购买2018年江苏产(扬州、泰州、盐城)红小麦 吨,(其中麻袋包装 )经双方协商,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二、 红小麦生产年限、品种、数量、交货地点、质量要求、单价及总货款:
生产年限 | 品种 | 数量(吨) | 交货地点及仓号 | 单 价(元/吨) | 金额 | |
其中:麻袋包装 | ||||||
合 计 |
总金额合计:(小写) ,(大写) 。
质量标准:交货红小麦必须为纯粹的2018 年江苏产(扬州、泰州、盐城)红小麦,(通过烘干的红小麦不予接收)符合“GB1351-2008”国家质量标准中质量等级中等以上,主要指标必须达到;容重≥750g/L,杂质≤0.8%,水份≤12.5%,硬度指数≥60,符合GB/T20571-2006《小麦储存品质判定规则》“宜存”指标,面筋吸水量≥180,湿面筋28%以上,色泽气味正常;符合GB2715-2005和GB2761-2011国家粮食卫生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呕吐毒素DON限量在700ug/kg以内、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12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均符合标准),基本无虫害等级。
二、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1、乙方须随货附由有资质认证的粮油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GB1351-2008国家质量标准中质量等级中等以上,符合GB2715-2005和GB2761-2011国家粮食卫生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呕吐毒素DON限量在700ug/kg以内、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12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均需符合标准)的检验报告单。
2、扦样以同种类、同批次、同等级、同车船为一个检验单位,一个检验单位的代表数量不超过200吨,每批次货物(车)由甲方按本合同要求进行初检,检验合格的由接收单位予以预接收;质量不合格红小麦不予入库。以400吨为一个批次,预接收入库完毕后,由接收单位委托有资质认证的粮油质检机构对该标的所有质量指标进行复检(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复检合格由接收单位予以确认;复检不合格的红小麦,两周内,由乙方对该标的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一个标的入库结束后,由接收单位委托有资质认证的粮油质检机构对该标的所有质量指标进行复检(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复检合格由接收单位予以确认;复检不合格的红小麦,两周内,由乙方对该标的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3、初检结果最迟必须在船靠码头或车到库点48小时内出具。复检结果最迟必须在该标的红小麦入库结束后15天内出具。
4、如果乙方无法对已入库的红小麦进行质量整改,需进行换货时,乙方须先按合同单价先付款给甲方,方可安排红小麦出仓。换货期限为复检质检报告出具后一个月内,超期视为乙方违约。
5、如入库红小麦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而乙方在上述约定的期限内不予整改或经整改仍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则甲方收缴乙方所交纳的质量及履约保证金。
6、如入库的红小麦水分和杂质经初检和复检结果存在差异的,以数值较高的检验结果为准。如果因此导致乙方需进行质量整改或退货的,费用仍由乙方承担。
7、入库红小麦的卫生指标复检不合格,由乙方对该标的进行退货,退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8、甲、乙任何一方如对质检结果有争议,由漳州市粮油质量监测站进行仲裁,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9、验收地点:以采购方提供小麦采购合同存放单位为准。
三、交货时间、包装标准及费用负担:
乙方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 月 日前入库结束。(乙方发货时须先告知甲方,由甲方选定时间进行接收入库。)
成交价格为散装入库价,如包装物运输、包装物不另计价。每条麻袋按1.0公斤扣重,每条编织袋按0.15公斤扣重。
竞得人于红小麦入库前按每50公斤人民币2元正缴交给采购方、作为接收单位红小麦的地磅、卸车、围堆及粮面整理、仓库内外卫生清理等入库费用。
四、结算数量及计量方法:
结算数量以接收单位附近地磅数量为准。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以400吨为一个批次,预接收入库完毕后,进行抽样送有资质检测机构复检、复检合格。5个工作日内甲方凭接收单位填具的数量质量预确认书支付货款80%,余款在本标的红小麦入库结束、进行抽样送有资质检测机构质量复检、复检合格后凭乙方提供的货物正式发票结算。
六、质量及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竞标的保证金可转作本合同的质量及履约保证金。质量及履约保证金每吨200元,乙方合同履行并结算完毕后,履约保证金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均应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义务,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均应向守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交货完毕,甲方按未完成的数量、按每吨200元收缴乙方所交纳的质量及履约保证金。如乙方交货后,经质量复检未能达到合格标准,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处理。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法律程序办理。合同仲裁地:诏安。
九、发货量:
乙方发货数量增减不得超过合同数的百分之一。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的标的物为地方专项储备粮,属于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均必须接受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诏安县2018年轮入早籼稻、红小麦存放单位附件:2018年8月2日 | |||||||
标的号 | 代 储 单 位 | 存放地点 | 品 种 | 数量 (吨) | 储存方式 | 生产年度 | |
其中:麻袋包装 | |||||||
1 | 县储备粮公司 | 西潭中心粮库8号仓 | 红小麦 | 3000 | 散 装 | 2018 | |
2 | 县储备粮公司 | 西潭中心粮库6号仓 | 早籼稻谷 | 2034 | 散 装 | 2018 | |
3 | 四都粮食购销公司 | 四都0p2仓 | 早籼稻谷 | 140 | 35 | 散 装 | 2018 |
四都粮食购销公司 | 四都0s1仓 | 早籼稻谷 | 510 | 90 | 散 装 | 2018 | |
下河粮食购销公司 | 宫口1p4仓 | 早籼稻谷 | 120 | 25 | 散 装 | 2018 | |
下河粮食购销公司 | 宫口1p1仓 | 早籼稻谷 | 280 | 50 | 散 装 | 2018 | |
4 | 南诏粮食购销公司 | 三角点加工区5号仓 | 早籼稻谷 | 950 | 950 | 麻袋包装 | 2018 |
5 | 南诏粮食购销公司 | 三角点加工区6号仓 | 早籼稻谷 | 950 | 950 | 麻袋包装 | 2018 |
6 | 西潭粮食购销公司 | 西潭0p1仓 | 早籼稻谷 | 570 | 570 | 麻袋包装 | 2018 |
西潭粮食购销公司 | 西潭0s1仓 | 早籼稻谷 | 1330 | 1330 | 麻袋包装 | 2018 | |
合 计 | 9884 | 4000 |